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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光?”方媛还是没听明白。
“轻裳说的是人体辉光。”方振衣插嘴说,“她出生时就得了一种怪病,见不得阳光。所以,她一直生活在黑暗中。可是,她的眼睛有种异能,能看到人体发出来的辉光。”
“人体辉光?”
“在自然界中,有很多东西都能发光,比如说某些海洋生物和浮游生物,一些腐败的细菌菌丝也能发光。古今中外的各种宗教神话中,那些神仙、圣人总是被五彩缤纷的美丽光环所围绕,如佛祖、观世音菩萨、耶稣等等。其实,不仅仅是他们,所有的人类都能发出不同程度的辉光,只是太弱了,肉眼很难看见。上个世纪初,英国有个医生采用双花青染料涂刷玻璃屏时,意外发现有一圈约15毫米的光晕环绕在人体周围,若隐若现,多彩瑰丽。更奇妙的是,随着人的健康状况的变化,光晕的具体形状和色彩也会发生变化。”
“啊!”
“后来,美、日、前苏联等国家都加大了对人体光辉的研究。前苏联有个生物学家,研制出一种仪器,成功地记录了人体辉光的闪亮点,结果和我国古老针炙图上的741个|穴位的位置完全一样。日本则成功地实现了对人体辉光的图像显示,并把这种辉光称为人体生物光。除了健康状况外,人体辉光还能影响到爱情和心理。比如说,有一个人,想要对另一个人使用暴力,他的指间会产生红色的辉光。而有预感的另一个人的指尖则会产生橘红色的辉光,并且呈现十分痛苦的弯曲状。”
“所以,轻裳能从人体辉光中看出仙儿她们的身体健康情况,知道她们即将不久于人世。”
“差不多就是这意思。”
方媛长松了口气:“当初,我还真以为她能把人咒死呢!”
方振衣说:“轻裳没有这种能力,但有人,真的能把人咒死。”
方媛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真的有这种人?”
“不但有,而且就在医学院里,就在我们身边。”方振衣冷冷地说,“七大祭司中,就有一个叫巫咒祭司,专门施用咒术的,听说十分灵验。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今天早上操场上死的两个女孩,其中一个就死于巫咒。”
方媛的头都大了:“月神族的祭司们到底想怎么样?你就不能阻止他们吗?”
方振衣摇了摇头:“我说过了,个人的力量在时代的潮流中是微不足道的。你好自为之吧。记住,不要相信任何人。”
说完,方振衣抱起沈轻裳,慢慢地走出去。
方媛心中还有很多疑问,却没有问出来。她很清楚,像方振衣这种人,肯定有着超出常人的原则和信念。他不想说的话,再问也是多余。
她出去寻了个陶器,装好何剑辉的骨灰,埋到了小树林里。
做完这一切后,早就过了午餐时间,医学院的食堂里早就没有饭菜了。
方媛来到医学院里的小餐馆,随便点了些小菜,一个人坐在那里慢慢地咀嚼。
整天都没吃什么东西,她却没什么胃口。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努力地咀嚼,慢慢地吞下去。
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善待自己的身体。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放弃对光明和正义的追求。
经历了这么多事,方媛早已懂得,就算全世界的人都遗弃了你,仍要坚强地爱自己。自然界的法则是弱肉强食,一个连自己都放弃的人,是没有资格要求别人援助的。
“方媛!”一个惊喜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方媛抬头,看到了一个年轻女教师,竟然是以前的班主任秦月老师。
两年前,也是在这个小餐馆中,她和秦月、苏雅、徐招娣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那时的秦月,谈笑风生,举止优雅,仿佛是她们的亲姐姐般。
可是,两年后,再次在这个小餐馆中邂逅秦月,看到的只是一具憔悴和悲伤的躯壳。不再素面朝天,精致的化妆掩饰不住疲倦的皱纹。不再朝气蓬勃,成熟的外衣遮盖的是苍老的心态。
“秦老师……”方媛叫了声,却不知如何说起。两年前的裂缝,始终无法完全弥补。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吃饭?”秦月显得很关心方媛的样子,“走,到我家去,我给你下厨!”
“不了,谢谢秦老师,我已经吃饱了。”
“那……”秦月想了想,说,“到我家去坐坐吧,我们很久没在一起说说话了。”
“好吧。”方媛本不想去,可看到秦月憔悴的身影,于心不忍。毕竟,她曾经是她的良师挚友。
果然,得知方媛同意后,秦月很开心。她笑了,笑容里依稀有往日的风采。
十分钟后,秦月带着方媛回家。
依然是学校宿舍,依然是一楼的平房,所有的场景和两年前一样。所不同的是,屋子里不再弥漫醉人的清香,反而有种淡淡的霉味。绯红色的窗帘上拉得紧紧的,在阳光的映照下显现出淡淡的污垢。
天气太热了。方媛有点口渴,想从茶壶里倒点水出来,竟然是空的。
放下茶壶,壶把上显出淡淡的手印。原来,茶壶上早已蒙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显然很久没用了。
秦月歉意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啊,我一个人住,很少烧开水。”
她拉开冰箱,特意从里面挑出一个大瓶的鲜橙多,寻了个一次性杯子,倒得满满的。
“喝点饮料吧。我记得,你以前就喜欢喝鲜橙多。”
方媛拿起杯子,微微吸了一口,冰凉的感觉从嘴唇一路滑下去。
“秦老师,你不是有话和我说吗?”
秦月笑容满面地看着方媛说:“不急,你先喝完饮料吧。”
方媛不想在这房子里呆太久,干脆一口把鲜橙多喝完。
“好了,我喝完了。”
秦月仍然笑容满面地看着方媛,既没有给方媛倒饮料,也没有说话。
“秦老师……你……”
秦月的脸,突然开始模糊起来,仿佛被风吹动一般,摇摇晃晃,渐渐充斥了方媛的所有视野。
方媛想要站起来,脚却软软地不听使唤。
“秦老师,为什么要这样做?”方媛痛苦地闭上眼睛。
在她晕之前脑海里掠过的最后一个画面,是两年前初见秦月的模样:气质文雅、善解人意、有着醉人笑颜宛如姐姐般的魅力女孩。
41、
2006年10月6日,中午11点45分。医学院后巷。
和许多大学一样,南江医学院附近也开了很多以学生为消费群体的小餐馆。
吴小倩没去食堂吃午餐,而是拐进医学院后门的一个小巷子里。巷子的尽头有一间破旧的老房子,上面的招牌被油烟熏成灰黑色了,依稀可分辩出“老王饭馆”四个大字。
吴小倩走了进去,里面仅能摆四张桌子,没有一个食客。店主是一个老头子,头发全白了,佝偻着背,满脸的皱纹。
“老王,来个酸汤鱼,血酱鸭!”吴小倩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好久没吃家乡菜了,麻烦你了。”
老王慢腾腾地走过来,盯着吴小倩上下打量。
“你是谁家的丫头?”
“我姓吴。”吴小倩笑兮兮地说。
“你是……你是头人家的那个小丫头?”老王的语气十分恭敬,“是小主人啊。没想到啊,才几年功夫,你就长这么大了。”
吴小倩也乐了:“老王,这几年功夫,你可是一点也没变哦。”
“老了……”老王摇摇头,颇为伤感,“再过两年,就要入土了。我只希望,能回到寨子里去等死。”
“这样吧,老王,明天你就回去吧。”吴小倩犹豫了一下,接着说,“如果我死了,你就把我的尸体运回去。”
老王打了个哆嗦:“小主人,你说啥?”
吴小倩勉强笑了笑:“我是说,如果我死了,还有尸体的话,你再劳累一下,把我的尸体运回寨子去。”
老王深深地吸了口气:“小主人,那个人,又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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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吴小倩的脸色凝重起来,“不过,我看到了金蚕蛊。”
“你看到了金蚕蛊?”老王惊讶得嘴都合不上,“你能在金蚕蛊下脱身?”
“确切地说,我是看到金蚕蛊攻击过的尸体。”
“至今,我们苗人还没有从金蚕蛊中成功脱身的纪录。小主人,你虽然天赋异禀,恐怕还不是金蚕蛊的对手,千万要小心。”
吴小倩若有所思:“不是说,月神族早已灰飞烟灭了吗?蛊毒祭司死于祭坛之乱,怎么还有传人?而且竟然炼制了金蚕蛊这种天下奇蛊?”
老王叹息了一声:“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月神族能延续几千年,自有其过人之处。”
“老王,你说,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战胜金蚕蛊?”
“战胜金蚕蛊的最好办法当然是用火刺猬。可是,这种奇物濒临灭绝,寨子里的人都没有看见过。”
“除了火刺猬,就别无他法?”
“也许,有一个人可以帮助你。”想了想,老王又摇头,“不过,恐怕很难。”
“没关系,说来听听。”
“天生万物,相生相克。有黑就有白,有正就有邪。月神族延续几千年,却始终没有掀起太大风浪,是因为在月神族身边,有一个非常厉害的天敌。”
“天敌?”
“是的。”老王的眼光望向遥远的江边,那里,有天下奇楼滕王阁,还有千年古刹绳金塔。
“如果有一捆金绳和驱风、镇火、降蛟三宝剑中的一柄,战胜金蚕蛊不过举手之劳。”
吴小倩若有所悟:“你是说,绳金塔的宝物?我听母亲提及过,说那座塔自古就有高人在那里修行。”
“不错。绳金塔本是高僧所建,除了宣扬佛法外,最重要的原因是镇妖辟邪。这个所谓的妖邪,估计就是月神族了。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月神族六十多年前的祭坛之乱中,就有绳金塔高僧的身影。否则,仅凭大祭司的能力,还不足以制伏月神,击败其余六大祭司。”
“那绳金塔高僧是谁?”
“不知道。”老王叹息了一声,接着说,“不过,我知道绳金塔下有个年轻的僧人,名夷大师,有通天彻力之能,想必是绳金塔高僧的传人。”
吴小倩笑了:“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去找他帮忙?”
老王摇头:“谈何容易。他们的宗旨和我们不同。我们想消灭蛊毒祭司,他们却仅仅是想制衡月神族。否则,他们完全可以把握祭坛之乱的机会,一举消灭月神族。他们所追求的,是至高无上的佛法,摆脱凡人生老病死的‘大道’。而我们,在他们眼中,不过是稍微有点奇异的凡夫俗子。我们和蛊毒祭司的恩恩怨怨,和争夺一粒米而大打出手的两只蚂蚁没什么两样。”
吴小倩无语。
老王关切地说:“小主人,你也别想得太多。你现在还年轻,不如先随老朽回寨子去,暂时避避蛊毒祭司。等时机成熟,再和他宣战也不迟。”
吴小倩苦笑:“躲得了一时,躲得了一世?如果现在不动手,待其羽翼渐丰,能熟练运用金蚕蛊时,怕是一点机会也没有,全寨子的人都将死无葬身之地!好了,老王,你别说了,快给我上菜!我要好好地吃上一顿正宗的家乡菜。”
老王蹒跚着脚步走进厨房。
过了一会,他捧上了热气腾腾的酸汤鱼和血酱鸭。
吴小倩一边吃,一边问:“老王,附近有没有一个懂得蛊毒的苗族老婆婆?”
老王摇头:“我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