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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又犯病了……
“瞧我的好了。”骨头已经拿回来了,马上就可以做着吃了。“让我休息一下,今天中午的饭我来做。”
午饭其实做的依旧很简单,只不过加上骨头,味道就完全不一样了,同样的野菜汤味道就像煮肉一样香。
锦绣先是让秋芳帮着烧开水,用开水冒了骨头一下,漂去了上层浮的一层血沫,这样骨头就干净了。然后放入捣碎的粗麦,加大火将骨头和麦子煮烂透,最后才加入野菜,再加盐巴粒,一锅骨头野菜汤就做好了,香味四溢,简直馋的人口水直流。
“好香啊!我闻着好像肉的味道。”石头高兴的说,从别人家走过的时候,有时候会闻到这种香香的味道。可是从来没有吃过。
“没想到骨头煮出来这么香,太意外了。难怪狗见到骨头不肯撒口……”
“石头你说的什么话。”
王氏和秋芳这个时候也相信了,真的好好闻,吃起来一定也很好吃,看到锅里还漂着一层油一样,没想到还有油!原来骨头这么好。
第30章()
一家人满足的喝了一锅骨头汤,因为太好喝,每个人都喝的很多,虽然没有肉,但是真的是恨不得吞了舌头的滋味。
王氏买的那一小条儿肉还没舍得吃,放了一点盐巴,腌成咸肉可以多放两天,留着之后慢慢吃。锦绣想这么一点肉都不够一个人吃的,可是王氏秋芳和石头却当过年备年货似的正经。真叫人无语。
秋芳觉得难以置信,大姐,从醒来以后,感觉就变得很不一般。她以前觉得大姐是一个累赘,虽然那么想有点不好,可是当时事实就是那样,王氏本来就过的很辛苦。因为大姐就更辛苦了,秋芳很早就懂事了一直很心疼自己的娘亲。所以。对原来的锦秀的感情就有些很复杂。
但是,现在的大姐,让她感觉心情更复杂。她说不太出来,莫名的就……好像是有一点崇拜锦绣。
“大姐,你是怎么知道骨头会这么好吃的呢?”这一点秋芳有些奇怪,王氏和村里那么多大人都不知道的事情,锦绣是怎么知道的?好像村子都没听说过,锦绣原来还是个傻子……
骨头可以吃这还是第一次,而且居然还这么好吃。王氏对此当然也是有些好奇的,所以也抬头看向锦绣。锦绣抬起头来回视着他们,想这个问题,早晚要解决的。如果不解释清楚,她以后的表现他们会觉的更奇怪,自己之后就不好大展拳脚。
于是想了下,锦绣说:“你们不知道我以前之所以会昏昏噩噩的,其实就是因为魂魄不全,当时我之所以呆傻,就是因为我的三魂六魄不齐,有一魂一魄多年来一直在外面游荡,我感觉我自己在这世间漂泊多年去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人和事,我看到外面的人有吃骨头的,然后,后来,我因为受伤,机缘巧合就回魂了。
锦绣的话说的王氏秋芳石头三人一愣一愣的,就像听说书的。
原来是这样呀,王氏听得似懂非懂。神神叨叨的事情是没有办法认证的,但是,古代人对魂魄鬼魂是很迷信的。锦绣说的这些,王氏和秋芳都很相信。
吃完饭,锦绣就拿出那两包菜种子着急要种下去,王氏说青菜现在可以种,但是,萝卜可以再过几天再种,现在种有点早。
而且青菜今天也不能种,王氏对种菜还是有经验的,说这些细小的像芝麻一样的菜种粒要用水泡湿润了,那样才容易出种。所以锦绣就只能用水泡一下,再等一天再种。
不过,门前的地可以先归整和疏松一下,那样才好下种种东西。一家人就开始把门口的地归整一下,用借来的农具翻整一翻,没有办法,他们家穷的连农具都没有,只能借邻居家的。邻居知道锦绣清醒了,很替他们感到高兴。
几个邻居还是很不错的,一直都和王氏相处的不错,也经常照应他们一家,可能是觉的王氏一人带三个孩子不容易吧!翻完了地,一家人也没有闲着,又开始做王氏从城里带回来的手工活。
这目前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收入,必须好好干。
第31章()
王氏这一回带的是好一些的面料,做起来要小心一点,这种布娇贵一点,要好好缝不能轻易修改,因为如果折来折去针眼处会容易抽丝。
这种不是原来装粮食的口代,而是工艺更精细的口袋,就像现代人卖的那种女士包包差不多,就是用来装东西的布包钱袋,锦绣想这些样式有些单调,如果可以,她可以把现代的那种各式各样的手提包和背包的样式做一些出来。不知道有没有市场。改天有机会他打算买一块布,先做一个背包自己用。也许能赚钱呢!不过,这个得做好样品之后和布店老板沟通一下。
目前锦绣也是很着急,虽然知道大肠和骨头很便宜,是一条生财之路,可是,也需要本钱来操作,她又不能空手套白狼,她现在穷的连一文钱都没有,连买调料的钱都没有。所以锦绣就拼命的帮王氏做手工活,这些她原本瞧不起的不赚钱的活。是她现在的起步点。
所以,再不喜欢缝缝补补也要缝,再抓狂也要缝,缝缝缝缝缝!没有办法,这是目前是唯一来钱的门路。
“锦绣要是不喜欢就先休息一下,别累着。”王氏很关心的问。
“没事的娘,我很喜欢做。”非常喜欢……
缝着缝着锦绣突然开口问王氏,“娘,这回交了工可不可以给我几文钱呀。”
“你要钱做什么往事?”王氏有些好奇。但并没有拒绝。“锦绣要钱,是想买些东西吗?”
“恩,是的,我想买一些自己的东西。”特别的东西,像茴香八角大料什么的。没有调料的猪内脏确实不好吃。不过这些暂时和王氏也说不清楚。
结果王氏很纵容的笑了,“恩,娘同意了。这一回你自己做的换成钱,你可以自己留着买东西。”
王氏想女儿家长大了,懂事了,有一些想要的东西也是应该的。
没想到要钱这么容易,锦绣干活的动力更足了。自己做的可以自己留着,可是她一天也做不了多少,因为手艺生疏她做的只有王氏的一半,秋芳的手都比自己快。
秋芳看了锦绣一眼,大约是觉的锦绣的要求有些过分,不过她也没吱声,这是个懂事的姑娘。
王氏看了秋芳一眼,又说:“秋芳,你做的娘也给你记着,多少文自己留着收拾着。”
王氏的意思大约是可以自己存着,算是攒点微薄的嫁妆。
秋芳直接说:“我不要!家里的钱都归娘管。”
大约也是明白家里现在太穷,钱用的紧张,确实是,前几天因为锦绣伤了头发烧那几天,王氏没心情缝手工活,家里都揭不开锅了,显然是一点积蓄也没有,随时有断粮的可能。
锦绣看秋芳的表现,默默的缝着手里的布料,暂时再忍忍吧,她要钱是为了赚更多钱让大家日子过好一点,并不是自己花,要不然她自己都觉的脸红。
连着喝了两天的骨头汤,锦绣觉着身体都结实了的感觉,头不再那么发昏了,走路也不飘了。王氏他们的脸色好像都变的好看了一点,这么喝下去一定会把家里人养胖的。
第32章()
锦绣晚上睡的也沉稳了许多,不像之前那么不习惯,现在已经可以一觉睡到大天亮,不过,早上的时候要早早起床,一家人围在一起横着睡一铺炕,盖一床旧被子。确实有些不太适应。要尽快赚钱,买些床上用品,新的棉被褥子床单!
王氏已经起床做早饭了,锦绣本想要帮忙,不过显然王氏太过于勤快,不只做好了饭,连院子都扫过了。
锦绣只好收拾自己了,一头及腰长发,长度已经盖过屁股,快要长到后膝盖窝了。古代人是不剪发的,这是这个身体留了十七年的长发,当然长了。让锦绣过了把长发瘾。
前面额头的伤好了许多,可是疤痕还是很明显,锦绣想了下,就找到了剪刀将前面的头发剪短了一些,伤口在脑袋中间,这样让刘海一修饰显得好看多了,不仔细看也不明显了。
锦绣这大胆的做法,着实让王氏和秋芳都惊了一下,锦绣真是越来越不一样了,但也越大方了,叫个新发型真漂亮。衬的锦绣好看了许多。
门前已经播种的菜种,锦绣不住的过来看,可是地还是平的,一点绿意都没有,王氏笑他,这发芽哪里有这么快,还要再等几天的。
锦绣看着平平的门前,空荡荡的,比她想象的理想的农家生活少太多东西。应该有绿油油的青菜,随时想吃随时摘。然后鸡鸭鹅领着小仔,没事咕咕叫两声,可以不时捡个蛋做来吃吃。那样的生活多惬意。不过很快会变成理想的样子的。
早饭还是骨头汤和野菜,不过加了捣碎的麦粒,熬烂了有点像面疙瘩汤,吃起来也是极好的。没等开锅就闻到骨头的香味了。
不过这香味儿也招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农家的院子,一般都不上锁,因为家里穷也没有什么被惦记的,所以家家户户白天都不怎么锁门。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然后,有脚步声传来。明然,有人不请自来。连门都不会敲一声,显然是很没有礼貌的。来的人是苏俏俏,自然一家人都不怎么欢迎她。这个苏俏俏,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一家人。
因为她从来都不叫王氏大娘,也不叫锦绣大姐,更不用说对秋芳和石头客气了。总是背地里在王氏不看见的时候欺负锦绣姐弟。所以,秋芳和石头很不喜欢她,锦绣头上的伤和落水虽然没有抓到苏俏俏的把柄,但是她的嫌疑最大,这家伙还有脸来他们家。一看她来全家人脸色都变了。
这个苏俏俏一来准没好事。你瞧她那眼神,明显带着瞧不起的样子,因为王氏他们住的是苏家人都不稀住的老旧危宅,比苏广利和刘氏现在住的宅子破了不知多少倍。在刘氏从小影响下,苏俏俏总觉的自己长的好看,条件好,高人一等,比别人了不起。
苏俏俏是因为听说苏锦绣变好了的传闻,特意来王氏这里看看,本来她想只在外面往里瞧一下确定就行了。可是,居然闻到好闻的肉汤味,所以直接推门进来了。
第33章()
石头有一点怕苏俏俏。但是,相比于苏俏俏他更害怕苏天宝。秋芳也是一副如临大敌的表情,看来从小没少被欺负。
锦绣安慰的拍了拍她的手,说:“别害怕,软弱只会让人欺负,我们没必要怕她!”
不过是一个任性的小村姑,有什么好怕的,黄毛丫头一个,毛都没长齐还以为自己多了不起?锦绣有点瞧不起苏俏俏,品德不好,以后有她吃亏的。不是她瞧不起苏俏俏,不过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也没什么本事,不就是仗着他娘刘氏不讲理,加上王氏人老实,所以变本加厉的欺负这边吗?
不过,她苏锦绣在这里,一切都必须改变。之前都是一味的忍让,所以才让他们得寸进尺。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你越怕他他越欺负你,你要是厉害一点,她就不敢招惹你了。锦绣想之前你推我进河的仇,还没给你算账呢?居然自己跑上门来了。
“你来做什么!到别人家来之前不会见敲门吗?娘,没有教你规矩吗?难怪嫁不出去!”锦绣不客气的说。她知道苏俏俏的软处,哪里肉疼就偏骂你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