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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商业人士,特别是一个管理了酒楼多年的商业精英,王宾浩可是知道这一成红利代表着什么?那可是一笔不绯的利润。
他们天香楼每天都是客似云来,几乎桌桌爆满。不是普通的小酒楼,锦绣的这个要求难免让他为难。他还是觉得买断划算。
锦绣看他沉默的表情,就是他是不乐意的。她当然觉的股份制划算,最起码有了股份她旱涝保收,而且有动力。
于是说:“我这个要求也许你乍然一听觉的过分,但是,你想想,如果分我一成利润,我肯定会积极的研究菜式,我敢保证我研究出来的菜,绝对没有人能想的出来。肯定会火。”
王宾浩听了觉的多少也有点道理,确实是,保留利润是有动力,可是他们天香楼从来没有与人合伙分过成,从祖父起就是王家独有的。
只见她接着说,“而且,我只要我发明的新菜的一成利润,这算是技术入股,也不算过分的,你们原先的菜式可以不必分给我!这样可以吧!”
锦绣这么说算是退了一步,不过她想以现代某些美食的流行速度,肯定会照样火遍大江南北,像麻辣烫,火锅,烧烤之类的,风行程度是挡都挡不住的,其实她自己也可以做加盟技术转让什么的,肯定吃的开。
但是锦绣也知道,要是她后台不够硬,利润大了,太过于招眼,也会惹麻烦的,今天这个王宾浩找上自己,正好可以借他的势。两方合作也是很不错的选择。就不知道他们天香楼后台怎么样?风大起来能不能招架的住这把美食风的火。
就算是合作达成了,锦绣也没打算一下子把所有的菜式都告诉对方,最好是找一两样先试一下,天香楼如果够可靠的话,再慢慢推出别的新菜。
“这个容我再想想……”王宾浩其实是可以作决定的,可是这种模式相当于经济改革,他要考虑万全才能下决心。
“那大少爷你慢慢想吧,反正我就要新菜一成利,外加二百两银子,否则我一概不同意,我这还有其它新菜式呢,你刚也吃过了,这个海鲜煲是味道很是鲜美吧,我想识货的人应该很多……”锦绣说的信心十足,不只是只有天香楼一家酒楼。
梁西城这个地方其实还是小地方,也许有机会可以把菜往大城市发展一下。
“别介,钱好说!咱们再慢慢谈。”王宾浩连忙说,他要是连这种威胁都听不出来,那就白混了。锦绣这话确实也卡到要害了。
这么好的菜式要是叫别家酒楼得了去,天香楼肯定会有大损失的。一成就一成,钱不是问题!
王宾浩其实也不是舍不得钱,就是一时间接受不太了这种分成的模式,可是锦绣这么强势,凭借着这过硬的菜式,他不得不马上做决定。
第107章()
谈判就这么敲定了,王宾浩突然发现这顿饭吃的不容易,他站的腰疼……
王宾浩痛快的给了锦绣二百两银子的银票,这些钱对他来说没什么。然后他又从宽大的袖子里变戏法似的,拿出自带的笔和砚台,还有印泥。
王宾浩是瞧过锦绣上回写给掌柜的那张菜谱,上面的字奇怪的要命,他都看不懂,虽然觉的那可能是字,可是一个也认不出来。还是后来掌柜的自写的那份清楚明白。所以,这回的合同是他来抄写的,一式两份。
他的字和他的人一样,写的规范好看,
写的不错!锦绣拿起合约,一字一行的看起来。
当然,虽然锦绣写的字不好,又不会写繁体,但是她还是将写完的合同拿起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不会写繁体不代表她不会看,合同这东西一定要看清楚了才能盖章。可是一个字都不能马虎的。
看到没有暗条约对自己不利,她痛快的用红印泥盖上了自己秀气的手印,王宾浩也盖了自己的大手印,双方各执一纸,合约算是正式生效。
锦绣想这家伙,原来随身携带这些东西,看来本来就是打算和自己签约的。
其实王宾浩一直有随身携带文房四宝的习惯,这套袖珍的四宝是他特制的,装在身上也方便。
锦绣得了二百两银子,又签了这一份这么划算的合同,心情大好。这张纸可是最值钱的,以后就是她的生财宝啊!
锦绣心情好,为了表示诚意,她答应明天去天香楼教后厨的人做这道海鲜煲,并且,打算把猪下货的处理方法也告诉天香楼,反正只要是她教的菜,卖出钱去,她通通都有提成,谁还愿亲自弄这些油腻荤腥的猪下货。
王宾浩合同签了,此行的目的达成了,他也不好在锦绣家久留。毕竟,男女有别,这非亲非故的在人家家里呆的太久也不好,特别是王氏一个女人当家的情况下,家里没有男主人会惹人非议的。
他倒不怕人议论,天长地远的也议论不到天香楼里,只是锦绣一家毕竟是女人多,姑娘家名声重要。
于是,王宾浩告辞,锦绣送走了她这个财神爷,回屋抱着手中的二百两银票,兴奋的不得了,二百两呀!哈哈哈哈,终于有钱可以盖房子了,她已经嫌弃这个旧房子很长时间了。
王氏秋芳和石头都不觉的锦绣发疯,因为他们的心里也是相当的激动,这么多银子呀!像是做楚一样,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位天香楼的大少爷真是大好人呀!
一下有这么多钱,王氏又激动又忐忑,她一下子由原来村子里最穷的人家,变成了最富有的人家,就是首富苏知富和村长家都不可能有这么多钱的……
而这些钱竟然是锦绣一个姑娘家赚来的,这真是上天赐福照应她们母女,谢天谢地!
相比于锦绣一家人的欢天喜地,王宾浩的心情说不出什么感觉,他觉的这个小女子实在是太不寻常了,长的倒没什么出众,但是总感觉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自己莫名的就同意了她的条件……
第108章()
锦绣一家真是皆大欢喜,别怪她一下得到这么多钱不淡定,翻身农奴变土豪总有种暴发户的感觉。
她要盖房子,买车,订做新家具,还要送石头去学堂读书识字。
不过在这之前。锦绣想还是先让王氏先和苏广利离婚的,要不然那个渣看到这边多钱,肯定又会像狗一样咬过来不松口。又不知道要生出多少是非来呢?
锦绣就和秋芳石头一起动员王氏,让她和苏广离婚。王氏听了以后,倒没有什么激烈反应。
王氏苦笑,和离,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她虽然从来没想过与苏广利和离,但是,心里已经对苏广利没有半点夫妻情份了。
但是,这个世界的女人的地位,总是身不由己的。怎么是自己说和离就能和离的呢。
女人一旦嫁给男人,几乎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生是人家的人死是人家的鬼。除非男的主动不要你,否则女人是很难和离的。可以男人休女人,主动不要女人可以,但是女人要想和离,除非男人做了天理不容十恶不赦的事,要不然县太爷是不会判女人和离的,因为女人提和离,本就是被世俗不容的事。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不公平。
王氏想她嫁的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不是个好男人,想当初她十五岁嫁给苏广利,十七有的锦绣,当初也懵懵懂懂,想着做一个贤妻良母,可是苏广利是怎么对她的?让她在如花般的年纪苍桑了心田……
在她怀孕的时候和刘氏有染不说,伤了她还把刘氏弄进了门,娶了那么一个不好相与的寡妇,她带着没有智商的锦绣,还得伺候他俩。她根本干不了那么多活。总是挨骂被嫌弃,日子过的有多苦?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体谅。刘氏还总是拿让苏广利休掉自己来吓唬自己,自己那时过的担心受怕,咬牙忍着羞辱,当初还怕被休了丢娘家的脸,而且自己一个人带着个痴傻的孩子可怎么过。
可是,后来还是被赶出去了,如果不是因为还带着孩子们,她都想一死了之,可是后来一个人守着三个孩子,日子竟然也过下来了,再看看锦绣,这个老天保佑好起来的锦绣,让全家人过上了这么好的日子,她竟然对自己说要和离。
锦绣的这个想法惊着了王氏,她从多年前的怕被休到后来的麻木无所谓,可是从没有主动想过要离,锦绣这孩子说的也对,离了苏广利,她们的日子会更好。
如今她们有了盖房子的钱,可以盖房子,一家人住上不漏雨不透风的新房子,以后石头娶妻就不难了,可如果盖了新房子苏广利一定会惦记这房子,和离了就没有这个担忧了。可是,和离不是女人说离就能离的。好多女人婚后日子过不下去,走投无路,婆家难立足,娘家无法投奔,有寻短,也有私奔跑路的,要不就继续忍,就是没有主动和离的……
想要和离,必须要男方点头同意,要不然根本不可能。而且,苏广利是不会同意的。要是他真想休自己,早些年就休了。当初刘氏总拿这个吓自己,也不是嘴上光说说,那个坏女人真的是挑唆苏广利干脆休了自己,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苏广利就是没点头,可能是他还有一丁点人性,知道这三个孩子是他的……也许吧。
第109章()
就算是和离,锦绣他们几个孩子,依旧是苏广利的孩子,这是不争的事,谁也改变不了的。女儿家可以嫁人,苏广利在她们成亲后可以管不到她俩婆婆家,可是,石头不行,不管苏广利管不管石头死活,将来,石头还是要孝养苏广利的……
所以,和离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难啊!
锦绣沉默了,是啊,在古代和离哪里和小说上写的那么简单,女人说离就能离。好像男主出聘礼娶老婆,和买差不多,婚后是死是活,要是娘家没足够的实力都管不了。
离婚这事,就是放在现代,也必须双方都点头签字,要不然,只要一方不同意,就得打官司,分居往后拖延无期,只看各人本事了。可是,不离的话,锦绣不甘心啊,名上挂着那个恶心的男人,一点好处都不会有,怎么办呢!?
“要不我们先不盖房子了,别叫他知道我们有这么多钱,要不然……”秋芳担心的说,要不然苏广利真的会眼红,大姐虽然可以拿刀砍人,可是他们要是人一多,也拿武器的话,大姐可怎么打的过?
之前不过是一车东西,就引的他们那样,要是换成一栋大房子,还指不定干出什么事呢。
“是啊,要不房子等石头成亲的时候,现盖也不急,我们就住这也挺好。”王氏说,其实换不换房子都行,她现在觉的过的也挺好,反正,自锦绣醒来,她觉的已经很知足了。
“……”锦绣抬头看了看,这斑驳老旧的房子,墙上不停的掉泥渣渣,屋顶晚上都能看到两三颗星星,还好她穿过来一直没下过雨,要不还不知道要怎么个糟糕法!现在是夏天,风凉点是好事,可是,天气马上就要冷起来了,她可不想在这种地方将就憋屈自己。
要待到石头成亲再盖,那岂不是最少还要再等四五年,而且,这房子是盖给她们一家人住的,等石头成亲,再给他盖就是了。
“房子我们必须盖,总不能因为那个渣渣的存在,让我们一直委屈的过日子吧!凭什么他那里过好日子,我们受苦!”锦绣说的十分坚决,就盖新房子,气死他们。也叫他们仰望这边干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