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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惊讶万分:“小钉子哥哥居然会魔术?一会多变点,我回家吃。”这孩子一点也不见外。
丁越凡呵呵笑着摸摸她的小脑袋:“这是各种你爱吃的,都是绿色食品,拿回去慢慢吃。”一大堆袋装食品塞进了梅子的怀里。
梅子抱着不断掉到地上的食品,嘻嘻笑着:“真的呀,哥哥啊,你也学着点,以后给我变好吃的。”
丁越凡看着这小女孩,脑海里浮现出赫连海若买这些食品的情形。看来女孩子对这些零食都没有抵抗力啊。
那就多买些。反正落尘戒指里的东西不会腐坏。
节日里的医院,冷清了许多。饭后,丁越凡依次给林海和宏哥调理了身体。明天就可以出院了。
宏哥只是比林海小几岁,比丁越凡他们大不了几天,但是看上去就像个中年大叔。平时不爱说话,别人说话,他就在旁边笑呵呵地听着。但是啊,要是论起护短、护犊子,就数他了。
所以,他受到的伤,仅仅次于胖叔。
对于丁越凡住到别墅的提议,在梅子嚷嚷声中获得一致通过。因为梅子听说别墅里有三个大姐姐和一个小妹妹。立即就恨不得马上飞到别墅里去。
丁越凡很高兴。妹妹以前只有小曼一个朋友,还经常不见面。这对她的性格发展很不好。这回有了这么多姐妹,她应该更高兴了。
告诉段玉明天来医院结账,然后带着刀子和梅子回到了别墅。
果然,这几天玩疯了的妹妹她们搂着怀里抱满了食品的梅子高兴地叽叽喳喳地没完没了了。至于丁越凡,没人搭理,只好一个人悻悻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用神识沟通了刘鼐,这老家伙正在海边使劲地虐刘飞呢。不用说,以前的过节儿还没忘呢。
丁越凡摇摇头,无视层层阻隔,一步迈过去,抓住刘鼐回到了黑石界。
别看刘鼐是金丹中期的大修士,但是主仆契约之下,他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丁越凡原来想带着他去陇上的,天知道,就是下不了决心。从心底来说,他还是想单独和赫连海若在一起,这次寻宝就当做是一次旅游啦。
看着刘鼐尴尬的模样,丁越凡笑道:“我知道你现在还对刘家成为我的下属耿耿于怀,因此迁怒刘飞,你也不想想,一个堂堂的修仙世家,对付世俗界几个普通的老人,谋夺人家的家产,这种行为多么恶劣!”
刘鼐一惊,随后双腿一软,跪在地上:“主人,老奴错了。就是因为多少年了,刘家高高在上,形成了习惯。现在成了您老人家的奴才心底还不适应。这是万死莫赎的大罪,刘鼐请主人责罚!”
丁越凡道:“知道就好,都是一家人了,以后不要这么小肚鸡肠。”说完,不等他回答,神识已经锁定赫连海若的家,一个闪念,已经出了黑石界,到了她的家中。
因为,他看到,这傻孩子早早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收进了赫连戒指里。就那么干坐在床上,等着丁越凡呢。
看到丁越凡又是凭空出现,赫连海若已经不惊讶了。其实,两个人离开才不过几个小时。
丁越凡笑道:“等急了吧?咱们现在就走。”
说完,神识包裹住赫连海若,回到黑石界,然后神识再探向了西北方向。一座大城出现在识海里,西城。就是它了。
还没等赫连海若回过神来,他们两个人已经到了西城火车站广场上。
第79章 陇上行徒孙()
广场上没有几个人,只有把脑袋包的严严实实的行人和旅客匆匆而过,两人的突兀出现,没有人看到和感觉到。
得到奇遇后,丁越凡对自己的行动越来越放任,不太去想是否会让世俗界的人看到会感到震惊。
丁越凡本想先留在黑石界,让赫连海若看看自己的世界。可是,这心里总是觉得,那里太安静,一个小伙子,一个姑娘有点尴尬,而且,那样做是不是有显摆自己的嫌疑?
此刻,他早就忘了赫连听雨的存在。那老家伙也一直把自己隐藏的极好。上次差点被丁越凡看出异常来,那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孙女关心则乱。
估计,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所以啊,做一个阴谋家也很不容易啊。
丁越凡不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
自从获得奇遇之后,他的心里一直是不踏实的。总觉得悬在空中,不知道下一步要往何处去。就连他带着赫连海若来到西城,也是心里一动,触动了赫连听雨的记忆,想来看看记忆中的人还在不在,其实根本没有计划。
毕竟他只是个大孩子。
能够安排好柳家、赵家行动起来,已经不错了。至于收服孤山剑派和刘家,他只是顺势而为。至于后果,他一点没有去想。
无知有时候才是无畏的前提条件。
一个大文豪说过,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形成了路。丁越凡就是这样不管前途有什么阻碍,只管一路趟过去。心里高兴就好。
来这个地方,是因为在赫连听雨的记忆里,西城有他一个徒弟。准确地说是弃徒。这个徒弟如果活着应该有一百多岁了。如果他有后人还在,请丁越凡也照顾一二,最好能让他回到本门。
而且这个徒弟和他一同去过陇上,丁越凡琢磨着,如果去寻宝,可以让赫连老鬼的徒弟帮忙。
这个徒弟家里好几代都开着一个羊肉泡馍饭店,名字叫“如归”。
第一次带着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逛一个陌生的城市,让他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兴奋,他也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心情。
丁越凡心里感觉,自己有点高人的风范。
说是寻宝,其实他心里根本对那些宝藏没有什么感觉。与其说是寻宝,不如说是寻找一种心情。
比如带着一个美丽的不像话的女孩到处去逛,就是一种美妙的心情和体验。
丁越凡感到奇怪,今天做了那么多事情,这天色似乎还不太晚。
他的神识越过层层阻隔,扫了一圈,准备找一家饭店请赫连海若吃饭。至于吃完饭要做什么,他还没有想好。总之,他也感觉到,这么仓促地跑出来,似乎有点不太妥当。
他咳嗽一声对赫连海若道:“海若啊,咱们是不是先去吃饭?据说这里的羊肉泡馍才是最正宗的。”
赫连海若笑道:“好啊,你是大财主,你请客。”
丁越凡道:“那是自然。”
赫连海若只感到面前一阵恍惚,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家小饭店的门前。
她抬头看去只见饭店门楣上题写着“如归”两个金色大字。
丁越凡笑道:“我的两个长辈家里开的饭店,名字也叫如归。意思是回到了家里。”
丁越凡点了两个套餐。
他不想专门去找赫连听雨的徒弟,只是顺着记忆中的线索随意来到这里。一切随缘吧。
现在,他俩的面前各有一只青花大碗。说是碗不如说是盆子。大碗里是冒着热气的羊肉汤,隐隐可见汤里的大块羊肉。
一个大大的盘子,里面有五个大大的雪白馒头。每人一副透明塑料手套,是用来掰馍的。
戗面馒头很硬,可两人都是有力气的,不一会功夫,两个人各掰好了两个大馒头,在大碗里堆成了尖尖的一碗。看上去很壮观。
丁越凡还好说,只是赫连海若那么娇小的身材,面前也放着这么一个大碗,就有点滑稽了。
其他的客人看着这两个吃货,都有点发蒙。有这么吃泡馍的吗?
可惜啊,两个人已经被羊肉汤的香味完全吸引了,顾不得去看周围的其他食客。
用勺子加上筷子轻轻搅拌几下,再来上两大勺辣椒、盐面、孜然,加上点味精,小心地吹吹勺子上的热气,抿进嘴里一口,同时响起嘶嘶地吸气声。
“好香!”两人几乎同时赞了一声。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那些南来北往的食客更是目瞪口呆。
那个大个子男孩还好说,身体高大,饭量也大。那一碗冒尖的泡馍,不到五分钟,全部进了肚子。再看那女孩,在男孩放下筷子,刚拿起水杯,也放下了筷子。她的碗里已经清洁溜溜,吃光了。
看她意犹未足的模样,似乎再来一碗照样可以吃掉。
丁越凡这才注意到,自己和赫连海若的吃相已经引起那么多吃客的围观。发现饭店里突然静了下来,赫连海若也明白过来,小脸顿时羞得通红。
“哈哈,你们兄妹真是妙人,我今天太高兴了,看来我家的饭食还对你们的胃口。这饭钱就免了。希望以后还来我的小店吃饭。哈哈哈哈!”一个洪亮的声音从柜台传来。同时一个满脸红光的矮个子老人走到两人的跟前。
丁越凡站起来笑着对着老人一拱手:“吃饭给钱天经地义,怎么能白吃呢。”他这些日子总是行拱手礼,有点习惯了。另外,这里的主人应该也是同道中人,并且还是小辈,此时自然而然地也这样行礼。
老人面色一怔,也对丁越凡拱手回礼。不过,他的眼睛死死地盯住了丁越凡手上的戒指。身体慢慢地颤抖起来,眼睛越睁越大,终于激动地指着丁越凡的手:“请问这位小兄弟,你手上的戒指是不是名为落尘?”
丁越凡神色不变,笑道:“是的,你慕容家的老店一直没有改变地方,很好找啊。”而赫连海若已经吃惊得站了起来。
“你们认识?”赫连海若捂着小嘴问道。
那老人已经泪流满面:“您是祖师爷的什么人?容我请安。”他看看周围,来住丁越凡的手:“请移步,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穿过店堂,进入了后院,眼前豁然开朗。这后院是一座更大的院落,前后三进的四合院。
在客厅里坐定,丁越凡问老人:“你是慕容智的什么人?”
老人急忙躬身:“在下慕容晓宇是慕容智的亲孙子,长孙。请问您是?”
丁越凡笑道:“赫连听雨是我的老友。这位是赫连老友的孙女赫连海若。”
丁越凡心里很高兴。哈哈,我不说赫连老鬼是我的仆人,已经够给他面子了。
慕容晓宇一怔,还是上前一步,跪倒在赫连海若的面前:“见过师姑祖,徒孙给你磕头了。”说完,砰砰地磕起头来。
三个响头磕完,哇哇大哭起来:“这位前辈和师姑祖见谅,小子太高兴了,我是喜极而泣。”
第80章 陇上行山之高几乎接星()
赫连海若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看着跪在地上掩面大哭的慕容晓宇有点不知所措。她求救地看向丁越凡。
丁越凡这次来找赫连听雨的弃徒,就是为了找老家伙自己都不知道放在哪里的宝藏。
路盲有自己的记事方法,他深怕自己记住的不靠谱,就让这个弃徒慕容智把宝藏的所在地标识记在了纸上。
可惜,他妻子之丧,令他天天活在内疚中,脾气越来越大。宝藏藏好之后不久,这个倒霉的弟子就被他开革了。而那个弟子根本没有跟他上山,只是听他说了几句。
“山之高几乎接星,鹰嘴岩下,古松之旁,野狐出没,荆棘乱衣,发之,宝物现。”
等慕容晓宇拿出他珍藏了三代人的这张信纸的时候,丁越凡恨不得把赫连老鬼拎出来扇两个耳光。
没有坐标,不知道是什么山,只告诉你是在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