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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情书-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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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6…19 以自杀对抗他杀
    以自杀对抗他杀
    一天平均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
    这样想会上瘾的。
    只要没有真的自杀,就还能过下去。
    我不敢啊,胆小啊。
    只要一天没有自杀念头,就会怀疑幸福。
    没理由啊,我怎么能够,无痛无痒。
    平均一天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
    把情绪抽成食物
    三年前,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一张我抽烟的照片登在某报副刊上,那是一个关于抽烟的写字女人的专题,一起亮相的有作家张梅、张念、尹丽川……就我一个不是作家,年纪也最小。她们抽烟的姿态、表情都出神入化,对自己与烟的关系的比喻也特别微妙,比如张念说:烟是我的三姨太。而我连比喻都不会,说得特直接:烟是我的第二食物。对啊,烟不是我的灵感,不是我某天成为作家的精神支柱,它是实实在在的烟,我除了不能没饭吃,就是不能没烟抽。
    那么,我是怎么开始抽烟生涯的?我真的记不得抽第一支烟是在几岁,在什么情形下。好像是我上初中时,哥哥偷偷地学抽烟,顺便给我一口尝尝,我抽一口就呛着了;也好像我暗恋的初中语文老师是个烟鬼,我莫名其妙跟他待在满是烟头的房间里,后来他要离开我们学校了,告别的那天我很难过,从他烟盒里掏出一根烟来抽,也是抽一口就呛着了。
    我有意识地学抽烟,应该是上高中前的暑假。我买了一包烟,躲在房间里,对着镜子练习拿烟的姿势。拇指翘起的程度,食指与中指的弯曲度(我在研究是直的还是略微弯垂的性感些),无名指、尾指与中指的间隔,我都细细揣摩。我想像风尘女子那样风情万种,从小多愁善感的我,总渴望着早早进入成年人的世界,显得老练、沧桑,在当时的年纪,我觉得抽烟就是通行证。所以,我还对着镜子琢磨,烟在嘴上的倾斜度应该是多少,一口停留的时间应该是多长。甚至我把电视里看来的吐烟圈也好好地练习一遍,把嘴唇嘟成个小圆圈,摒住气,轻轻地吐出烟,哈,终于一个完整的圈圈飘了出来,高兴坏了。
    但那年暑假并没有真正学会抽烟。把烟吸进去,总以为应该憋住,咽下去,但又总是咽不下去,烟从鼻孔里一股股地冒出来,仿佛我的身体失了火,鼻孔里还留下许多焦油,我的高中同学为此而惊讶过。
    如果说,最初抽烟只是好奇和扮成熟。我高一和高二时,家里接连发生的变故就使抽烟变成了我的情绪宣泄。那时,外公和父亲都在病榻上,我在百里之外的重点高中求学,孤独、不安、紧张,再加上爱情的失利,时常绝望得像去到世界尽头。心情最差时,就会带上一包烟,去教学楼后面的凉亭,或者学校附近的小公园,吧嗒吧嗒地抽,抽得很肆虐,整夜不休,似乎不消灭整包烟,环心情就无法终结,口苦舌躁,眼睛熏到发酸,头也开始疼痛……甚至两天之后,吃什么东西都吃不出滋味。这种自虐式抽烟行为周期性地爆发,书呆子同学知道了当我是异类。直到高三,跟班上几个抽烟、喝酒、打架的男生混成朋友,我可以公开地抽烟了。跟他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自习课时,听着walkman,戴着耳塞,吞烟吐雾,甚至班主任进了教室,也不急着掐烟,好在他只求升学率,懒得教训我们。教学楼顶的天台和台阶,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可以抽着烟望到很远的地方,可以在课间休息时,跟那几个“坏”男生一起坐着抽烟闲聊。抽烟不再是宣泄和自虐了,更多的是要与众不同,叛逆和不屑一些眼光、规则,带有快感,并能在抽烟中建立伟大的友谊。我至今仍旧怀念高三和他们一起的时光,率性而真实。
    后来,我到了另外的城市,我换过十几种牌子的烟,我在家、在酒吧、在办公室、在路上……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抽烟。抽烟就只是抽烟本身,不再代表任何情绪了。我习惯了,吞吐自如,拿烟的姿势也毫不讲究,电脑的一角也被熏得发黄。偶尔想起多年前煞有介事地抽烟,就不禁发笑。现在的煞有介事是半夜里忽然发现烟盒空了,或者是手头一只火机都没有。
    去一个城市失恋
    去年秋天,去了一趟北京。
    他给我拍了许多黑白照片。
    因为某种莫名奇妙的原因,
    他阻拦我再去北京。
    他说:我把照片都给你,我们别再见了。
    我说:我不要照片了。
    一直到今年夏天,
    我才看到照片,
    他眼中的我,
    笑得灿烂,笑得真实。
    但黑白很旧,像很旧的年代。
    我们恢复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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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时寄来各种照片,
    有他的办公室、他的住所、他游玩的山水,以及北京798艺术新区。
    每次,我细细看他的照片,为每一张写观感,然后E给他。
    他总是说很感动。
    我不敢再提喜欢和爱,我怕再次失去他。
    去一个城市失恋很残忍,去年秋天写下的:
    二十七小时
    12:00
    两辆巴士过去,你的脑袋从出租车里探出来。浅咖啡色线衣。我从后座环住你的脖子,你握着我的手。冷的,暖的。
    13:00
    你在办公室找那只纸箱,你记不住有三只还是四只纸箱。你在找一个也许本来就没有的东西。阳光照进来,我在窗台上对着你的镜头,你说,那是四合院。
    14:00
    新疆小馆的第一道菜很好,其余难吃。然后说到了你的四川女孩,我内心有点儿困难。我说每个人都很私人,越来越无法与别人在一起。你说是的。
    15:00
    天安门比想像中渺小,我要留影,背景里要有“十六大胜利召开”的横幅,你忽然说我像个男人。你还拍了我的肩膀,说:哥们。
    16:00
    那是个胡同,窄,长,有尽头。死的。我靠着墙,你说我像个摇滚青年;我们拉着手走进去,我说就像在教堂举行婚礼。在尽头,我仰起脖子,踮起脚尖,上吊的姿势,但无法做出绝望的表情。
    17:00
    离三联书店只有几米,我点了烟,烟灰被大风吹进眼睛,揉了揉,就走到了书店,就把点燃不久的烟扔掉。书店门口的男人古怪地看我。
    18:00
    玉宁居的晚餐很一般,陆丁可爱。
    21:00
    三里屯不是一个屯,酒吧都很小。我把你的啤酒倒进我的杯里。我看你的时候,你双目无光。
    00:00
    你没有房子,没有床,连办公室的沙发都睡不了。我们只好去地下旅馆,但我真的喜欢地下,流浪的感觉,你也喜欢。
    01:00
    “你喜欢我吗?”你不回答,在广州时,你会很肯定。“我喜欢你。”你还是没有回答,停留几秒,你亲了亲我。
    02:00
    你爱你的前妻,因为想起她就难过。你用《阿飞正传》里的一句台词解释这个事情,我听明白了。
    03:00

()
    也许是这个时分,我们做了爱,我没有完全醒,所以什么话都没说又睡着了。
    12:00
    一夜无梦。你的尼康相机忽然对焦不准,我在地下旅馆什么也没留下。
    13:00
    很疲惫。下午很长。哪儿也不想去。其实也没有必要拖到傍晚七点,反正你也不可能看着我飞走。
    14:00
    在不知名的路边,看车来车往。我开始打电话,我说我要一个婚姻,说着就说醉了。你就坐在我的旁边。一点儿结婚的可能都没有。
    15:00
    我走了。我在车上看见你站在那里,我是用眼角的余光看着的。你以为我不会说再见了。你终于转身走了。
 2003…6…20 我说过最动人的情话
    是在前几天说的。对一个网恋了两年,险些见面的男人说的。
    我对他说:我知道为什么喜欢你了,你希望我成为的人和我希望成为的是同一个人。
    我还对他说:我不会在一个普通的日子见你,我会在你的电影首映礼那天,挤在成千上万人当中,挤到最前面,让你为我签名。
    第一句情话是通过肯定自我价值来肯定他的眼光。不管我成为杜拉斯还是一只鸡。女人需要懂得她的人来爱她啊。
    第二句情话是通过肯定他的价值来肯定自己的眼光。不管卡拉是条狗,还是光猪六壮士。男人需要崇拜啊。说这些情话时,我相当动情。
    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别人。这是迄今为止。我最美丽的爱情。当然,最好不要见面。不然又是一部“真实的谎言”。(靠,4:54了,洗洗睡吧)
 2003…6…23 唱K
    每次与好男好女聚会,我都郁闷无比。我无法跟“干干净净”的人待在一起。那不是我自在的“场”,如果你看过《欲望城市》,如果你留意过其中一节,四个单身女人去参加准妈妈派对备感失落,而后举办与之对抗的单身派对让准妈妈洋相百出,你就会知道,持不同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群体是如何相互鄙夷和挑衅。但在我的周围,在大多数时间里,好男好女是强势群体,并且他们相信自己掌握的才是真理。我不喜欢他们肆意张扬的“幸福”,不喜欢他们以身作则的“典范”,我为自己无法压迫他们,还要被他们挑衅地问以“你一个人生活不闷吗”,“跟很多男人混有意思吗”而感到愤怒。有时甚至想像,把“相爱”的“干净”的他和她,分别空投到世界著名的红灯区或****集中营七天七夜,让“他”和“她”饱受侵犯,最后会痛不欲生还是悲极生乐?当然,这是恶毒的意淫罢了。道理就如“鲍比达”同志说的,大多数好男好女其实都设想过****的生活,但东方人与西方人的主要区别是,他们让这样的“生活”保留在想像里而不去经历它。我能做的是,身处不自在的“场”时尽量地让自己游离或者梦游,然后在自在的“场”像罂粟花绽放。这种分裂的生活处境是我不快乐的主要原因。练就逆来顺受的本领。
 2003…6…24 长隆长隆
    明天去长隆,还过夜,写不了日记了。长隆是个有动物的地方,酒店里有对痴缠的白虎(据说是同性恋)。长隆长隆,心情很蓝。去年冬天,子夜,我对他说:我在大堂的酒吧,来不来。他说:好。他是一个长头发的男人,他坐在我的对面。“半年前,看到你的照片,就想跟你恋爱。”遮遮掩掩说了许多旁事后,我说了最想说的一句话。他笑。很晚了,我不想回酒店的房间。我走向门外。“去哪里?”“去动物园看看,走走,抽抽烟。”“我陪你去。”动物园打烊了。月黑风高。我跟他坐在动物园门外。聊天。他大学里搞过乐队,写过剧本,混过一些文艺女青年。我大学里搞过文学社,剃过光头,混过一些文艺男青年。他是南方少见的一株忧郁着快乐成活的树。他比我想像的单纯。风一阵阵从我的皮靴和七分灯笼裤之间的缝隙扫过。起了鸡皮疙瘩。但我没有与一尺之外的他拥抱取暖。时间一点点儿过去,我什么都没干。动物园里的鸟兽也没有叫。我们一起抽了许多烟,然后回去。直走到门口,他才问:“你不冷吗?”“不。”长隆的三天两夜,我溺在他的眼神里。他的眼睛真的很好看。最后一夜,从长隆回广州,车上有小电视可以放MTV,我们整车人都在唱歌。“我唱歌的时候最迷人。”后来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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