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雨水顺着她的侧脸流下,滑入嘴里,她来不及多想便自顾的吞咽了。
卫明歌太渴了,白日浸井时,误喝了一口,混着井里的各种小生物,最终吐得只剩胆水了。
现在想想,胃里又一阵翻滚,却没有一丝饿的知觉。
‘呕……’,她对水有了抵触心理,即便她现在再喝一些干净的雨水也无济于事了。
小时候,她家那口枯井便溺死过活人,从此她对枯井都是一种恐惧心理。更别说今天的那口老井,一看就是荒废了好久。
恍惚间,她听到那破旧的木门后有人在躲雨,微弱的烛光稀透进来,伴随着交谈。就如救命符近在眼前,她急切的想去抓。
她也确实这么做了。
可她没想到,白日的男子居然如此谨慎小心,他果然预料到她会逃,早就趁她不注意给她下了软经粉。软经粉一下,不仅全身酥软无力,连话也是不能说的。相当于让一个正常人变成一具会动的尸体。
这一刻,卫明歌才真正体会到自己的无措。她虽偶尔有些小聪明,可与这些老江湖想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也许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她绝对不允许自己就这样错过!
尽管这院子没有路,一片荒草。通往那木门不过数十步,她却觉得仿佛跨过山川河流般艰辛。
人最软弱时,凭的是意志!
身体没有力气,她便用手指抓进泥土,拼劲全力挪动。没有土的地方,她用指甲掐住磐石,一点一点的收紧胳膊,这样,她也可以移动一小步。
而这边,付小公子急得眼都红了。
这日夜晚,付叙借看望卫明歌之名来找她。左等右等,天都快亮了,她还没有归家。
他才意识到坏了,不过是几日不见,卫明歌便消失不见了。
私心里,他对卫明歌很是怜惜。与平常女子不同,她不会对他阿谀奉承,甚至有时候连话都少有对他说。除了利用他带他回京,她似乎并不愿与他过多交集。
她更怜惜卫长安,从为他起名那时起。就可以看出卫明歌很是疼她这个弟弟,她不会彻夜不归才对。
卫长安心里也不好受,闷闷的,都不像是他该有的情绪。
但可喜的是,卫明歌消失了,付叙必定会带他回府。不得不说他还要感谢卫明歌呢。
或许有人会说他小人,谁在乎呢?她卫明歌无权无势,跟着她难有出头之日。但看付叙那模样,以后怕是还会回来,反正他没什么损失,到时候也不会怪到他身上。
果然付叙久等不至,付府的管家先是坐不住了。见少爷面目严肃,也不好太过于直白劝诫少爷回家。
那管家嘴上倒是不敢说什么,心里却直犯嘀咕。
不难看出卫明歌的才华,就凭她有手段从边疆回来,这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子。可她竟独身住进男子家里,简直不知羞!
从这一点来看,她就比不得李家小姐李秀华。李家小姐方圆数里那也是鼎鼎有名的才女。不仅通晓琴棋书画,还结交了不少富家贵女,就凭她背后的势力,也不难看出她会是少爷的好帮手。
这岂是她比得上的。
等夫人和侯爷去了李府提亲,少爷也就收了心,到时候又是一对伉俪情深。
可他家少爷何其尊贵,哪是卫明歌区区一个乡野女子可以高攀的。
与此同时,卫明歌已经爬到了门边。透过门缝,是两个男人,其中一个五大三粗,另一个倒是有些秀气。
等等,仔细些看,原来是个女的。不知在争吵些什么,那女子扑在那男子身上又打又哭。那男子倒也不生气,眼里颇具宠爱,大手轻抚女子的长发。
在这种地方相遇,不是私奔就是私会。男子身高近八尺,颇有一股糙汉的感觉。面目却是棱角分明,浓眉大眼,却是一脸正气。
那女子比之矮了一个头,不算倾国倾城,却有一张极具江南风韵的脸。江南出美女,不是面美,多是雅韵。
文人骚客重的不是面容昳丽,气质才是最吸引他们的。
从卫明歌的角度可以看到女子并没有真哭,只是等男子哄她,不过是两个处于热恋之中的饮食男女罢了。
“轰隆”,一声暴雷劈下来,女子吓得躲进男子怀里,卫明歌再也看不下去了,这种甜的腻死人的气氛,她现在还是别去打扰比较好。
左等右等,雨下的越来越大,雷声像是竞技似的,一声更比一声高。
卫明歌奋力的推着门,试图通过制造些声响来吸引他们的注意,可都无济于事。
他们听到了些动静,只是向四周看了看,只见那男子温柔的对女子说,“没事,阿蔷,许是路过的野猫野狗不小心撞到些什么东西。没事,我送你回去吧。”
那女子娇羞的拉住男子的手撒娇似的摇啊摇,见男子面目严肃,迟疑了好久,才不情愿的点了点头。
两人就这样你挽着我,我搂着你朝黑夜尽头走去。
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怜,明明就可以得救了,机会就这样溜了。
卫明歌就像破洞的气球,浑身充满挫败感。她瘫坐在地上,任暴雨淋湿她的身体,顺便洗洗她愚蠢的脑子。
由于整夜泡在雨水中,卫明歌知道自己发烧了。脑袋越来越重,浑身滚烫,意识再也抵挡不住身体的疲乏,重重的倒在地上……
第9章 “”()
翌日,不同于昨夜的狂风暴雨。阳光正好,不娇不媚。
雨后的空气新鲜香甜,卫明歌也幽幽转醒。不得不说她身体不错,若是换了别人,不知要躺在床上几日,也亏得她命大。
阳光缕缕照射在她脸上,许是太强了,她不由得闭上了双眼,脸上泛着点点红晕。
随着脚步声逐渐清晰,眼前一暗,卫明歌这才缓缓睁开眼。
三个人,只有三个人!
她已经到了废材的地步了吗?一个傻子,一个农妇,外加一个……嗯……男的。
这是歧视吧,是吧!
那男子把别在腰间的短刀一丢,直接了当道,“给你两个选择,生还是死?”
虽然他一脸的正经,可是卫明歌心里一阵无语。
大哥,这个问题是个人都会选活着呀。
虽然心里极度无语,但论实力打不过,那就是有听赢家的安排。
那男子才缓缓道出实情:原来他是萧府老爷的得力幕僚,可惜长子萧笠却被迫害导致智力如十岁孩童,连身体也不长了。
说着,一把拉过身边的少年。也就是那个痴傻的人。
见卫明歌似乎有些怜悯他,他又继续说道,“少爷心智单纯,少有女子愿意好生照料他……”
所以,他是觉得她卫明歌愿意喽。她真的很想告诉他,你想多了,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我还有个弟弟,再说了,我又不是他的谁。
不过这少年也甚是可怜。
那人见她表情微微软和,趁势说道,“其实也不用多久,你只要陪他一个月,一个月之后你就离开,我付你丰厚的报酬,并且我家老爷也说了,满足你一个要求……”
“一个月?”
好生怪异,一个月之后就有人愿意来服侍他了?管她的,有钱赚干嘛不做。
卫明歌仔细想了想,认真思考其中的利弊。
萧府可是京城赫赫有名的世家大族,如果可以借萧大人之手,相当于至少可以少走着弯路。
来不及多想,她一口答应了。
却见那人弯了弯嘴角,笑的有些诡异。卫明歌没有忽略掉他的任何一个神情,倒也不在意,只当他是真心为他家少爷而开心。
那人招了招手,背对着卫明歌,对那老妇命令道,“给我好生看好她,她若是不见了,小心你的脑袋移位,哼。”
老妇急忙表忠心道,“奴婢会好好看着她的。”说着,整个身体都开始颤抖。
那人倒没再难为她,顺势将少年往她面前一推,便借口离开了,留下了那个老妇。
显然受过训练。
那老妇略弯着腰,恭敬的伸出一只手,“姑娘,奴婢冬梅,这边请。”
卫明歌牵着少年的手一路沿着萧府的小路往东走,尽头便是他们为她们准备的房间。
格局倒是不错,毕竟他家少爷就在这里。房间分为东房和西房,却是正对着的。
午饭时,少年就开始展现他的本性——数米。
没错,就是米饭倒在桌上,一颗一颗的数。
卫明歌实在是太饿了,见到堪称一场盛宴的午餐,早就没了形象,恨不得用手抓着吃。所以,对于萧笠的行为选择习惯性漠视。
卫明歌本以为数完后他就会乖乖吃饭,可是,事实证明,她真的想太多了。
萧笠数完后,只见他伸出他的一双厚手,一捏。
这是要干啥?
他先是用手把它们揉成一团,在把手捏成拳头状,一拳,两拳,直至那米团变得滚圆。
他忽然大喝一声,‘哈’。
卫明歌还未反应过来,他已经把米团放在地上揉捏。做完这一切,他露出一脸的明笑,似享受般一口一口吃掉。
“呕……”,卫明歌刚吃过的饭就开始不安分了。
好不容易等他好好吃过午饭,她便牵着少年的手绕着院子散步,实是观察萧府的路线图。
可她逛完一圈,发现萧府实在是太大了。她完全记不住路呀。
其实卫明歌无法把那个赫赫有名的萧笠与现在的痴儿相比。不仅心理上别扭,而且她还是个未出阁的女子,她怎么懂带男人。
咳咳,是孩子!
所以在她的认知里,带孩子等同于陪吃、陪睡、陪玩……等。
可是,真的不是这样的。
完全变了一个人的萧笠,绝对堪比顶级小泼皮。说他傻吧,他每次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的石头又总是丢在别人的碗里。
卫明歌每次都要深呼吸才能克制自己想敲开他的头来看看是什么构造!
这日,卫明歌决定要带萧笠出府游乐。萧笠像是知道些什么,倒是没再折腾了。
少明寺坐落于京城的边缘,从萧府出去坐马车也要些许时辰。
不知是不是错觉,萧府管家为她们带了不少的侍卫,一行人围在马车周围,不像是保护,倒像是监视。
他在怕什么?怕她逃走。她卫明歌虽然不是君子,但也是说话算话的人。何况有钱挣,她怎么可能跑呢。
佛门净地,向来喜欢大兴种植树木,寓意静安。夏日这也不失为一个好乘凉的去处。寺在山顶,是不许人坐马车的,需一步步诚心而上,方为心诚。
相传它还有个传说:官家小姐与寒门子弟想恋,两边父母都是不同意的。官家认为男子太贫穷,完全配不上他家女儿。男方家认为他儿子日后一定高中,是女子配不上他们家。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人都不愿分开,两人密谋私奔被发现,男子被活生生打死扔在山崖下,女子心病难医,不久也就郁郁而终。
后来那处悬崖,也就是现在的少明寺,有人说那女子化作了一株桃花树,年年开在夏日,红的似火,好不明艳。
少明寺从山脚到山顶有约两千步阶梯,显得静肃而悠长。不知是不是氛围所致,萧笠只是好奇的望着四周,小心翼翼,眼里却有炽热的兴奋。
都是孩子心性,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