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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凡人-第5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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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逸仙收起了妖刀,平静地看着离主,说道:“我的刀,已经钝了。”

    离主的脸庞上忽然有青筋暴起,他怒吼道:“你为什么不争?是男儿,为什么不争?你一副无欲无求的样子,一副所有的事情都已经过去的样子,就这样荒废你的天赋,你还有资格拥有你的名字吗?!”

    李逸仙淡淡地笑了笑,说道:“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将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托付给我的弟子了。”

    “你为什么总是这么轻巧?”离主的目光再度锋利起来。

    “她真的已经死了,这种事情无法逆转。即便是阴阳双鱼之力,也无法逆转。你太过执着了,你或许,真的应该放下了。”

    “我总不能跟你一样,活的那么轻巧。”

    “所以,你一定会杀了我?”

    “我一定会杀了你。”

    离主抬起了已经被鲜血浸染的剑。

    李逸仙的眼睛微微一眯,嘴角却已经开始流出鲜血。

第二百四十四章 好色桃花,迷人眼(二)() 
离主再度横剑,而李逸仙却没有抬刀。

    剑杀!

    离主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让手中的剑产生停滞,这不是对决,这是杀戮,他的目的就是杀死李逸仙这么简单。

    曾经最好的朋友,如今刀剑相向,虽说两人所选的道路不同,但也不至于如此。离主心中的恨,经过了这么多年,不断地壮大,现在已经成为了控制他的力量。唯有杀死李逸仙,才能让心中的恨稍稍减弱。

    为什么可儿当初选的是李逸仙?要是当初没有选李逸仙,可儿就不会死!可儿死的责任,全部都是李逸仙的!

    这么多年,李逸仙为什么就留在那座小山上,什么都不做,就这样虚度着自己的生命?他为什么不想办法让可儿活过来?他可真是落得个轻松自在!

    这样的人,凭什么值得可儿的喜欢?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承担起可儿的那份喜欢?他不配,他配不起!

    这样的人,该死!

    离主的双眼已经开始出现猩红,手中的剑,更是已经深入到了手掌的血肉之中,疯狂地吮吸着其中的鲜血,变得愈发鲜红。

    唯有世间最红的血,才能够让这把剑醒过来。

    顷刻间,天际暗了下来,好似是有着浓厚的血云,堆积到了人的头顶之中,使得空气之中弥漫的尽是鲜血的味道。

    不知何时,这片土地上出现了两个人,毫不起眼的两个人,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

    彼时的白夜子,已经不再是那样的一张脸,而是带上了一张黑白的面具。而他的身后,依旧站着那个影子,不论何时,影子都需要保护少司命的安全,即便是自己身死。

    他们自然能够从春秋门中安全逃离,而少司命也不再需要顶着白夜子的那张脸了。

    少司命看着离主手中的剑,说道:“‘厄命’这把剑,也唯有离主才能驾驭的了。”

    影子眼中闪现出一丝狂热,毕竟他是离主最忠诚的手下,说道:“即便李逸仙先前小胜了一招,也赢不了离主。”

    先前离主的一剑,被李逸仙所破,若是论输赢,离主已经输了。

    少司命并没有过多地评价,只是静静地望着苍穹。

    确实,现在胜利的天平正在向着离主倾斜,但这并不是因为李逸仙不如离主,而是李逸仙本身的问题。

    “你这么着急找一个弟子,原来是因为这个,还真的有些悲凉。”少司命目光转动,落在了南怀乐的身后,不由得说道:“不知道你背负了这么多的东西,又将会走到哪里?你不应该停在任何的地方,直到一切的尽头。”

    ……

    血红的苍穹!

    众人的眼前都成为了血红的一片,即便那些修行了高深瞳术的人,也无法看清血红之后,是怎样的情景。

    这场战斗,已经不再是他们能够理解的了。现在看来,他们先前兴师动众,大肆布置的众多手段,简直不堪一提。

    绝对的力量面前,在场的人,都太过孱弱无力。

    差距,实在是太过巨大。

    然而,能够来到这里的人都不是凡夫俗子,很快就有人摆脱了恐惧,飞速地思考,重新制定起计划。

    关键,依旧在李逸仙的三个弟子身上!只要能够擒获这三个人,就是最有力的底牌,完全可以要挟到李逸仙!不管天际上的战斗如何,这都足够将李逸仙逼入死地。

    东仙域的巨头们纷纷施法,黄钟大吕的声音开始响起,深入到三千众的心魂之中!先前的大劫难,还不足以灭杀太多的人。

    很快,众人就清醒了过来,针刺般的疼痛传来,让众人有些亢奋,随即开始执行上面所下达的命令。

    为了让三千众快速地恢复过来,并且发挥出更强的力量,施法者大为损伤,却是非常值得的。

    三千众飞速地聚集起来,按照事先安排好的位置站定。即便众人都受了不少的伤,或轻或重,即便有着许多人缺失,这大阵依旧被建立起来。

    他们可是整个东仙域最顶尖的力量,不至于被吓成淋雨的鸡崽子。

    每个人开始发挥自己的特长,不再去仰望天空上的恐惧,专心于眼前的事情,双眼之中出现疯狂。施法者的刺激,可是相当有效。

    阵法盘堆积,灵力丝线交缠,瞬间勾勒出来的一个庞大的阵法,重重叠叠,威力无俦,轰然发动,向着那一叶扁舟般的土地冲去。

    能够将三千强者安排的滴水不漏,反应迅捷,不受任何影响,东仙域的巨头们也并不是一无是处。

    南怀乐目光落下,向着出现在眼前的三千众望了一眼,平静地说道:“跟紧,砸人。”

    花铁柱赶紧抡起了重锤,心中虽然在嘀咕自己不会砸人,脚下的动作可是不敢有任何的怠慢,要不然可就跟不上大师兄了。

    万钧重锤,开始砸落!

    ……

    李逸仙任由自己被血色包围,那双桃花眼之中依旧是平静。这双眼睛除了笑容,就是平静,好似从没有其他的情绪挤进来过。

    剑来!

    迅猛、浩荡、狠厉、决然、致命,足够刺穿心脏、割下头颅。

    离主已经动了杀心,并且是必杀之心,李逸仙没有了任何的退路。

    自从当年分道扬镳的那一刻开始,现在这样的场景就已经注定,他跟离主必定要刀剑相向,一决生死。

    今天的场景料想了很多遍,自己所有的动作跟表情都演示过,只是真正面对的时候,还是绝对不真实。

    毕竟,离主曾经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已经足够说明太多的事情。

    眼中的平静,是假的;说出来的话,也是假的;心中不痛,也是假的。只是真假又有什么区别呢?

    若是自己的死,能够让离主觉得好受一些,那么未尝不可以一死。反正自己本就是要死了,算是最后再做一些有用的事情了。

    李逸仙握住了妖刀,目光澄澈,开始跟离主对战。

    刀光剑影交错,将浮现在眼前的回忆斩碎,将彼此之间的联系斩断,两个人彻底成为了两个人。

    每一次对撞,都是足够毁灭一方天地的力量。两人已经不再收敛,全力出手,全部都是杀招。

    若是两人放肆移动着战场,东仙域恐怕会被毁灭大半,这就是两个人的力量!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战斗的威力也逐渐消减下来。

    剑刃横出,擦着李逸仙的脖子,带起了一道血线。李逸仙用妖刀挡住了剑,猛然一冲,手中的刀飞旋,以诡异的弧度斩下。

    离主身上猛然涌起黑白双气,化成古苍大手,握住了李逸仙的手。

    焱龙灭却!

    左手上凝聚起炎龙,悍然击出!

    离主同样凝聚仙法,手中出现一只冰凤!

    两者相撞,李逸仙在空中弹跳而起,力劈一脚,宛如一把战斧。

    最初时的战斗看似简单,其实是最为消耗力量的战斗,那是对境界的领悟,两人只要有丝毫的偏差都会丧命,消耗不可谓不巨大。而之后的震撼的一幕,更是急剧地抽空着两人的力量。

    接连战斗,两人都已经没有了多少力量,只能用这样的近身战方式。

    即便李逸仙比离主强大,他也强不了多少,最后的结局只是以他的死亡结束。

    剑来!

    笔直!

    刺入到胸膛之中!

    离主没有任何的停滞,手中的剑一转,绞碎了李命秩的半个心脏,另一只手握住了砍来的妖刀,猛然一拱背,向着李逸仙撞去!

    焱龙灭却!

    火焰在离主的胸膛诞生,他却硬扛着火焰,继续撞击出去,撞在了李逸仙那略显瘦弱的身体上。

    李逸仙当即吐出了一口鲜血,飞退了出去。

    离主手中的血再度流淌,将“厄命”剑清洗了一遍,使得它看起来更加妖异。

    李逸仙退的有些踉跄,再度咯血,眼前忽然出现一阵恍惚。虚弱感冲击而来,本就是有病接近死亡的他,面对着接连的大战,自然没有多少力量。

    离主再度袭来!

    “现在的你,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即便你比我强又如何?终究还是要死在我的手上!我要拿着你的血,洒在了可儿的墓前!”

    “你还在挣扎什么?你还有什么可挣扎的?你这样一条烂命,早就应该结束!你没有资格再活在这个世上!”

    血红的剑刺入到了李逸仙的胸膛,而妖刀也砍在了离主的脖颈上,只是李逸仙现在的力量,已经不足够让妖刀斩断离主的脖颈。

    “咳!”李逸仙再度吐出了一大口鲜血,目光之中的光彩暗淡了下来。

    离主逼视着李逸仙,说道:“你后悔吗?”

    李逸仙轻轻地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你为什么不后悔?!你应该后悔!你要是后悔——”离主一顿,艰难地说道:“我们依旧可以联手!”

    李逸仙轻笑了,那双桃花眼也在笑。终究,离主还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既然你不后悔,就这样死好了。”

    李逸仙却握住了离主的厄命剑。

    “你还在挣扎什么?”

    “我总归要为我的弟子,留下点东西啊!”

第二百四十五章 好色桃花,迷人眼(三)() 
两串红鞭炮,噼里啪啦一阵响,带来了喜气。

    确实是个值得高兴的日子,老实巴交的张屠夫,得了个儿子。

    平日里的悍妇,虽说可以算的上是飞扬跋扈,还是给张屠夫生了个儿子,大概就是张屠夫一直对她百依百顺的原因。

    观看面容,张屠夫也是有了小四十了,可以算得上是老来得子了。这样的喜事,他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悍妇躺在暖和的小炕上,抱着熟睡的婴儿,用手指摸摸鼻子摸摸耳朵,指给过来的妇人看。街坊邻居当下手中的鸡蛋,凑上前去看这个小娃娃。

    “喏,这小虎娃可真像张大哥!虎里虎气的,长大了,一定是个顶尖的能人!”

    “可不是,这样健壮的小娃娃,可是官老爷的样子!”

    “不愁以后没有媳妇儿!”

    “可不能像他!老实鬼一个!长大了八成被人欺负!”悍妇笑着,温柔地看着儿子,全然没了平日里泼辣骄横的模样。

    大抵母亲看孩子的目光,比情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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