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得趣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之天运符师-第69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误会,误会。”

    谢长青赶紧解释:“是真的误会,我真没想过打扰余芳同志的工作,厂长书记放心,我会一心工作,绝对不会惹麻烦的。”

    解决了谢长青的问题,余芳一心扎在医术上,不出两年,又攻克了一项疑难杂症,还获得了医学上的国际大奖,一时间名扬海内外。

    谢长青拿着报纸,看到余芳意气风发的样子,真的是悔不当初。

    他那时候离平步青云那样近了,只要再迈一步,他这辈子就什么都有了。

    可是,全都叫他给搞乱了,那样一个厉害的媳妇,就这么搞没了。

    除了谢长青,后悔的还有一个人。

    赵建刚看着电视上跟着领导人出国访问的余小花,也是后悔的什么似的,要是当初他能打动余小花的心,那现在他得有多风光,可惜了,当初他太心急……

    又过了一年,余芳被孟国忠打动,答应嫁给他。

    而余全也找到了命定的伴侣。

    只有一个余小花,辈份最高,年龄最大,可却一直没有结婚。

    沈临仙也不催她,她哥哥们不敢催,余小花的日子也过的着实不错。

    然后,突然间有一天,余小花往家带了一个男人,向着众人宣布她要结婚。

    余大狗四兄弟看着跟在自家妹妹身边的小男人,眼睛都直抽抽。

    他们看看余小花,再看看沈临仙,心说莫不是遗传,这娘俩咋都爱找小丈夫呢?

    无它,余小花的对象比她起码要小十多岁呢。

    可是,那个男人却是爱惨了余小花,看着余小花的时候就仿佛眼中盛了全世界,里面全都是温柔以及爱恋。

    沈临仙自己找了个小丈夫,自然不会怪余小花找的对象年纪小,反而相当高兴,不住的夸赞余小花有眼光。

    余家众人:……

第二百零八章 种马男的前任() 
沈临仙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酸软无力,身上各处又都疼的要命。

    她微微睁开眼睛,就发现身在一个狭小的散发着恶臭的巷子里。

    而且,在离她不远处,一个长的叫人十分恶心的男人发出一阵奸笑来:“小美人,来,哥哥让你爽一爽。”

    不用想,沈临仙就明白她如今的情况了。

    她狠狠咬了一下舌尖,一股鲜血的味道充满口腔之中。

    沈临仙立刻精神了起来。

    看到那个男人马上就要扑过来,沈临仙发狠的踢了过去。

    她一脚把那个男人踢出老远,快速起身,跑过去又添了几脚:“爽你妈的,我叫你爽,叫你爽……”

    有了沈老太太的经历,沈临仙的脾气火爆了许多,做事也更加的爽利干脆。

    那个男人被她打的不住哀号,沈临仙打的过了瘾,整了整衣服转身出了巷子。

    出来之后,她却不知道去哪了。

    沈临仙摸摸身上,没有纸币,也没有带银行卡,更没有手机,原身恐怕是叫人抢劫了吧?

    不过,幸好她还有空间,空间里也装了不少好东西。

    沈临仙找出一块宝石来,然后快步在灯火辉煌的大街上转了起来,她很快找到一家珠宝行,等她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个在大的包,包里装了许多现金。

    沈临仙找了一家酒店,登记的时候要身份证,沈临仙随便拿出了一个空间里的身份证,竟然登记上了。

    这叫沈临仙有些摸不着头脑。

    不过,既然能住下,她倒是挺高兴的。

    拿了房卡进了房间,沈临仙把钞票装到空间里,然后按铃点了餐,叫客服人员送过来。

    点了餐之后她洗了个澡,从空间里挑出一身衣服来穿上,等了一会儿,客服人员就送了晚餐过来。

    沈临仙也不客气,把餐车推进来之后就大吃大喝起来,吃过饭,她觉得身上累的很,就躺到床上开始接收原身的记忆。

    沈临仙费了半天劲才接收到了原身的记忆。

    实在是原身的经历有些不好,她也没有活下去的信心了,在沈临仙来的时候,原身的灵魂几乎要消散怠尽。

    原身姓沈,单名一个琳字,和沈临仙的名字很接近,她家世不高不低,可谓普通,长相清秀,但学习成绩很好,性格也很好,从小学一路读下来,几乎都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沈琳应该会读大学,然后考研或者找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再找一个家世相当的爱人,组成一个小家庭,生一个或者两个可爱的孩子,就这么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生活。

    可人生就是有许多意外。

    沈琳大学的时候恋爱了。

    对方也是一个普通的男孩,还是个农村出身,家里挺穷的男孩。

    男孩个子不高,长相清秀,学习也很刻苦用功。

    沈琳喜欢男孩刻苦的劲头,也觉得和他很聊得来,在偶遇过很多次之后,男孩向他表白,她就顺势答应了。

    两个人谈了两年,到了大三的时候,沈琳再也受不了自己的男朋友了。

    她的男朋友叫程放,开始的时候对沈琳还行,可到了大二的时候,程放就成天的不务正业了,即不学习,也不干活,成天就是上网玩游戏,沈琳说过他几回,他答应的好好的,可私底下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沈琳是个很有上进心的女孩,自然看不惯,为此,和程放闹了好几回分手。

    到了大三的时候,程放更是变本加厉,为了玩游戏,在校外和人合租了房子,时常逃课出来玩。

    玩也就算了,他还越来越懒,屋子不收拾,衣服也不洗,成天垃塌的要命。

    沈琳没课的时候还要出来帮他打扫屋子,帮他洗衣服做饭,渐渐的,沈琳就不干了。

    她也是家里的娇娇女,沈琳的家世放在大城市也只是普通,可对于农村人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了。

    她的父母都是公务员,父亲还是一个小干部,家里有房有车,并不缺钱,而且还只有她一个孩子,她自小就被娇惯着长大的,从来没干过什么活,也没有缺过钱花,可以说从没受过委屈。

    可自从和程放交往之后,沈琳就时常受委屈,在程放的朋友面前要捧着程放,以防他自尊心受伤,程放又讲哥们儿义气,朋友的事情都爱大包大揽,他又没那个能力,经常都是沈琳帮他擦屁股。

    程放还穷,沈琳还得时常补贴他,还得给他干活。

    沈琳这个城市的娇娇女一天两天还能为爱忍受,时间长了,怎么都受不住了。

    她就提出和程放分手,程放不同意,两个人吵了一架。

    沈琳回家之后,家里那边有一个世交家来访,还带着自家的儿子。

    这位世交家早先和沈琳的爸爸是一个单位的,后头辞职下海经商,结果赶上好政策,再加上他头脑灵活,成了第一批富起来的那种,如今家里有个小公司,在这个城市有别墅,有豪车,虽不算豪门,可比起大多数人来说,生活的是相当不错的。

    世家交的儿子如今子承父业,在自家公司干活,为人很不错,长的也挺好的。

    沈琳的父亲很喜欢那家的儿子,一直在搓合沈琳和那个孩子。

    那家的儿子也喜欢沈琳这样的女孩,拜访过后,就时常来找沈琳玩,那个男孩很有风度,出手也阔绰,再加上两家交情又好,一来二去的,沈琳就动了心。

    然后,沈琳就像是那种都市文中的开头一样,带着富二代的男友十分炫耀的去和程放分手,并且把程放贬的一分不值。

    分手之后,沈琳原以为她会和富二代男友结婚,然后过着幸福的生活。

    却没想到,这才是她不幸的开始。

    程放被刺激到了,然后痛改前非,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从这之后就开始发达起来,还交了校花女友,他一直记着沈琳对他的羞辱,在发达之后就开始打压沈家,并且还打压沈琳的男友,使得对方家里的公司破产,沈琳的父亲母亲相继被辞退。

    就这还不算完,他还带着女友在学校羞辱沈琳,说沈琳见利忘义,说她拜金,现实,反正骂的很难听。

    沈琳家道中落,男友家也一厥不振,再加上前男友的羞辱,一时想不开出来买醉。

    然后就被一个男人给劫到小胡同里,不只抢了她的钱包还有手机什么的,还想要**她。

    在那个男人想要**沈琳的时候,沈琳就已经存了死意,她豁出命来和那个男人撕打,被男人推到墙角,一头撞到香消玉陨,取而代之的就是沈临仙了。

    沈临仙接受完原身的记忆之后,心头一万匹马飞奔而过。

    这情节,还有男主的名字,还有沈琳的经历,都像极了白清偷看过,后来又介绍自家老哥看的一本都市种马文。

    那本书中,程放就是独一无二的男主,程放被前女友羞辱抛弃,被前女友的富二代现男友耻笑,一时发愤图强,正好碰到了天外来的系统加身,自然变身奥特曼,专打小怪兽。

    不是,是变身超人,超打富二代的脸。

    他做任务,抽到许多奖励,有透视眼,有各种技能,然后凭借这些技能赚了许多钱,又会什么炼丹炼器啦,还能拣宝,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然后自然就是报仇,报复前女友,报复羞辱他的富二代。

    后头又有许多各种优秀的女人哭着喊着要跟他,不嫌弃他有那么多女人,反正就要做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他就收集各种美女,校花、警花、熟女、萝莉,明星,总之他收集的女人都能开个展览了。

    最后,程放自然称王称霸,地球都盛不下他了。

第二百零九章 种马男的前任() 
想到那本书中的情节,以及程放的各种狂霸拽和无敌,还有各种无可言喻的描写。

    沈临仙真是满心无语。

    这个程放如果没有运气超级无敌到捡了一个系统,恐怕一辈子就也是混吃等死的命了,像他这种不求上进的烂人,竟然也会有那么好的运气,而且,他发达之后收的那些女朋友他就认为全部清高纯洁,想起前女友就认为拜金庸俗。

    简直就是脑袋秀逗了,进水了,被驴踢了被门夹了。

    他怎么不想想,如果后头那些女人真的那么好,先前他是一个烂人的时候怎么没跟他?偏偏在他越来越厉害之后才上赶着要跟他?

    他的前女友再怎么不好,可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也跟了他两年多,也是后来他实在烂的无可救药了,人家才和他分手的。

    想想,人家一个城市的娇娇女要拿平时攒下来的压岁钱和零花钱供你吃喝,还要替你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还要担心你的学业,成天着急上火的,人家没该着你没欠着你的,凭什么就非得跟着你?凭什么就不能和你分手?

    这种人不从自身找原因,一有事就埋怨别人,好像全世界都对不住他似的,像这种人,沈临仙是一万个看不过眼的。

    而且,程放还那么小心眼,翻身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整治前女友一家,逼的人家没有活路,他却逍遥自在。

    不说感情,先把前女友供他吃喝穿住什么的这份恩情拿出来,他也不该如此害人家啊。

    最后一点,沈临仙觉得原身之所以被人盯上,被人抢劫**,可能就是程放或者他的现任女友蒋娜指使的。

    这次沈临仙没死成,那对渣人肯定不甘心,以后指不定会遭到各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