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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年里,肚子能填饱的日子,五个手指头就能数得过来。
即便这样,王云巧却也没有了再死一次,去转世投胎的念头。
早在五年前,她就想通了。这么艰苦的条件,她都能好好的活下来,随着自己一天天的长大,这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
化腐朽为神奇,不是更令人期待吗?!
王云巧这五年过得着实艰辛。当年她出生的时候,因着是四胞胎,身体自是比那寻常的婴儿要瘦小,这些年来,老李家的日子过得艰辛,她自然也吃不到有营养的东西。
虽说她现在已经有五岁了,可人却是又瘦又小,看着比三岁的小娃子还要小上一些。她的小胳膊瘦得像干柴棒一样,骨头上包着一层皮,手上全是皲裂的口子。若是撩开衣裳,就会见到她身上的肋骨一根根清晰可见,活脱脱的一副骨头架子上包着一层皮的样子。
此时的王云巧的胳膊上,正挎着一个苇草编的小篮子,急匆匆地向前小跑着。
她身子单薄,这急步跑起来,就给人一种要被大风刮走的感觉。
王云巧可管不了那么多了,前面可有好东西在那里等着她呢!
今儿个刚好是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各家各户都会带着酒菜瓜果纸钱,来祭拜自家的先祖。
每年的这个时候,王云巧她们这一大家子人可是忙得很。这也是他们这些人,为数不多能吃饱饭的日子。
眼见着天就黑了,等下再在坟头上寻摸东西,可就看不太清楚了。
从早起到现在,她已经来来地回回地跑了十几趟了。
这些祭拜先祖的人不可能约好了一起来,所以她收集吃食,也得来来回回地跑。
王云巧的小手用力地扯了扯身上这件棉絮不知飞到了哪里去的破旧袄子。
今天的风刮得嗖嗖的,实在是太冷了。
可再怎么冷,她也得快跑,要是去晚了,那些吃食又要被那些鸟雀给叨走了。
为了给自己打气,王云巧一边跑,一边唱起歌来。
“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清晨光着小脚丫走遍森林和山冈,她采的蘑菇最多,多得像那星星数不清,她采的蘑菇最大,大得像地小伞装满筐,噻萝萝哩噻萝萝哩噻,噻萝萝哩噻萝萝哩噻,噻萝萝萝噻萝萝萝噻萝萝萝噻萝萝萝哩噻”
不知不觉中,就唱起了这首歌来。
“呵呵”,王云巧傻傻一笑。
这首歌还真挺应景的,就是那个噻萝萝萝把自己也整懵了。
舌头都要抽筋了,也不知道唱了多少个噻萝萝萝。
“噗通”一声,也不知被什么绊了,王云巧一个前扑,与大地母亲来了个亲密接触。
这一跤摔得可不轻。
“噗,噗”,王云巧费力地吐着吃进嘴里的泥土草屑。
还没等她缓过神来,耳边却是传来了嗤笑声。
王云巧也顾不得去揉那摔得生疼的腿脚,一个眼刀就飞了过去。
不看还好,这一眼过去,她就愣住了。
距她也就三、四米远的地方,站着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娃子,看那样子也就七、八岁的样子。
要说能让王云巧一眼看过去,就两眼发直的东西还真不多,可这个小男娃子偏偏就是一个特例。
一身素白色的袄裤,没有减了那小男娃的颜色,反倒是衬得他那柔嫩的肌肤更加的赛雪欺霜。
见到这小男娃儿的皮肤,王云巧的第一反应不是冲着人家流口水,而是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这张粗糙的面皮。
托生到在这一方世界里,也是过了五年有余,可王云巧还真没见过镜子。
偶尔趁着天气晴好的时候,她倒是在河边看过自己的倒影。
水里的倒影自然是模模糊糊,看不清楚的。
可即便这样,她也知道自己这营养不良的小身板,皮肤根本不可能好,肯定是一脸蜡黄,难看得要命。
突然见到这么一个粉粉嫩嫩的小正太,王云巧平生第一次有了自惭形秽的感觉。
不理会那个小粉团子的讥笑声,王云巧拍了拍身上的灰土草屑,一骨碌爬了起来。
一个连温饱都解决不了的人,哪有心思欣赏什么“美色”。
王云巧拾起苇草编的小篮子,继续她的寻食大业去了。
王云巧一边走,一边就在心里暗暗赌咒发誓,等到生活条件好了的时候,她一定天天用牛奶洗脸泡澡,让自己的皮肤也变得白白嫩嫩的。
第24章 真好吃()
见王云巧笨拙地爬起来就走,连个眼神都欠奉,那边的小正太嘴角向上扬起的弧度却是更大了。
有趣,真是太有趣了!
“思远,还站在那里干嘛?你爹娘的坟马上就要到了,快走啊”
前面传来了一道洪亮的声音,将陆思远的目光彻底从王云巧的身上拉了回来。
“知道了!”陆思远应了一声,随即稳稳地迈开了步子。
此时的王云巧若是稍稍分一个眼神看向这边,她一定会惊讶得张大嘴巴,这位小正太迈步向前走的样子,沉稳得就像一个老学究,绝对与他的年龄不相符。
可惜这时候的王云巧早已跑远了,好看也不能当饭吃,她根本无心理会一个啥也不懂的小屁孩。
清明时节,这些村民祭祀仪式完成后,大家就会分吃祭祀时用的菜品瓜果。
这些祭品中必备的一个,就是“子福”。
“子福”就是用白面蒸的一个大馒头,中间夹了核桃、红枣儿、豆子,外面扎一个鸡蛋。
上坟时,家里的长辈就会将“子福”献给祖灵,扫墓完毕后全家人就会将其分食。
这样全家人就会分得福气和健康。
王云巧站在远处,静静地看着前面那一家人进行祭祀仪式。她知道台面中间供奉的那个大大的馒头,她是看得到,吃不到的。当然这个时候,她还不知道,她眼中的那个大馒头的名字,叫“子福”。
等那家人祭祀完成,全部走远了之后,王云巧才提着篮子走上前去。
她能捡到的,当然不是人家供奉给先祖的祭品,而那摆在旁边打发孤魂野鬼的吃食。
心中虽是悲凉,可即便是人家用来打发孤魂野鬼的吃食,也要比她家的吃食好上百倍了。
来到近前,王云巧就看到了距供桌不远处的地上摆放着的吃食。
还好,这一家人过的比较殷实,用来打发孤魂野鬼的吃食,是一些捏碎了的苞米面蒸的窝窝头、还有一块萝卜糕,外加一些碎肉。
这样的,其实相较于其他人家,可算得上是极其丰盛的了。
王云巧蹲下去,先将那块萝卜糕和碎肉捡了起来,装进了篮子里。而后就开始仔细地捡拾那些捏碎的窝窝头。
窝窝头原本就粗糙,这样捏碎了,就更不好捡了。
这些碎渣,在前世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的东西,在这时的王云巧眼里,都可称得上是人间美味了。
王云巧正一小块一小块,认真地往篮子里捡着,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道极为清亮悦耳的声音。
这声音虽是极为好听,可那话语连起来,就让人极不舒服了。
“你捡这些东西,倒是比那些乞丐还不如。”
这是红果果的鄙视啊!
这人谁啊,嘴咋这么损呢?
没等王云巧发作,就听pia的一声,一个不明物体砸进了手边的小篮子里。
王云巧心里这个气啊,她也来不及看砸进篮子里的是什么,就急忙抬头看向那个嚣张的家伙。
可那人的动作比她还快,只这么一眨眼的功夫,人已经走远了。
王云巧看到的只是人家的一个后脑勺。
不过,王云巧还是从那人的身高和穿的衣裳,看出这个嘴损的家伙,就是刚刚来的路上遇到的那个粉嫩小正太。
“诶,你这个缺德的家伙,跑那么快干嘛?”
“我又不吃人”,这几个字愣是卡在了嗓子眼儿里。
王云巧冲着那小正太的背影一阵跳脚的时候,人家小正太已经走远了。至于她喊的是啥,人家根本不想听。
好好的心情,就这么被破坏了,王云巧气得要摔篮子。
可想了想,她还是忍住怒火,没动手。
实在是家里太穷了,就她手里这个苇草编的小篮子,还是家里的大姐费了好大劲儿从湖边扯回来的苇子叶,好不容易编成的。可不能因为那个没品的家伙,毁了自家的东西。
那家伙嘴损又没品,也不知道弄个什么东西丢进她的篮子里。
难不成,是一坨屎?
不怪王云巧往歪处想,实在是那小正太的话太刺激人了。
王云巧急忙看向篮子里。
呃,原来是一个用绳子捆得好好的油纸包。
王云巧心里不确定,她先是提着那绳子将油纸包从篮子里提了出来,pia的一下丢到了地上。
她想扭头就走来着,可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还是蹲下了身子,小心翼翼地将那油纸包外面的绳子拽开了。
王云巧转世的这个时代,还是科技落后的古代,根本没有炸弹这玩意,否则别人见到她此时的样子,肯定会认为她这是在拆除炸弹!
绳子解开了,油纸也跟着松散开来。就在这时,一股子香味飘进了王云巧的鼻子里。
有多久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味道了?!
王云巧激动得手都发颤了。
不是她没见识,反倒是因着她有着前世八十多年的人生经历,让她见识过的好东西太多了,才会在闻到这股子香味儿的时候,激动到颤抖。
油纸全部打开了。
摆在王云巧面前的是一个烤得外酥里嫩的不知名的动物的腿!
之所以说这是不知名的动物腿,那是因为王云巧还没有尝到味道,不好判断这到底是谁身上的肉。
王云巧琢磨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和那个小正太是头一次见到,他们两个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他应该不会在这肉上撒了巴豆或是毒药什么的,来整治她。
所以嘛,王云巧就准备尝尝这个不知名的动物腿到底是个什么味道,吃起来是不是和闻着的时候一样好。
就在王云巧的手伸出去的时候,一双黑不溜秋的爪子“嗖”的一下抓起了那个不知名的动物腿。
“啧啧,真香,啧啧,少爷我真是好久都没有吃过这么香的兔子肉了!”
就见一个比王云巧高出一个头的小男孩,一边抓着那个兔子腿大口地嚼着,一边还啧啧有声地嚷嚷着。
这小男孩一张小脸儿和他伸出来的爪子一样,都是黑不溜秋的。
王云巧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看着那小男孩将那兔子腿吃到一多半的时候,她才凉凉地来了一句,“啊哈,忘了告诉你,这个兔子腿不是祭品,是一个猎户为了毒死那恶狼,丢在陷阱边上的。我觉着喂狼有点可惜了,就把它捡回来了。”
第25章 冤家路窄()
“啧啧,真香,真香啊”
说完这番话,王云巧也不看那小男孩瞬间变得青白的一张小脸儿,提着小篮子径自走了。
听了王云巧的话,那小男孩正在嚼着的嘴巴怎么也动不了了。
他呸呸地把嘴里正嚼着的兔子肉全吐了出来,胃里也跟着一阵翻腾,就蹲在那里哇啦哇啦地吐了个昏天黑地。
王云巧已经走得很远了,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