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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盛世豪门宠妻-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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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印。

    和大部分外国人不同,在詹姆斯的眼里,中国人一直都是神秘的,充满智慧的,

    特别是他在华尔街遇到安泽的时候,更加深了他的这种想法。

    他那么年轻,却有着那么聪明的大脑,

    在厮杀抢夺激烈的资本市场,一向战无不胜的詹姆斯觉得输给安泽,

    他心服口服。

    詹姆斯没有结过婚,却有很多情人,长期的,短期的,都有,

    他从小接受到的教育告诉他,情人可以有很多,大家合适则在一起,

    腻了,就分开。

    他从十三岁和第一个女生上床起,就开始渴望爱情,

    那些在他周围男人觉得愚蠢至极的想法,

    他的朋友们都认为,男人最重要的是有钱,

    有了钱就应该享乐,买豪车,买豪宅,买飞机,买游艇,

    包括玩女人。

    詹姆斯不是这样的,他是个物质欲很轻的人,他喜欢做生意带给他的刺激,

    这种刺激越深,他越是渴望有个温柔如水的女人能用爱情来平复。

    很巧,那天他去唐人街的时候,真的就让他碰到了这样一位女人,

    她和他想象中的伴侣那么像,

    她穿着藏蓝色的旗袍,头发高高挽起,走起路来婀娜多姿,

    柳眉杏目,小巧的鼻,精致的唇,

    是她,这就是他梦中的东方情人!

    大多数的一见钟情之所以会发生,大概就是因为你见到的那个人和你心底想的那个人太像,

    慢慢的,你会越看越像,

    越像就越想。

    早已过了青春年少的詹姆斯像个愣头青一样走到女人的身边,结结巴巴的用中文问道,“小姐,我能请你喝一杯咖啡吗?”

    骨子里,他还是一个西方人,有着西方人的直白,野心外露。

    那女人捂嘴一笑,“不爱喝那玩笑,又苦又涩。”

    她虽是拒绝的,但是眼波里分明流转着淡淡的情愫,

    男人和女人,当荷尔蒙开始分泌的时候,那种心理的冲击是很明显的,

    所以他懂她的欲拒还迎,而这样的欲拒还迎更加勾的他心痒难耐。

    这就是詹姆斯和他的中国情人,第一次的遇见,

    就像是古时候的书生遇见了美艳的娇娘,

    一眼便认定了那个人。

    詹姆斯整整追了那个女人三个月,简直是用尽了浑身解数,

    送花,请吃饭,送金银首饰,看歌剧,

    最后,是带着她去旅行的时候,才将她压在了床上,

    在这个过程里,他像是一个不知疲惫的猎人,

    兴致勃勃的等待着猎物的上钩,

    当他脱去她身上的衣裳时,他竟发现这是他见过最美丽的酮体,

    他喜欢极了。

    那一晚,詹姆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超盘几十亿的生意来的更让他兴奋,

    他不管不顾的在她身上驰骋,

    与其说是他睡了她,不如说她成全了他的旧梦。

    然而,不是所有遇见都是爱情,

    现实总是具有两面性,越是美的花,越是带着剧毒,

    詹姆斯不知,这一切,只是一个开始,

    而他,只是一个棋子。

    詹姆斯发现,他和这个女人呆在一起一年多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每次问她,她都眯着眼妩媚笑道,

    “你喜欢叫我什么,就叫我什么,要是喜欢英文名字,你可以叫我ary,

    要是喜欢中国名字,你可以叫我苏三,也可以叫我茉莉。”

    她越是这样的漫不经心,詹姆斯越是爱的狠。

    哪怕她从不喊他的名字,总是用“欸”来称呼他,

    哪怕在床上她总是像一条死鱼一样,自己不愉悦也不取悦他。

    但是这些詹姆斯都不在意,他固执的相信,他们之间有爱情,而这也是他等待多年的爱情。

    当然,也别指望他有了爱情,就忽略了自身的**,

    可以这么说,当詹姆斯在拥有爱情的同时,还拥有着三个性伴侣,

    他觉得,这是生理和心理需要的完美搭配。

    詹姆斯很忙,经常全世界各地到处飞,但是她不忙,她也不会主动找他,

    在詹姆斯看来,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她住在一个老旧的公寓里,也没什么朋友,

    他也不知道她究竟有没有工作,

    所以每次他去找她,睡完她以后,会很慷慨的给她一万美金,

    他想,她应该需要。

    她喜欢抽烟,那种细长细长的女士香烟,

    她喜欢穿旗袍,但是不是很爱惜,

    而且那些旗袍看起来很劣质,

    就像是早些年中国小酒店里迎宾小姐穿的那种。

    不过她很漂亮,也很妩媚,

    身材也很好,很有手感,詹姆斯觉得摸起来不输于西方女人。

    他不否认,情人里,她是他最爱的一个,也是最上心的一个,

    尽管她根本没办法满足他,

    但是谁叫他迷上了这个中国女人呢?

    更确切的说,这个女人身上,有他中国梦的缩影,

    所以他想紧紧的抓住,

    既然抓不住她的灵魂,那么能够抓住她的身体也是好的,

    最重要的是,这样可以完成他的梦。

    偶尔,两人激情过后,他也会问她,“你的家乡在哪里,我们要不要回去看看?”

    女人只是淡漠的看他一眼,然后用涂着大红色指甲油的手在床头柜上摸出一根烟,点上,

    朝他吐吐烟圈答道,“中国啊!”

    那模样,竟让詹姆斯想到了他之前看到过的一部中国电影里的女主角玉墨。

    不知为何,他总是能从她的身上看到旧时中国的影子,

    冰冷、淡漠、绝望。

    但这些,只让詹姆斯更加迷恋她,这是男人身上的奴性,在没有进化完全时,他们喜欢奔跑,喜欢追逐,喜欢新鲜,喜欢去征服,

    女人越是表现的毫不在意,很多男人越是兴趣高,

    尤其是在床上,哪怕她一丝反应都没有,他也可以折腾她一晚,

    那是一种心理需要,而不是生理需要,

    与其说他是爱上了她,不是说他爱上了自己幻想中的她,

    只不过他分不清楚罢了。

第216章 :来自凌氏的橄榄枝() 
詹姆斯一直都站在商场的顶端,毫不夸张的说,每天都有猎头给他打电话,邀请他去各个公司入职,

    这就是职场顶端的优秀人才,不是你去找工作,而是工作找上你。

    这其中也包括中国的公司,当然也包括来自凌氏的橄榄枝。

    那是一个晴天,詹姆斯从北欧出差回来,就急急忙忙的赶到了她的公寓,

    然后两个人做了整整一个上午。

    他洗完澡出来之后,也没有避讳她,直接打开了电脑,

    然后在处理邮件的时候,被她看到了那封邀请他入职凌氏总裁的邀请函。

    她一丝不挂的站在他的身后,少有的温柔,少有的亲昵,

    柔若无骨的将整个身体趴在他的背上,“亲爱的,我想回国了。”

    她的眼神有意无意的瞟向那封邮件的内容,

    詹姆斯本来就是个聪明人,“你想我去凌氏入职?”

    “当然,凌氏可是国内最大的集团,要是你能去做ceo肯定能赚不少钱!”

    她的表情很夸张,罕见的表现出了她对钱财的热爱,

    他一直以为她无欲无求呢。

    “我在美国一样可以赚很多,甚至比凌氏开的价格更多。”他没有丝毫炫耀的意思,只是在向她阐述一个事实。

    “可是人家想和你在一起,又想回国,怎么办?”

    他一直以为她是矜持的,淡漠的,原来她还有会发嗲的一面,

    不过也是,她这种妩媚的长相,要是不会发嗲,未免也太过可惜了一点。

    詹姆斯没有马上答应,当然,也没有马上拒绝,

    他是在商场摸爬滚打的生意人,那双冰蓝色的双眸里,

    无时无刻不在透露着小心翼翼。

    还好,没有得到他回复的她,也没有继续纠缠,只是兴趣寥寥的睡觉去了。

    事情到这里,詹姆斯以为这一页就这样翻篇了,

    他其实是不想去中国任职的,商场如战场,

    美国这片战场,是他熟悉的主场,他可以将大部分对手杀到片甲不留,

    但是中国那片战场,他是陌生的,

    并且他深知,那里卧虎藏龙,

    不是他能够游刃有余掌权的地方。

    又是什么让他最后改变主意来到中国的呢?

    又是什么让他心甘情愿到凌氏集团任职的呢?

    女人,那个中国女人,

    古语云:英雄难过美人关,

    三十六计中,包含了美人计,

    所以可想而知,从古自今,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

    男人,总是过不了女人那一关。

    那次之后,她就消失了,

    她搬出了她的那间旧公寓,他就找不到她了,

    因为他不知道她的姓名,不知道她的年龄,不知道她的出生地,

    他什么都不知道!

    可笑而可悲的是,他最熟悉的,是她的身体,

    那副年纪的躯壳,仅此而已。

    她是他的信仰,是他年少时的东方梦想,他怎么能失去她?

    詹姆斯发了疯一样在整个唐人街找来找去,

    他问了很多人,

    他走了很多地方,

    可是见鬼,居然没有一个人认识她!

    没有一个人能够提供有用的线索!

    那段时间,詹姆斯无心工作,天天在酒吧里喝的烂醉如泥,然后就和各个肤色的女人开房,睡觉,他发泄着身体的狂躁,

    可是他心里的空虚,却没有人来填补,

    他没有想到,失去她,带给他的是毁灭般的打击!

    她刚消失的那段时间,他是想不通的,明明都好好的,怎么就变成了黄粱一梦呢?

    她去了哪里?她还活着吗?

    她为什么离开?她到底爱不爱他?

    谁说男人不会胡思乱想?

    如果没有,只不过是还没有陷入爱情罢了,

    陷进去的男人,一样会胡思乱想,见不到情人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

    詹姆斯想了很久很久,才想明白,

    她大概是回中国去了,

    她大概是想家了,

    她大概不是不爱他,只是在跟他赌气而已,

    想清楚之后的詹姆斯立刻辞去了在美国的工作,然后给猎头打电话,告诉他们,

    他决定去凌氏任职。

    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雄心壮志,

    而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一个抛弃他的女人,

    他知道,只要他出任凌氏集团的ceo,

    她就一定会笑靥如花的回到他身边,

    她就还是他的东方梦想。

    对于这段关系,詹姆斯带着些许狂热的偏执,

    以至于聪明如他,竟然没有看出这只是一个局,

    又或者,他骨子里也认为女人其实是轻贱的,

    怎么可能有那个本事设局困住他?

    很多的败仗都是始于轻敌,而这一次,她这一招请君入瓮,胜的漂亮。

    因为凌氏集团催的急,所以詹姆斯很快就入职了,

    当然他也很快被凌氏集团的千金凌晓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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