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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印。
和大部分外国人不同,在詹姆斯的眼里,中国人一直都是神秘的,充满智慧的,
特别是他在华尔街遇到安泽的时候,更加深了他的这种想法。
他那么年轻,却有着那么聪明的大脑,
在厮杀抢夺激烈的资本市场,一向战无不胜的詹姆斯觉得输给安泽,
他心服口服。
詹姆斯没有结过婚,却有很多情人,长期的,短期的,都有,
他从小接受到的教育告诉他,情人可以有很多,大家合适则在一起,
腻了,就分开。
他从十三岁和第一个女生上床起,就开始渴望爱情,
那些在他周围男人觉得愚蠢至极的想法,
他的朋友们都认为,男人最重要的是有钱,
有了钱就应该享乐,买豪车,买豪宅,买飞机,买游艇,
包括玩女人。
詹姆斯不是这样的,他是个物质欲很轻的人,他喜欢做生意带给他的刺激,
这种刺激越深,他越是渴望有个温柔如水的女人能用爱情来平复。
很巧,那天他去唐人街的时候,真的就让他碰到了这样一位女人,
她和他想象中的伴侣那么像,
她穿着藏蓝色的旗袍,头发高高挽起,走起路来婀娜多姿,
柳眉杏目,小巧的鼻,精致的唇,
是她,这就是他梦中的东方情人!
大多数的一见钟情之所以会发生,大概就是因为你见到的那个人和你心底想的那个人太像,
慢慢的,你会越看越像,
越像就越想。
早已过了青春年少的詹姆斯像个愣头青一样走到女人的身边,结结巴巴的用中文问道,“小姐,我能请你喝一杯咖啡吗?”
骨子里,他还是一个西方人,有着西方人的直白,野心外露。
那女人捂嘴一笑,“不爱喝那玩笑,又苦又涩。”
她虽是拒绝的,但是眼波里分明流转着淡淡的情愫,
男人和女人,当荷尔蒙开始分泌的时候,那种心理的冲击是很明显的,
所以他懂她的欲拒还迎,而这样的欲拒还迎更加勾的他心痒难耐。
这就是詹姆斯和他的中国情人,第一次的遇见,
就像是古时候的书生遇见了美艳的娇娘,
一眼便认定了那个人。
詹姆斯整整追了那个女人三个月,简直是用尽了浑身解数,
送花,请吃饭,送金银首饰,看歌剧,
最后,是带着她去旅行的时候,才将她压在了床上,
在这个过程里,他像是一个不知疲惫的猎人,
兴致勃勃的等待着猎物的上钩,
当他脱去她身上的衣裳时,他竟发现这是他见过最美丽的酮体,
他喜欢极了。
那一晚,詹姆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超盘几十亿的生意来的更让他兴奋,
他不管不顾的在她身上驰骋,
与其说是他睡了她,不如说她成全了他的旧梦。
然而,不是所有遇见都是爱情,
现实总是具有两面性,越是美的花,越是带着剧毒,
詹姆斯不知,这一切,只是一个开始,
而他,只是一个棋子。
詹姆斯发现,他和这个女人呆在一起一年多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每次问她,她都眯着眼妩媚笑道,
“你喜欢叫我什么,就叫我什么,要是喜欢英文名字,你可以叫我ary,
要是喜欢中国名字,你可以叫我苏三,也可以叫我茉莉。”
她越是这样的漫不经心,詹姆斯越是爱的狠。
哪怕她从不喊他的名字,总是用“欸”来称呼他,
哪怕在床上她总是像一条死鱼一样,自己不愉悦也不取悦他。
但是这些詹姆斯都不在意,他固执的相信,他们之间有爱情,而这也是他等待多年的爱情。
当然,也别指望他有了爱情,就忽略了自身的**,
可以这么说,当詹姆斯在拥有爱情的同时,还拥有着三个性伴侣,
他觉得,这是生理和心理需要的完美搭配。
詹姆斯很忙,经常全世界各地到处飞,但是她不忙,她也不会主动找他,
在詹姆斯看来,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她住在一个老旧的公寓里,也没什么朋友,
他也不知道她究竟有没有工作,
所以每次他去找她,睡完她以后,会很慷慨的给她一万美金,
他想,她应该需要。
她喜欢抽烟,那种细长细长的女士香烟,
她喜欢穿旗袍,但是不是很爱惜,
而且那些旗袍看起来很劣质,
就像是早些年中国小酒店里迎宾小姐穿的那种。
不过她很漂亮,也很妩媚,
身材也很好,很有手感,詹姆斯觉得摸起来不输于西方女人。
他不否认,情人里,她是他最爱的一个,也是最上心的一个,
尽管她根本没办法满足他,
但是谁叫他迷上了这个中国女人呢?
更确切的说,这个女人身上,有他中国梦的缩影,
所以他想紧紧的抓住,
既然抓不住她的灵魂,那么能够抓住她的身体也是好的,
最重要的是,这样可以完成他的梦。
偶尔,两人激情过后,他也会问她,“你的家乡在哪里,我们要不要回去看看?”
女人只是淡漠的看他一眼,然后用涂着大红色指甲油的手在床头柜上摸出一根烟,点上,
朝他吐吐烟圈答道,“中国啊!”
那模样,竟让詹姆斯想到了他之前看到过的一部中国电影里的女主角玉墨。
不知为何,他总是能从她的身上看到旧时中国的影子,
冰冷、淡漠、绝望。
但这些,只让詹姆斯更加迷恋她,这是男人身上的奴性,在没有进化完全时,他们喜欢奔跑,喜欢追逐,喜欢新鲜,喜欢去征服,
女人越是表现的毫不在意,很多男人越是兴趣高,
尤其是在床上,哪怕她一丝反应都没有,他也可以折腾她一晚,
那是一种心理需要,而不是生理需要,
与其说他是爱上了她,不是说他爱上了自己幻想中的她,
只不过他分不清楚罢了。
第216章 :来自凌氏的橄榄枝()
詹姆斯一直都站在商场的顶端,毫不夸张的说,每天都有猎头给他打电话,邀请他去各个公司入职,
这就是职场顶端的优秀人才,不是你去找工作,而是工作找上你。
这其中也包括中国的公司,当然也包括来自凌氏的橄榄枝。
那是一个晴天,詹姆斯从北欧出差回来,就急急忙忙的赶到了她的公寓,
然后两个人做了整整一个上午。
他洗完澡出来之后,也没有避讳她,直接打开了电脑,
然后在处理邮件的时候,被她看到了那封邀请他入职凌氏总裁的邀请函。
她一丝不挂的站在他的身后,少有的温柔,少有的亲昵,
柔若无骨的将整个身体趴在他的背上,“亲爱的,我想回国了。”
她的眼神有意无意的瞟向那封邮件的内容,
詹姆斯本来就是个聪明人,“你想我去凌氏入职?”
“当然,凌氏可是国内最大的集团,要是你能去做ceo肯定能赚不少钱!”
她的表情很夸张,罕见的表现出了她对钱财的热爱,
他一直以为她无欲无求呢。
“我在美国一样可以赚很多,甚至比凌氏开的价格更多。”他没有丝毫炫耀的意思,只是在向她阐述一个事实。
“可是人家想和你在一起,又想回国,怎么办?”
他一直以为她是矜持的,淡漠的,原来她还有会发嗲的一面,
不过也是,她这种妩媚的长相,要是不会发嗲,未免也太过可惜了一点。
詹姆斯没有马上答应,当然,也没有马上拒绝,
他是在商场摸爬滚打的生意人,那双冰蓝色的双眸里,
无时无刻不在透露着小心翼翼。
还好,没有得到他回复的她,也没有继续纠缠,只是兴趣寥寥的睡觉去了。
事情到这里,詹姆斯以为这一页就这样翻篇了,
他其实是不想去中国任职的,商场如战场,
美国这片战场,是他熟悉的主场,他可以将大部分对手杀到片甲不留,
但是中国那片战场,他是陌生的,
并且他深知,那里卧虎藏龙,
不是他能够游刃有余掌权的地方。
又是什么让他最后改变主意来到中国的呢?
又是什么让他心甘情愿到凌氏集团任职的呢?
女人,那个中国女人,
古语云:英雄难过美人关,
三十六计中,包含了美人计,
所以可想而知,从古自今,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
男人,总是过不了女人那一关。
那次之后,她就消失了,
她搬出了她的那间旧公寓,他就找不到她了,
因为他不知道她的姓名,不知道她的年龄,不知道她的出生地,
他什么都不知道!
可笑而可悲的是,他最熟悉的,是她的身体,
那副年纪的躯壳,仅此而已。
她是他的信仰,是他年少时的东方梦想,他怎么能失去她?
詹姆斯发了疯一样在整个唐人街找来找去,
他问了很多人,
他走了很多地方,
可是见鬼,居然没有一个人认识她!
没有一个人能够提供有用的线索!
那段时间,詹姆斯无心工作,天天在酒吧里喝的烂醉如泥,然后就和各个肤色的女人开房,睡觉,他发泄着身体的狂躁,
可是他心里的空虚,却没有人来填补,
他没有想到,失去她,带给他的是毁灭般的打击!
她刚消失的那段时间,他是想不通的,明明都好好的,怎么就变成了黄粱一梦呢?
她去了哪里?她还活着吗?
她为什么离开?她到底爱不爱他?
谁说男人不会胡思乱想?
如果没有,只不过是还没有陷入爱情罢了,
陷进去的男人,一样会胡思乱想,见不到情人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
詹姆斯想了很久很久,才想明白,
她大概是回中国去了,
她大概是想家了,
她大概不是不爱他,只是在跟他赌气而已,
想清楚之后的詹姆斯立刻辞去了在美国的工作,然后给猎头打电话,告诉他们,
他决定去凌氏任职。
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雄心壮志,
而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一个抛弃他的女人,
他知道,只要他出任凌氏集团的ceo,
她就一定会笑靥如花的回到他身边,
她就还是他的东方梦想。
对于这段关系,詹姆斯带着些许狂热的偏执,
以至于聪明如他,竟然没有看出这只是一个局,
又或者,他骨子里也认为女人其实是轻贱的,
怎么可能有那个本事设局困住他?
很多的败仗都是始于轻敌,而这一次,她这一招请君入瓮,胜的漂亮。
因为凌氏集团催的急,所以詹姆斯很快就入职了,
当然他也很快被凌氏集团的千金凌晓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