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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斥候座下的也是千里之马,而且是极有斗心极有脾气的公马,四岁余也不曾阉割,除了主人之外几乎没有人能随意触碰它,也是因为它喜欢一路争先,故让它打头阵作为斥候。可是它想超过未名时,未名一扬马头,向它轻嘶一声,它竟然吓得人立而起,差点摔倒在地。
等未名稍稍转过头看了它一眼之后,那匹公马竟然吓得连连后退,连背上的主人也竭制不住,如果不是他马术精深,简直就会让吓着了的那匹马弄得堕落马下。
未名的强大让同类或者拥有灵觉的生命都极其敏感,如果不是它有脑门的天魔墨晶收敛起身上绝大多数的天魔真气,相信不止是马,就是很多会武的江湖中人,也会让它吓傻掉。未名此时心性简直纯净,根本不懂什么是威严和威压,可是它天性就跟徐子陵是隐隐相通的,徐子陵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它会有感觉。
徐子陵不喜欢那匹马超过去,那么未名就决定吓唬吓唬它,带一种小孩子那般的脾性,决意让它后退。
虽然未名不知道要如何做才能让那匹马吓着,可是它天性就会。
依靠天性本能,它轻轻地嘶叫一声,表示自己的不满。结果,那匹马真的吓着了。等它再好奇地回头看多一眼,却发现后面所有的马都低下了脑袋,连喷鼻也不敢打一个。
柳宗道那独眼放了光,不,不但是他,他身边所有的人的眼睛都冒着精光,所有人直接就把马背上的徐子陵无视了,他们的眼中,只有未名。徐子陵一看效果竟然比自己原来那个设计更好百倍,马上欲擒故纵,不理他们,拍拍未名,示意继续上路。
未名冲着那帮吓得不敢抬头的马群再扬声长嘶一下,表现了自己的存在是何等的凛烈,然后又悠悠上路。
“马…马…马王?”柳宗道激动得连声音也颤抖了,他冲着边上一个拿着大烟杆的干瘦老头子异常激动地道:“许公,传说中…传说中的马王,真的是马王啊!我不是做梦吧?天下间真的有那样强大那样威严的马匹么?许公,你看到了没?”
“那匹马…简直就像…一个像你我般水平的高手!”那个干瘦老头子用颤动的烟杆指着浑身正在微微散发着天魔真气的未名,他忽然又摇摇头道:“不,它也许比你我更强大,它真是太完美了!”
“买了!”那个黑小子骆方也激动地道:“我说得没错吧,它真的很完美,虽然我没想到它竟然还是马中之王,可是我也早看出它不是普通马驹。二执事,快把它买下来吧!天哪……它会飞,它竟然可以飞跃到那块大石之上,哇……它要走了,二执事,我们还等什么,如果我们牧场有了这匹马,那么就真的名副其实是飞马牧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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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在徐子陵的指挥下,在飞马牧场的众人面前稍稍显露了一点它是‘飞马’的特质,跃到丘陵的石面之上,再跃到路边对面另一石上,再弹射到一个断崖之顶,然后消失不见了。
“追!”柳宗道大急道:“留下几个轻功不好的看着马,其他人给我追,就是追到天脚底也要把它追到手!”
他与那个干瘦老头飞身而起,展出最快的身法,像大鸟一般跃上断崖之顶,火速向未名追去。他们后面的是黑小子骆方,再后面是几个轻功的好手,剩下几个轻功不足的人急得跺脚,可是这也没有办法,这里不是平地,他们不能乘马而追,他们座下之骑,是不可能跃上那个最少三丈之高的断崖的。
“等等……”柳宗道拼尽全力,极速狂追,可是还是让未名轻松地越拉越远,他情急大吼道:“请你等一下,那位朋友,我们没有恶意…请稍停下来一会儿,我们想跟你谈谈…我们不是强盗!等等……”
等喊了三遍,徐子陵与未名已经跑得没影了。
柳宗道和黑小子骆方他们面面相窥,个个百叹不得解,天下间竟然有如此神奇的马匹,不但强大,而且还会像一个高手般会轻功,背上驮着一个人,可是他们却连它的影子也捞不着。
正在众人又悔又恨的时候,徐子陵骑着未名又回来了。
他和未名立在一个大石面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还有点气喘却惊喜不绝的众人,徐子陵问道:“你们想干什么?想抢我的爱马?”
“不不不,我们不是强盗,我们没有恶意!”柳宗道是老江湖,他知道必须先打消对方的顾虑,于是解释道:“我们只是飞马牧场的人,我们是爱马之人,一见小兄弟你的爱驹如此神奇,情不自禁为它所吸引,所以想靠近些看看,我们绝对没有什么歹意!”
“你们是飞马牧场的人?”徐子陵故意怀疑道:“长得倒有点像强盗呢!”
柳宗道长相凶狠,而且独目,更是有一股骠悍的男子之气,平时最自豪不过了,可是现在就差一点没有哭死!他不怪徐子陵会怀疑,如果他是徐子陵,有那样的一匹宝马,他简直要怀疑天下人是不是强盗,是不是要来强抢自己的宝贝。
所以,他虽然心情黯然,可是反应最快,一把解下腰间的钢刀,远远扔掉,拍拍手道:“现在你总是放心了吧!”
“看看可以,可是你们不能乱碰,否则让它踢伤了不要怪我没提醒你们!”徐子陵像个不大的孩子自夸心爱的宝贝那般,带点自豪地道:“它叫‘未名’,是我的宝贝。你们如果若真的喜欢它,想跟它做朋友,除了不能有歹心之外,还要请它吃点东西才行!”
“我们马上给它准备最好的燕麦!”黑小子骆方大喜道。
“燕麦吗?”徐子陵轻轻抚了未名那柔顺的鬃毛,拍拍它的脑门道:“可是我的未名是喜欢吃肉的,你们要是没有,随便请它喝点酒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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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肉?”那个大烟杆的干瘦老头傻了。
“喝酒?”柳宗道却大为喜欢道:“我有啊!我有一大葫芦美酒没喝呢!不过在那边的马背上,不如小兄弟和您的宝贝‘未名’一起随我们下去罢!想喝酒想吃肉我们有的是!想吃什么都有!”
结果等徐子陵和未名真的随他们下去之后,大多数的人还是傻了眼,因为,他们真的看见了未名在吃肉。
“好厉害,它真的喜欢吃肉!”骆方大为惊讶道:“它到底是马还是老虎啊?”
“老虎算什么!”徐子陵满不在乎地道:“我的未名是‘?’,是能够撕食虎豹的中曲山之‘?’,是上古的《138看书网》过吗?”
“中曲之??”众人一听,个个又傻了眼,原来传说中能撕食虎豹的上古神马还真有啊!
“那个,?马好像不是说有一只角的吗?”骆方到底读过两天书,听说《山海经》的某些传闻,一边狂喜一边带点迷糊地问。其他的则傻兮兮的看着徐子陵,想听听他又有什么解释。
“看看。”徐子陵随手拨开未名头顶之上的长长柔鬃,指着因为贮藏着天魔墨晶而微微凸起的地方道:“这不是吗?它只是还小,那只角还没有长出来而已!”
这一下,再没有人怀疑未名不是远古神马‘?’了,因为他们的确看见未名脑门之顶有一点点凸起,有一丁点像未长出来的角。普通的马儿是绝对不会在那个地方长角的,他们每一个人都对马儿的全身上下包括内里无不了如指掌,他们从来没有看过一匹马在脑门之顶有那种凸起的。
就算只是凸起一点点,可是,那是角,没错。
结果徐子陵受不了飞马牧场众人的热情邀请,‘被迫’到飞马牧场去做客。
看见徐子陵答应下来,不禁所有的人都欢呼雀跃起来,就连最为担心的柳宗道也暗暗松了一口气。
他知道现在还是开始,像徐子陵这种随意之人,如果牧场万一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是决计留他不住的。看徐子陵的衣着和气度,不可能像一个穷人,花钱买估计是不可能的,再说,有未名这种懂得灵性的天下神驹,除了禽兽不如的主人,谁会把它卖掉?
如果论强抢,更是不可能,首先是万一事败,则飞马牧场名臭天下,现任场主生性善良爽直,相信也不会同意如此地做。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抢到了,这一匹‘未名’会不会听话还说不定,马性忠诚,如果主人一旦离去,那么它绝对不会因为飞马牧场的强留而留下的。
何况,它还是一匹可以像高手一样来去自如的远古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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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地消除所有的敌意,不打那些白痴的主意,用点别的方法试试。
柳宗道忽然觉得,也许,把这一人一马给现任商场主来解决,也许会比自己一个大老粗要有效得多。想了半天找准了方法的柳宗道放声大笑,拍着手道:“欢迎卫晶小兄弟到我们飞马牧场做客,我们场主待人接物极是热情,特别对于像小兄弟一般的人间俊杰,保证卫晶小兄弟一看,肯定会感觉到的。”
另一边的许公一听,顿时明白了他的心意,马上大声附和。
分曹射覆蜡灯红 第一百九十四章 飞马牧场
其实飞马牧场环境和设施徐子陵早已经熟悉了解,可是柳宗道硬是要大卖广告,他也只得听了笑笑。
当然,飞马牧场倒是挺美的,否则鲁妙子那个老家伙也不会挑选这个地方做他的隐世之所了。所谓人杰而地灵,能在这一片青山绿水环拥下成长,让如镜明湖洗涤心胸的俗意,让山风挟着漫山遍野的花香而至,熏陶人的心怀,让日常的辛勤劳作缎练四肢,让世外桃源的悠闲生活舒缓世间之奔波劳碌。
人生长于斯,自然少不得沾有一分半点天地灵气,秀丽超群。
人生长于斯,自然少不得带上一分半点骄傲自得,封闭不出。
徐子陵看除了少数年轻的和雄心大的人之外,整个飞马牧场过惯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人人都有一点骄奢淫逸的思想。反正生活富足,又对外封闭不接外物,不革新而自求,地方优越更远胜却天下各地。所以,这里的人几乎人人都有一些嗜好,借以打发时间。
打猎,竞马,美食,美酒,歌舞,赌博这些东西,俱是场中众人心头之喜。
徐子陵自然明白如果一个地方的人要是不赌博,那个地方的人除非住得是圣人,否则是穷光蛋。就连希望村那样的村子,人人不求金银珠宝之类,也常有村民打赌行为,比如力大搬石,背手游河,牛尾数毛等等等等,虽然不是淫奢或者求财,但也是赌博,最少赌上点意气性情。
但是飞马牧场,简直就是大隋中期的一个小小缩影。
丰饶,富足,安定,无忧。人人的脸上都有一种骄矜的自豪和沉沦的傲慢,就像外国所谓的那些什么贵族气质或者贵族心态,不知世间之疾苦,不理人间之悲怨,不问生命之无常,不思命运之盛衰变换,自以为是地享受着穷奢极侈的生活,一边叹息世人低俗难耐,从不反思自己不足,自以为高贵胜人,自以为天下之丰足富饶只为己而生,自以为天下之繁华多彩只为己而起。
丰饶富足有时候不是一件好事,最少,在乱世之中就不会是。
丰饶富足容易让人享乐,让人不事劳作,让人不求进步,也容易让别人觊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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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无忧有时候也不是一件好事,它容易让人不思进取,不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