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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上次劫来的凤猷准备七日后运走的金银,拿出一部分,给每一个弟兄分了二百两的白银,这可是普通百姓十年的生活费用,不管他们将来做什么,总好过做土匪,这不是长久之计。
“弟兄们,玲珑山可能要大难临头,所以给你们一笔安家费,都好好找个地方过日子去吧,娶个媳妇,做个平凡的百姓,日后如果我一丈红还能回来这里,有愿意的再回来!”一丈红站在后山顶高处,看到下面相处如兄弟的上百人,眼眸有些湿润。
“大当家的,我们不走,生死与玲珑山共存。”齐齐的喊声,让一丈红更加的难受。
“不行!弟兄们,来日方长,如果这次我一丈红度过此劫,必定会再相见!你们各自回家务农,手中还有置办田地宅院的钱,生活就好过了,不用非得做土匪,这也是迫不得已!”
“好了,弟兄们,暂时回家避避风头,如果一年后这里没有事,你们大可以再回来找我和一丈红,我们一定收留!”
霸天威严的扫视了众人,他虽是二当家的,可是威慑力却很足。
当玲珑山上的土匪纷纷提着小包袱各回各家之时。
在距离祥云镇十余里,阗国皇宫中,凤猷的贴身暗卫赤云,风尘仆仆站在一袭明黄龙袍的凤猷前禀报:“主子,一丈红要逃!”
第三十八章 错,识时务走为上策()
凤猷自父皇禅位登基以来,几乎没有睡个安稳觉,各种关系需要理顺,各种明枪暗箭需要提防,偶尔的小睡一会儿之时,梦中赫然会闯进那个没心没肺的女人的笑容。
每每一想到她举着一个竹杖,到处喊“劫色”时,他嘴角就隐含笑意,那个没脑的女人,竟然视劫色如家常便饭?
“想跑?”凤猷坐在巨大的桌案前正在批改奏章,此时放下朱笔,双眸看向一脸疲惫的赤云。
“是,主子!并且您施计得到的那些金银,她已然动用了一些,用于遣散那些土匪了!”
“这个女人胆子不小,都说是我的了,她还敢动?不过也好,用钱解散总比用武力强。”
“是,她还自己打了一个大包袱,将金银装得鼓鼓的,准备明晚逃走!”
“赤云!从今日起,你在此替我处理政事,除了上朝,其他闲杂人等,一律不见就行!”
“主子?”赤云震惊,刚刚登基,脚跟还没有站稳,如果能够不管了,他扮皇上,找死么?“主子,如果想收拾那个女人,属下去就成,这个位子,属下不敢做!”
凤猷声音不容他人质疑,“好了,就这么定了,你去洗洗用膳,今夜开始替我!”
“是!”这就是赶鸭子上架。
眼看曾经的太子,当今的皇上约定的十日之期明儿就到了,一丈红赶紧趁着夜色漆黑,准备带着老爹不走空、霸天、百事通一起跑路。
他们仔细查探了一番,的确没有跟踪之人,老爹笑一丈红胆子越来越小,草木皆兵。
“老爹,你知道那个凤猷滑着呢,说不定就突然出现在身边了呢!”
“呵呵呵,当今皇上还真是有眼光,我就说我家女儿就是做皇后也屈了!”
老爹一脸的得意。
“是呀,老爹,要说大当家的就应该自己当皇帝,然后娶七十二后宫,那才叫壮观!”百事通死活都要跟着老爹和一丈红不可。
霸天则是不发一言,只是就着微弱的月色,小心的看着路两侧有没有可疑的情况。
“大当家的,我们背着的财物是不是少了些?要知道那些金子好可惜!”百事通想不透的是一丈红竟然不让动那些金子。
“不少,我们还可以再抢!可是我不想和凤猷彻底闹掰了,毕竟人家是阗国头儿!”
一丈红也心疼,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她也是一狠心才将那些东西都藏在了玲珑山温泉不远处的一处隐秘之地,如果凤猷想要,她还是会给他的,不想跟他有过多的接触。
虽然这些日子以来,一丈红脑中不时的闪现凤猷和萧逸的脸,但是,碍于地位和立场上的差距,她可是敬而远之的。
四人不到半个时辰便下了山,来到了一条四叉路口。
一条是通往阗国都城的要道,一条是伸向焱国的道路,一条是去凰国的道路,再一个就是回到玲珑山的路。
第三十九章 错,识时务走为上策()
四人站定,都看着一丈红,“红儿,我们去哪里?”
阗国?焱国?凰国?说实话,此时的一丈红都想去,因为周游列国是她的梦想,萧逸说是常在焱国经商,想必那里才是他的久居之地,“焱国!我们从此开始!”
“红儿,你还不死心?”霸天问道,焱国有萧逸!
“我这次一定要亲口问问他,是否喜欢我,如果喜欢,我就抢了来,如果不喜欢,那日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一丈红也是第一次暗恋一个人,心里却总是放不下。
“红儿,好!霸天大哥陪着你找到你喜欢的人!”既然不能爱,那就做她身边的贴心人!
“哇——好感动!二当家的,你对大当家的实在是太好了——呜呜——”百事通做出一副感动流涕的模样。
一丈红和霸天对视一眼,同时无奈道:“关你什么事呀?”
“呃?怎么不关我的事?大当家的,二当家的,你们可是我的主心骨,你们好,我才好……哎,你们等等我呀!”百事通还在那里喋喋不休,一回头,看到三人已然骑着马向着焱国走去了。
去往焱国的路倒是平坦宽敞,只是两侧都是起伏的群山延绵。
走了**,霸天也紧张了**,天也亮了,除了他们四人,并没有发现有跟踪的。他紧张的心也稍稍松了。
焱国地处阗国南方,气候比较宜人,一路走来,九月份的天气,也是芳草萋萋、绿意盎然的。
骑在凤舞的背上,一到旷野,一丈红便如脱缰的野马纵横驰骋起来,“霸天,老爹——你们快走呀!”
一丈红骑着凤舞的身影,便离三人越来越远。凤舞是难得的宝马,他们三人的马无论如何也是追不上的,被她远远的甩在了后头。
一丈红正跑得畅快,突然前方出现一辆豪华马车挡住了去路,她陡然勒住马的缰绳,“喂!你走不走?不走让路!”
里面没有一丝动静,一丈红纳闷,又提高了嗓门道:“活着没?有气的话就吱一声!”
“……”
“莫非是空车?”一丈红下马,便走向马车,手脚麻利的掀开车帘,一双懵懂清澈的眼眸,正在直直的注视着他。面容清俊、皮肤白皙,那浓眉和大眼,以及那一丝怯怯的眼神,标准的暖男类型。
“嗬——有人啊,怎么不说话?你挡住我的路了!”一丈红看到这样一副我见犹怜的类型,心儿一顿狂跳。小正太!一定是母爱泛滥!
“你是谁?”暖男发问。
“我是,呃,我是你姐!”一丈红本打算说,我是过路的,要过去,可是一看到那小白兔的眼神儿,就忍不住发起了花痴。
“姐?你就是我失散十年的姐姐?姐!我找得你好苦,要知道为了找你,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暖男一下子的就扎向一丈红的怀里,昏天黑地的哭了起来。
第四十章 错,识时务走为上策()
当霸天、不走空、百事通赶到时,就看到这样一幅姐弟相认的感人场面。
一丈红有些发蒙,他真是找姐姐的?“可是,我……”还未待她说完,暖男又一次泪水汹涌而至,哽咽道:“你千万别说你是骗我的,你要是再骗我一次,我就死给你看!”
小暖男双眸竟然在水雾弥漫中透着一股决绝。
一丈红陡然停住要说出事实的口,转而心口不一的道:“呵呵,弟弟,我找了你好久了,呃,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姐,你竟然将我的名字都忘了?我可是一刻都没有忘记你的!”小暖男嘟着红彤彤诱人的嘴不乐意。
“怎么会?”一丈红矢口否认,“我记得,只不过怕一些人冒充我弟弟嘛,你说你叫什么?”
“姐,我叫云畅!”云畅干净的明眸带着欣喜。
“云畅,果然是我弟弟,可是你我如何分开的呢?呵呵,你别误会,我就是要知道看你是不是蒙我!”感觉像大灰狼诱。拐小绵羊。
云畅的嘴角弯起一个大大的弧度,“你我自小相依为命,我也就只有你这么一个不是亲姐,胜似亲姐之人,可是那年姐出府被人贩子拐走了,所以,我找了你十年。”
“你是说我们不是亲姐弟?”一丈红小心的问道。
“嗯,我说过长大了要娶姐的!”云畅有些羞涩的脸上泛起红晕。
“红儿,这个人来路不明,不要惹事!”霸天一皱眉,虽然不知道这个人的目的,可是依霸天看来,这个人绝不是像他的眼睛那般清澈。
云畅见霸天拉着一丈红要走,顿时将他们拉着的手,霸道的分开道:“姐,这个人是谁?我不是来路不明之人,我是焱国都城人氏,你不要扔下我不管,我找了你十年,你看就连最后一个仆人都跑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再说我还是个路痴。”
云畅说罢低头摆弄着衣襟,就怕被扔下的样子,好无助!一丈红的母爱顿时泛滥,“霸天,老爹!我们跟他一起走吧!反正到了焱国送他回家就是。”
不走空精明的小眼一闪而逝的锐利,他感觉云畅可是功力不低的。
“红儿,那就我这个老头子陪着他做马车吧,你们骑马!”
“好!”
一路上,云畅倒是乖巧,只是每次见到一丈红都像是见到了娘一般,一下子便缠了上去,惹得霸天好几次都想揍人。
可是云畅总是用无辜的大眼忽闪闪的低下头去,无助的样子,一下子便能激起一丈红的母爱,就像是当年救锦瑟的时候一样。
“姐,都这么多日了,你从来不曾问过我这些年过的好不好?”云畅探出头来,对着骑马的一丈红天真无邪的道。
一丈红一愣,随即道:“呵呵,那云畅到底过得如何呢?”
“我,”一丈红一转头,便看见他雾蒙蒙的双眸,顿时有丝想保护他的异样情怀!
第四十一章 错,识时务走为上策()
“姐,你能不能进来马车我跟你诉说离别之苦,如此下去,会很累的!“云畅揉了揉脖子,挤眉弄眼的印证他累极了。
一丈红难以拒绝如此真诚的眼神儿,不理会黑脸的霸天,对着笑意盈盈的老爹道:“您老先骑马溜达一会儿?”
“呵呵,也好,我看这小子也是个好苗子!”老爹意味深长的看了眼云畅。
云畅见一丈红真的坐进马车,顿时乐得如得了一个金元宝,双臂攀上她的胳膊,头一歪道:“姐,我过得不好,想念姐姐已然成痴,他们都管我叫傻子!”
一丈红心一揪,顿时爱抚着他的头道:“云畅,如果我不是,我是说,如果我不是你姐呢?”
云畅显然一愣,泪水簌簌而下,“你胡说,我认识你,就是姐!呜呜——”他一头扎进一丈红的怀里,拱啊,拱啊——
可是该死的,虽然她的敏感部位用白布束缚起来了,可是那肉感还是有的啊,让这个该死的小白脸一蹭,她有丝异样窜起,怎么比上次凤猷那厮亲她,还麻麻的呢?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