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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转了半天念头,觉的唯一能让自己保住一条小命的办法只有这个了。
到时在精灵王国里做个富家翁也不错,听说精灵女人那长的叫一个漂亮,要是能娶上一个精灵女人做老婆,也值了。不过看皮特父亲的下场,这事有点难度。
而且这么做好像有点不太仗义,如果因为自己出走而引发一场战争,死一大堆人,只怕自己后半辈子会良心不安。
卷款潜逃是一回事,搞的生灵涂炭又是另一回事了,陈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坏到那种程度。
特别在这种大是大非上,陈剑是很有原则的。
更重要的是,精灵王国会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自己?说来说去,自己是个人类,不是精灵。
而且万一情况不像自己想的那样,或者双方打来打去又谈和了,那自己的下场就很危险了。
更何况,把自己的小命交到别人手里,并不是陈剑的性格。
莫非自己这个领主只能当下去了?
起码在这里,自己有权有钱有兵有粮,有什么事起码不会毫无还手之力。
心烦意乱的陈剑决定去散散心,他让人把自己抬到城堡最高的那段城墙上,望着天空发呆。
今天的天气不错,天空很蓝,上面还飘着几朵形状各异的白云。
这里的天空,和地球的天空,是那么的相同,或者说,没有区别。
望着天空的时候,陈剑总会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会不会一低下头,霍然发现自己其实还在地球上?
他忽然有点看不明白自己,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最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他想的只是如何在这个世界活下去。
他很努力的学习这个世界的语言,学习各种各样的技能,学着在埃拉西亚大陆这片混乱的土地上生存。
后来在马克汉姆的欺骗下莫名其妙的当上了领主,原本以为可以从此过上稳定富足的生活,不用再为了钱四处奔波,起早贪黑,可以从此过上地主老财式的幸福生活。
在陈剑的理解中,领主,一块土地的领主,就是一个地主老财。
小时候,陈剑还在老家乡下的晒谷场上看露天电影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深深的羡慕电影上地主老财们的幸福生活。
多好啊,餐餐有鱼有肉,还可以随便欺负人,还有一大帮听话的狗腿子打手。
这对于当时天天吃咸菜,上学天天被人打的小陈剑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诱惑,至于那些电影里的英雄人物,统统被他选择性的无视了。
没想到,这个领主不好当,不但没有捞到好处,反而把自己陷进了大耳怪们的包围和这个极有可能战火四起的哈蒙代尔。
为了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自己做了巨大的努力,付出了许多的心血,到如今总算是功德圆满,可惜却身受重伤。
说到底,自己想要离开哈蒙代尔,想要得到财富,不过是为了继续在这个世界好好的生存下去。
在这个自己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完全理解的世界里,陈剑只想好好的活下去,在他的潜意识里,他一直认为,也许有一天,回家的路会突然出现在眼前,就像是当初来到这个世界时一样。
又或许,哪一天早晨醒来,他会发现自己还好好的躺在那个租来的小房子里,一切只不过是自己的黄粱一梦。
然后,自己就可以开心的坐车回到老家,亲热的叫上一声:“爸!妈!我回来了!”
再然后,找一个自己心仪的,不用太漂亮却很贤惠的女孩结婚,过上一种平凡人应该过的日子,生个儿子或是女儿,把他们抚养长大,看着他长大成人,事业成功,娶妻或是嫁人,自己等着抱孙子。
再然后,自己会慢慢的老去,直到死亡来临的那一天。
然后自己就这样静静的死去,这才是陈剑想要的死法,而不是在这个混乱无序,每天都充满了战争与死亡的世界里,不明不白的被敌人或是怪物杀死。
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我来自另一个世界。
陈剑在心中默默的重复着这两句话。
虽然他也明白回去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可是要融入一个新的世界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更何况,未必没有回去的机会。
以前在地球,自己又何曾想到过自己会穿越?
一切,皆有可能。
我不能死在这里,我要活着,一直活到我能回家的那一天。
回家的那一天。
陈剑的拳头握紧了,手上的青筋凸起。他的眼神坚定,他已有了目标。
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他笑了。
即然这样,就让我来好好的做些什么,在这个世界好好的活下去吧。
“来人啊!”陈剑大叫。
“领主大人!”皮特带着两个士兵出现在陈剑眼前。
“通知下去!我要继续面试,还有,让福总管安排明天开始征兵,我要亲自进行这件事!”
“可是大人,您的身体……”半精灵有点犹豫。
“不要让我重复第二次!”
“如您所愿,大人!”半精灵无奈,只得退下。
哈蒙代尔城堡前的空地上,领民们再次围的水泄不通。
费利克斯特使也好奇的跟着老管家一起站在领主大人身后,他想好好看看,这个领主大人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
在间谍们发回斯坦德威克城的密报中,一再的强调了这位领主手段高明,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顺利打开了局面,可谓是白手起家的典范,并且深受领民们的爱戴,还练兵有方,只靠四十多个士兵就成功的打败了大耳怪们内外呼应的进攻。
密报中并没有提及有不死亡灵出现的情况,因为倒霉透顶的巫妖大人和他的亡灵战士还没进城就被那个坦普小姐给干掉了,连尸体都被烧的焦黑不堪,只剩下个大概人形。民兵们虽然看见了战斗,但由于天黑的关系,加上巫妖成功的伪装,并不知道那些人是不死亡灵,只以为是加入大耳怪们的人类魔法师败类和战士。
坦普小姐虽然后来在血之大街上喊了这么一嗓子,但是当时情况乱哄哄,除了靠她比较近的大耳怪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听见,战斗结束之后以坦普小姐的怪僻性格,更不可能和人说起这件事。
被俘的大耳怪们倒是知道这些事,可是大家都把他们当成普通的强盗来对待了,根本就没人去审问他们,领主大人倒是对大耳怪的战斗力有些疑惑想问问他们,不过受伤醒来之后就给忘了。
因此,直到目前为止,除了坦普小姐自己和那六十八个大耳怪,一众领民士兵包括领主大人在内,根本就没人知道大耳怪事件中还有亡灵巫师参于其中,埃拉西亚间谍更是无从得知。
对于情报中说的前两点,不论是凯瑟琳女皇或是费利克斯,都没什么疑问,平民中有这样的人才也不奇怪,女皇的大军中就有不少将领是从平民被提拔上来的,例如大名鼎鼎的悍将克里斯丁,以前不过是一个海盗罢了。
这也是凯瑟琳女皇对陈剑青眼有加的原因之一。
不过要是说到军事才能,不要说身经百战的凯瑟琳女皇,就连对军事完全不懂的费利克斯都不相信。
指挥四十多个人类长矛兵打败五百个大耳怪,凯瑟琳女皇也做不到,除非是像这个领主一样,有个魔法师助阵。
凯瑟琳女皇和费利克斯一致认为,这个领主能取胜,完全得益于那个神秘出现的女魔师的帮助,要不然他早就在大耳怪们的进攻下完蛋大吉了,这一点,从领主大人有魔法师助阵的情况下还身受重伤就一目了然了。
这家伙完全不懂军事!只是运气好了点!这是凯瑟琳女皇最后的定论。
而间谍的密报当然不可能把细节写的那么明白,血之大街激战的情况是一笔带过,自然丝毫引不起凯瑟琳女皇的注意。
不过现在,费利克斯决定要好好地考查一下这位领主的能力和领民们对他的态度是不是真的像密报上说的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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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哈蒙代尔的人才()
当陈剑再度出现在众人面前时,现场无可避免的再次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声。
单是这一点,就让费利克斯惊讶不已。
这样的场面他也见过,不过那是在凯瑟琳女皇打了胜仗之后,回军斯坦德威克城的时候。
此时领民们狂热的表情,用力挥动的手臂,声嘶力竭的欢呼,与那时的情形是何等的相似?
一个偏远地区的小小领主,何德何能,能让领民们如此欢呼?
费利克斯对陈剑不由的再度刮目相看。
“大人,可以开始了吗?”老管家小声的向陈剑请示。
陈剑点了点头,于是面试再度开始。
这次第一个上前来的人,还是一个胖子。
这个胖子是个商人,擅长讨价还价,能准确估计商品的价格,并对理财很有一套。
搞笑的是,这个曾经在哈蒙代尔很富有的商人,竟然是被罗伯特大骗子给骗光了钱财,以至于现在落魄无比,目前正在帮另一个商人打下手做伙计。
之前在人群中大声喝问罗伯特的人就是他。
陈剑想了想之后,大手一挥,收下了这个人。
老管家不是一直在念叨着对财务管理不擅长,要自己尽快招一个财政官吗?
虽然不知底细,不过陈剑相信有对自己忠心耿耿的老管家看着,出不了大问题。
胖子商人一举中标,大喜过望。
第三个人上来了,领民中再次一片嘘声。
这是一个样貌猥琐的小个子,再加上一双小眼睛滴溜溜的老是转个不停,让人看了不由的心生厌恶之感。
陈剑这次有了经验,听到嘘声之后立马掉头向老管家问道:“这人又是个骗子?”
老管家苦着脸答到:“老爷,他叫波利,不是骗子,不过他是个盗贼!”
陈剑不由的大笑:“小偷?”
“是的,老爷!”老管家心里那叫一个无奈,心想才收了个骗子,这又来个盗贼,万一领主大人心血来潮也把他收下了,自己负责看管的城堡金库就算再多加两把锁,也不知能不能防住这些个偷鸡摸狗的家伙。
“领主大人,我是波利,我愿意尽我所能为您效劳!”窃贼哈利来到陈剑面前,对着领主大人一阵点头哈腰。
“听说你是个盗贼?”陈剑笑着问道。
以貌取人的事陈剑不会做,在他那个世界,许多知名的明星长的都不怎么样,例如赵大叔,例如韩大姐。
面对领主大人的质疑,波利神色不变,坦然道:“领主大人,那是他们对我的误会,我其实是个探险家,只不过我所探险的地方有些与众不同,世俗的人无法理解,所以才会以为我是个盗贼!”
“探险家?”陈剑有点惊讶,这种说法还挺新鲜,“那你一般在什么地方探险?竟然会让人误会?”
“一般来说,我探险的地方就是别人存放金币或宝物的地方,大人您不知道,我的好奇心特别强烈,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想弄清楚别人究竟有多少个金币,或是别人到底藏了什么宝物。可是有些人的金币实在太多,所以我不得不把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