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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三四十岁的男子,其貌不扬。就这些信息,具体的就不知道了。怎么,你见过这样的人?”黑脸衙役问,这些信息并不是要保密的,很多人都知道,所以他并不怕透露给秦向远听。
果然是在查王勇,幸好他已经吩咐顾桑处理后续了,秦向远相信顾桑的办事能力,因此一点也不担心。此时听衙役问,他也只摇了摇头,面色平淡,当做自己并不知道,说:“并没有见过。小子帮不上忙,请见谅,看来兄台还要再辛苦一阵子了。”
黑脸衙役道:“嘿!本职工作有什么辛不辛苦的!不过咱们那么多兄弟在这里一个个地查,就不信那人能插上翅膀飞出去!好了小兄弟,老哥要去忙了,不跟你唠嗑了!”他摆了摆手,便去查另外的人了。
唐言蹊听到秦向远两人的交谈,也明白了这些人跟昨晚那些人的目的都是王勇,不过那也与她无关了,她只能搜查的人走了之后,便回到马车上了。
出城费了一番功夫,但回到青阳镇并没有用上多少时间,而曲沧县因为全城搜查逃犯的紧张压抑氛围也完全没有影响到青阳镇。
回到家之后,秦向远休整了一会,就又出去了,唐言蹊则冒出了新的念头,她的糕点铺目前赚的银子不少,便想要再做别的生意,只是如今真是天寒地冻的时候,冷得人连门都少出,并不是做生意的好时候。
秦向远离开了家之后,去的是上一次那个小院,不过这回他是临时来这里的,所以赵清并不知道,自然秦向远便等不来人了。不过他也并没有等人来的意识,而是拿出纸和毛笔,磨了墨,然后在纸上如行云流水般写下了一行行字,直到整张白纸都写完了,秦向远才停下笔来。
良久,墨水干了,秦向远便把整张卷成细细一小卷,随后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段拇指般大的小木棍,便把那张写有字的纸条塞进了木棍里,原来这木棍是中空的。
塞好之后,他拿着木棍到了这小宅子的柴房处,柴房里还有一些干枯的树枝,是寻常人家捡回来烧火的普通的枯枝,几乎每户人家都有过这样的枯枝,因为它容易着火,烧得也旺,因此这种树枝当柴火是很受欢迎的。
秦向远把手中的小木棍塞进了这些干树枝之中,便一点也看不出小木棍跟枯枝的区别来,要不是用特殊的方法绝对找不出来,只会把它当柴火烧掉。
秦向远做完这些事后,便回到书房里,他坐了一会儿,又拿出一张白纸来,这会儿他不是写字,而是画画了。
提手看似随意地勾勒了几笔,很快一个人影便出现在纸上了,一个身姿窈窕的女子便跃然纸上,再细细描画上线条,女子的面容便慢慢清晰起来,等眉眼口鼻都画出来了,这女子的真容便出来了。
要是唐言蹊在这里,一定会很惊讶,因为秦向远画的这女子,正是她自己。
秦向远正在画唐言蹊头上插着的那支他送的珠花钗,画得格外仔细而耐心,愣是把每个细节都画出来了,要是让首饰匠来照着这画便能把这珠花钗做出个一模一样的来。
画上的唐言蹊亭亭玉立地站着,却眼神清冷,红唇轻抿,面无表情,即使眉头没有皱着,也能看出来她并不高兴。
唐言蹊本来的面容其实是不笑便会显得柔弱可怜的,但偏偏唐言蹊的气质强势自信,仿佛一切尽在她掌握之中的大气,于是,那副很容易引人怜爱的小白花容貌便被这气质撑起来了,不笑便硬生生变成了清冷、傲气,一看就不是个好欺负的,相由心生,说的正是唐言蹊这种气质的变化。
秦向远很精准地抓住了唐言蹊这个特质,于是这幅画便显得格外栩栩如生,看着画中人的眼睛,就好像唐言蹊正一脸清冷地看着自己一样。
秦向远心中一窒,不由地用手指盖住了唐言蹊的眼睛,潜意识里便不想看到她用那样的眼神去看自己。
第100章 走商的理由:吃()
两人又回到了没去曲沧县之前的状态,不,应该说比之前的状态还要差一些,因为唐言蹊和秦向远的关系虽然表面上跟以前一样有商有量,但实际上两人的关系更生疏了。
不过两人掩饰心情、调节自己情绪的能力都很强,因此便再也没有吵过架了,只是之前有点暧昧的刚刚萌生的情感之芽,却因没有发展的土壤而营养不良起来。
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春来秋往已经是两年了,唐言蹊的生意越做越大,师之然因为常来家里找秦向远,便跟唐言蹊的关系也熟悉起来,两人便商量着合伙做起了生意,唐言蹊出主意,而师之然不缺资金和人脉,强强联合之下,唐言蹊的财产越来越丰厚,在青阳镇已经是只屈居于师家之下的土豪了,只不过她比较低调,并不爱出风头,因此除了师之然他们家,其他人并不知道她的家底。
五个月前,唐言蹊在青阳镇呆腻了,便跟着自家的商队去了南方广陵府,广陵府位于南越之地,是南方比较发达的城市之一,唐言蹊便跟师之然合伙弄了一个商队,专门把北方独有而南方稀少或者南方丰富而北方没有的货物互相交错着运到两地卖,因着物以稀为贵赚了不低的差价,紧紧是这个商队,唐言蹊便赚了不少钱。虽然师之然家本身就有这样的商队,但他家的商队之前并没有走过这么远的地方,只有唐言蹊跟师之然合作后才有了这支敢走这么远的剽悍商队。
之所以说它剽悍,是因为这时代的交通可是非常落后的,要不用马车、牛车、驴车,要不就靠着两只脚走,因此花在路上要用很长的时间,更何况路上还会有土匪,所以一支商队要想走得远,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是不行的,否则只会被抢个精光,血本无亏,倒霉点的甚至连命都赔进去。
师家之前为了降低风险,所以只让自家的商队走短期路线,但唐言蹊跟师之然合作之后,唐言蹊训练了起自己商队的护卫,甚至为了商队的安全还专门开了家镖局。论起别的唐言蹊也许比不了别人,但论起训练人的武力,那舍唐言蹊其谁?所以只用了三个多月,唐言蹊便用自己的铁血手段训练出了上百的精装武力,于是长期路线的商队便有保障地上路了。
因为青阳镇与广陵府之间离得太远,因此唐言蹊的商队一年最多只能走两个来回,光是花在路上便要两个多月,到了目的地还要花时间销售自己带来的货物,卖完之后还要收购当地的特产商品带回去,这又是一两个月,所以这个商队的人一年里并没有多少时间在家的,但幸好所获甚丰,加上安全有了保障,所以大家都乐意去。
经过快三年的锻炼,唐言蹊觉得自己的身手跟前世最鼎盛时期已经不差多少了,自信这个世界上能伤到自己的人寥寥无几,因此胆子便足了,加上在青阳镇也待得够久了,她想念南方的水果和海鲜,于是便决定跟自家的商队一起去一次广陵府。
商队出发的时间是二月中旬,这个时间在北方还是很冷的,但因为天冷,刚好还可以把羊肉、驴肉之类的冻肉带到别的地方去卖,还不用担心肉会变质。
而唐言蹊选这个时间,则是因为去到广陵府的时候刚好是荔枝成熟的季节。自从来到这古代之后,她便再也没吃过这种热带水果了,而且在这样的时代,荔枝都显得特别珍贵,于是便让她越发想吃了,毕竟在这样交通不便的时代,连皇帝的妃子想要吃一颗荔枝,都需要快马日夜奔腾几天几夜才能运到。
唐言蹊自己没有皇帝这样巨大的手笔,就为了吃几颗荔枝,所以她便自己走一趟了,到时候想吃多少就多少,还新鲜!
本着吃货以及想去到处游历的想法,唐言蹊便义无反顾地跟着商队走了,连秦向远苦口婆心的劝说都没有用,她一做了决定就很少会改变。
一路上确实很辛苦,风餐露宿是常事,因为一不小心便会错过宿头,大家便只能扎帐篷吃干粮,当然要是打得了野味,便有新鲜的肉食吃。
在野外露宿的时候,唐言蹊刚开始的时候觉得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她上辈子扎帐篷露宿的次数很多,在野外生存对她来说不是难事;而陌生的是,露宿是在这样原生态的时代不过她很快就调整了状态,适应过来了。
本来商队里的人都觉得自己的老板肯定很难适应这样艰苦的生活,虽然她武力很强,头脑聪明又能干,但她毕竟是一个娇滴滴的姑娘,从来没有过过这样的日子,撑不住是正常的,所以大家便一直在等唐言蹊喊苦、出丑,想要看她的笑话,然后说服她回去。
但大家万万没想到的是唐言蹊这么快就适应了,甚至还适应得很好,不用多久就能跟着队里的肌肉壮汉们一起打野鸡野兔改善伙食了,这大大地出乎了大家的意料,不过见到她没有问题,大家便渐渐地不再担心她了。
唐言蹊的商队算是很大的了,马车有好几辆,而且马背上、驴背上都背着重重的货物,一看就是个大肥羊,所以一路上遇到大大小小的土匪并不少,但幸好护卫与镖师们经过唐言蹊的高强度调教之后,个个的身手都提升了许多,对付这些只有花拳绣腿的土匪是绰绰有余的。
两个月之后,商队便到了广陵府,一到广陵府,唐言蹊便如出了笼的鸟、入了水的鱼一样,瞬间便解脱了,跟商队首领说了一声,便自己一个人去逛了。
至于商队里那些货物?并不需要唐言蹊管,因为之前已经有了经验,按照之前的做法去做便可以了,而且广陵府有唐言蹊开的店铺,店里的人都是忠于她的人,所以并不用担心货物的事。
广陵府靠海,因为朝廷并没有禁海运,所以码头、洋行的生意都很好,海鲜更是便宜又新鲜,唐言蹊一到这里,便循着味儿去了最大的码头。
第101章 馋猫、码头海鲜()
唐言蹊这次出来是带着自己的猫儿子唐三花的,花花长大了,但毛色鲜亮,同样漂亮可爱,唐言蹊可舍不得大半年时间都看不见它,把它留在家里,所以她就把它也一起带来了。
花花自从跟她走商,在路上走了两个月后,就变得越来越野性了,有时候在路上露宿的话,它甚至自己可以跑出去捕食,饿不着它,甚至它有时候猎物捕多了,还会叼回来送给唐言蹊,然后蹭蹭她的手,示意这是它送给唐言蹊的礼物,真是孝顺又能干的儿子,唐言蹊深感安慰,觉得没白养了它,然后一转身,便背着花花把猎物埋了,没办法,她总不能吃生老鼠吧?
花花这么能干,因此当唐言蹊抱着它来到码头的时候,它立刻便直起了身子,一直看着码头旁那些渔民们手中、网中在交易的各种海鱼,馋得喵喵直叫,两只大眼珠子看得一眨不眨的。
“别急,等会儿妈妈会给你买海鱼吃的,吃到你够!”唐言蹊一边说道,一边用手抚摸花花的脊背,顺便按住它,不让它跑下去,万一它跑去叼了别人的鱼吃,会被打的。
码头上卖鱼的渔民很多,当然,最多的是早上、凌晨时,那时候各个商家酒楼或者讲究些的大家族,都会来采购足够一天用的、最新鲜的海鲜,所以那时候的码头便是最热闹喧哗了。
现在因为已是半下午了,刚归来的渔民不及早上时多,但也不缺,所以唐言蹊不愁买不到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