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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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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王将崩,惧太子钊之不任,乃命召公、毕公率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成王既崩,二公率诸侯,以太子钊见於先王庙,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为王业之不易,务在节俭,毋多欲,以笃信临之,作顾命。太子钊遂立,是为康王。康王即位,遍告诸侯,宣告以文武之业以申之,作康诰。故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馀年不用。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

    康王卒,子昭王瑕立。昭王之时,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立昭王子满,是为穆王。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闵文武之道缺,乃命伯申诫太仆国之政,作命。复宁。

    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燿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脩之,使之务利而辟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於戎狄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遵脩其绪,脩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至于文王、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无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䜣载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故先王非务武也,劝恤民隐而除其害也。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顺祀也,有不祭则脩意,有不祀则脩言,有不享则脩文,有不贡则脩名,有不王则脩德,序成而有不至则脩刑。於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於是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命,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有不至,则增脩於德,无勤民於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犬戎树敦,率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王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脩刑辟。王曰:“吁,来!有国有土,告汝祥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其人,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与?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信,正於五刑。五刑不简,正於五罚。五罚不服,正於五过。五过之疵,官狱内狱,阅实其罪,惟钧其过。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简信有众,惟讯有稽。无简不疑,共严天威。黥辟疑赦,其罚百率,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倍洒,阅实其罪。膑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五百率,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率,阅实其罪。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命曰甫刑。

    穆王立五十五年,崩,子共王繄扈立。共王游於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王。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王田不取群,公行不下众,王御不参一族。夫粲,美之物也。众以美物归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犹不堪,况尔之小丑乎!小丑备物,终必亡。”康公不献,一年,共王灭密。共王崩,子懿王囏立。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

    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

    夷王崩,子厉王胡立。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谏厉王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有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何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也。”厉王不听,卒以荣公为卿士,用事。

    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脩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於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於是乎兴。行善而备败,所以产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於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於彘。

    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国人闻之,乃围之。召公曰:“昔吾骤谏王,王不从,以及此难也。今杀王太子,王其以我为雠而怼怒乎?夫事君者,险而不雠怼,怨而不怒,况事王乎!”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脱。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辅之,脩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十二年,鲁武公来朝。

    宣王不脩籍於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王弗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宣王既亡南国之师,乃料民於太原。仲山甫谏曰:“民不可料也。”宣王不听,卒料民。

    四十六年,宣王崩,子幽王宫湦立。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甫曰:“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填阴也。阳失而在阴,原必塞;原塞,国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原又塞,塞必竭。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国之徵也。川竭必山崩。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天之所弃,不过其纪。”是岁也,三川竭,岐山崩。

    三年,幽王嬖爱襃姒。襃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襃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襃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周太史伯阳读史记曰:“周亡矣。”昔自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龙止於夏帝庭而言曰:“余,襃之二君。”夏帝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於是布币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去之。夏亡,传此器殷。殷亡,又传此器周。比三代,莫敢发之,至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厉王使妇人裸而譟之。漦化为玄鼋,以入王后宫。后宫之童妾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无夫而生子,惧而弃之。宣王之时童女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於是宣王闻之,有夫妇卖是器者,宣王使执而戮之。逃於道,而见乡者后宫童妾所弃妖子出於路者,闻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妇遂亡,奔於襃。襃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於王以赎罪。弃女子出於襃,是为襃姒。当幽王三年,王之后宫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竟废申后及太子,以襃姒为后,伯服为太子。太史伯阳曰:“祸成矣,无可奈何!”

    襃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襃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

    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襃姒,尽取周赂而去。於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

    平王立,东迁于雒邑,辟戎寇。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彊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

    四十九年,鲁隐公即位。

    五十一年,平王崩,太子洩父蚤死,立其子林,是为桓王。桓王,平王孙也。

    桓王三年,郑庄公朝,桓王不礼。五年,郑怨,与鲁易许田。许田,天子之用事太山田也。八年,鲁杀隐公,立桓公。十三年,伐郑,郑射伤桓王,桓王去归。

    二十三年,桓王崩,子庄王佗立。庄王四年,周公黑肩欲杀庄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王杀周公。王子克奔燕。

    十五年,庄王崩,子釐王胡齐立。釐王三年,齐桓公始霸。

    五年,釐王崩,子惠王阆立。惠王二年。初,庄王嬖姬姚,生子穨,穨有宠。及惠王即位,夺其大臣园以为囿,故大夫边伯等五人作乱,谋召燕、卫师,伐惠王。惠王奔温,已居郑之栎。立釐王弟穨为王。乐及遍舞,郑、虢君怒。四年,郑与虢君伐杀王穨,复入惠王。惠王十年,赐齐桓公为伯。

    二十五年,惠王崩,子襄王郑立。襄王母蚤死,后母曰惠后。惠后生叔带,有宠於惠王,襄王畏之。三年,叔带与戎、翟谋伐襄王,襄王欲诛叔带,叔带奔齐。齐桓公使管仲平戎于周,使隰朋平戎于晋。王以上卿礼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王曰:“舅氏,余嘉乃勋,毋逆朕命。”管仲卒受下卿之礼而还。九年,齐桓公卒。十二年,叔带复归于周。

    十三年,郑伐滑,王使游孙、伯服请滑,郑人囚之。郑文公怨惠王之入不与厉公爵,又怨襄王之与卫滑,故囚伯服。王怒,将以翟伐郑。富辰谏曰:“凡我周之东徙,晋、郑焉依。子穨之乱,又郑之由定,今以小怨弃之!”王不听。十五年,王降翟师以伐郑。王德翟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平、桓、庄、惠皆受郑劳,王弃亲亲翟,不可从。”王不听。十六年,王绌翟后,翟人来诛,杀谭伯。富辰曰:“吾数谏不从。如是不出,王以我为怼乎?”乃以其属死之。

    初,惠后欲立王子带,故以党开翟人,翟人遂入周。襄王出奔郑,郑居王于氾。子带立为王,取襄王所绌翟后与居温。十七年,襄王告急于晋,晋文公纳王而诛叔带。襄王乃赐晋文公珪鬯弓矢,为伯,以河内地与晋。二十年,晋文公召襄王,襄王会之河阳、践土,诸侯毕朝,书讳曰“天王狩于河阳”。

    二十四年,晋文公卒。

    三十一年,秦穆公卒。

    三十二年,襄王崩,子顷王壬臣立。顷王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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