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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对她好,把乐乐当成自己亲生的疼爱。
可她呢?居然在他心慌意乱时凶过乐乐,开始对他有所忌惮。以为他将气会撒到乐乐身上,明明那几次都是因为她。
世上最自私的人,大抵就是她这种吧。
程文君走去隔壁屋子看乐乐,她尾随其后。
原本她是百万个不愿意,不乐意他靠近乐乐。
看着他的容貌,就不忍拒绝。
她心里清楚得很,这个男人不是程世凌,不是。不管她提醒过自己多少次,只要真正看到他,瞬间会忘记这事。所以无法拒绝他的要求。
她不断提醒自己,她欠下程世凌的,仅仅是程世凌,与他无关。
她一定要改掉这个习惯,不能再把他当成他大哥。
“小乖乖,怪可爱的,长得和大哥真像。”
程文君背对流艺澜,她此刻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可以想象得出,铁定不是什么真心喜欢的欣喜模样。
他与她都清楚,这孩子不是程世凌的,与他毫无血缘关系。
根本扯不上关系的人,怎可能会相似呢?他的话,着实可笑。
“看完了,现在可以走了吧?”她再次对他进行驱逐。
程文君仿佛没听见她的话,从口袋拿出一个玩具放到流七皖手里。
她认得那玩意,现在的民国还没有,是国外才盛行的小玩意。她对这些东西,从来没有太大的兴趣。
“叔叔特意带给你的,喜欢吗?”
程文君握着流七皖小小的手,将东西拿到他面前晃动。
流艺澜觉得彻底败给了自己,她居然又将眼前的这个人看成了程世凌。甚至有一瞬间的错觉,如果今天站在这里的是程世凌,该有多好。
他没死,她没有牵连他。他们几个人聚在一起,像真真正正的一家人。
她是可悲的,人活着的时候从未想过成为这样的一家人。人死了,才开始幻想渴望。
为什么人都一样,往往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程文君看也看了,谈也谈了,最终仍是没有要走的意思。他想住下来,住在自己敬爱的大哥曾住过的地方。
“王爷府这么大,嫂子都不肯施舍我一席之地?”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可怜兮兮像个流浪者恳求好心人的收留。反而有自己的傲气,哪怕他将这骄傲藏着掖着。
“随意。”罢了罢了,谁叫他是程世凌唯一的弟弟,他要干嘛就干嘛吧。
王爷府也不是属于她,她也是个住客而已,无权决定。
“是我对不起他。”
留下这句话,她便去隔壁小屋唤来程成,好让这两个从未见面,异父异母的兄弟见见。
起初程成并不乐意,她一顿好说歹说,程成终于受不了她的唠叨终于答应去。
他和程文君相聚,她便上街买菜做饭。
现在这种安稳的小日子,她以前总渴望,等今天终于实现了,却觉得少了什么。
大概又是内心那种得到什么,什么就不重要了的情绪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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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程世凌这个经纪人没找错。程文君仅用一个月的准备时间,就将流艺澜这个原先还普通不过的普通人推了出去。
在她甚至还没有一场演出经验的时候,鹿城大街小巷已经贴满关于她的宣传海报。
一种与其他广告完全不同的宣传。
第73章 ;赶到明城参加生日会()
程文君的宣传方案,显得与众不同,色调也是经过精挑细选。这个时期,大多数是黑白排版简约的几个字。
在这些平平的宣传里,流艺澜的那份显得如此别致。
新鲜的事物总能成功引得人们的注意,海报贴出来的时候,蝶澜花此名,几乎成为所有人必谈的名字。
蝶澜花是流艺澜的艺名,取其名中末尾的字。程文君原本要她叫欣云,被她一口回绝。这个名字听起来太普通,文绉绉的,她并不喜欢。
辰君爵曾说过,安兰芝这名字不适合她。流艺澜,才有她的味道,她想保持自己原有的味道。
如果一个人改头换面,舍弃自己原有的东西,只为迎合现代社会的种种,那么她就是可悲的,比将死之人还可悲。
宣传她的海报不仅鹿城有,其它城镇同样布满印有她名字的海报。
程文君说过,一个歌星最注重的就是有人喜欢。有可能的话,尽量将自己推出去,越多人知道她的存在,她就拥有更多机会。
歌星没有固定的演出时间与地点,喜欢她的人越多,那请她去商演的地方就越多。
那些崇拜者和二十一世纪的粉丝那样,他们往往愿意为了看自己喜欢的偶像一眼,做出颇高的消费。
她之前在东城的那首天后,不少鹿城的人也听过。在看到她的海报,人人相传其歌声的美妙,为她进入圈子打下很好的基础。
她的名气出来后,不少地方邀请她,都被程文君一一回绝。他说出道的第一个场合颇为重要,能为她将来铺路。
选择好的话,一夜成名。
程文君每个地方的宣传都不一样,比如东城。他知道她曾为了救辰君爵驻唱过,所以东城有不少人知道她的底子。他用这点做宣传,让东城的人瞬间认知此星。
明城
明城的宣传她从不去打听,程文君也没有要说的意思。
程文君为了调足明城百姓的口味,拒绝在海报上展现她的真面目。加之宣传名字仅有澜这个字眼,那里的人定看不出端倪。
程文君在明城的宣传很是与众不同,如他所预料,流艺澜在明城的海报一经推出,就成了他们眼中的迷。
不清楚的事物,夸得又神乎其神,人们往往对这样的事在意。她的热度在推出后的几星期不但未退,反而越演越烈。
直到两个月后,程文君终于应下一位大老板的活。谈演出的时候,流艺澜并不在场,他事后才告诉她。
要去之地,是明城
“我不去!”
知道大老板从明城来的,流艺澜满口拒绝。那个地方,她躲都来不及,怎么能主动回去!
“你非得去。”
程文君的态度坚定,以往他为流艺澜安排事,她不认同后他便不会再提及。今天对这事,看来是没有商量的余地。
“程文君,你没有命令我的权利。”
“我知道你在忌惮什么,你大可放心。大老板不邀你抛头露面,希望你能去明城一趟,在他小儿子的生日会上出现,给他小儿子一个惊喜。他的小儿子非常喜欢你,所以才邀请你去满足儿子的心愿。你以为我真的是为了钱,才应下这件事的?”
“真只是为了这事?”她保持怀疑。
“你就是太多心,你是我亲手打造出来,又是我的嫂子,我能把你往火坑里推?真要这样,我大哥就算爬也要爬起来亲手杀了我才是。”
他总称流艺澜是嫂子,她与程世凌并无夫妻之实夫妻之名。但每次他提到程世凌,她总没办法再说下去。
“那就这样吧,只去参加生日会,宴会完成立即回鹿城。”
“一定!我马上安排。”
程文君的马上的确是马上,不似别人,说马上的时候还需精心准备或拖延。
他的马上,快得像早安排好了一切,只等她点头。
程文君请了个妇人专门照顾流七皖,加之还有程成这老小孩,所以她出趟远门,倒是放心这里的情况。
程文君没有跟着一起去,做为当事人之一,且还是牵线的那个,他不去显得有点说不过去。偏偏关键时刻,他有事要办。所以跟来的,是辰云绝。
说实话,自从被他一声不吭‘卖’给程文君后,她对这个人实在不大乐意过多交流。
辰云绝大概也明白,所以一路上只顾认真开车。该吃饭的时候就停下找地方吃些东西,夜晚来到除非找不到人家,他睡在外面,让她待在车子里休息。
几天下来,直到到了明城,两人也没真正说上几句话。
终于到了明城,流艺澜显得有点不自然。她努力将程文君给她买的帽子延边压低,根本不想看这个久未回来的地方。
这里毕竟是她重生后的第一个地方,且是安兰芝土生土长的城市,说不怀念,肯定是假话。
她之前在明城太招摇了,认识她的人不少,她不希望被认出。
“开快些吧。”
按时间算,今天刚好是大老板小儿子的生日会。
辰云绝都是算好了的,程文君在临走前千叮呤万嘱咐,一定要在今天到达,否则生日会就没有意义了。
辰云绝按程文君给的地址行驶。他去过很多地方,唯独没有来过明城,因为母亲不允许。至于其中缘由,他并没多问。
流艺澜在这里生活过,对这里的地理位置还算熟悉,所以担任起导航,指挥辰云绝往哪哪开。
在她的指引下,倒没走多少冤枉路,没多久便抵达指标位置。
辰云绝将车开到举办宴会的酒店前。有人下来迎接,他甚是热情。
“是澜小姐吗?”
流艺澜轻点头,保持优雅。
“这边请这边请。”
来人领他们上楼。从外观来看,这位大老板的分量的确够大。能租用得起这种大酒楼的人,岂是普通富人。
“确定是这?”
进去后,流艺澜忽然觉得可能走错了地方。
这个大堂的装扮很喜庆,看起来不像生日会的装饰,倒有点像西洋婚礼的装饰。
小孩子的生日会,怎能是这种样式?
第74章 ;预谋的婚礼()
“没错没错,便是这里。我们大哥只包下其中一间屋子,这儿的大厅被其他人包下,据说有场盛世婚礼。男方真是有心,要我是那女子,真真的羡慕。”
听他一个大男人说这种话,着实好笑。但她并没有笑出来,当面笑话人,实在无礼。
他的话,不无道理。
路经大堂时,那里的精心装饰是用了心的。且不说他是男人,作为女人的她,如果身处其中,定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不知哪家姑娘,真是幸福。
带路男子走在前方,大概怕扰了这桩婚事,所以带他们走的是偏路。
他没有带人去所谓的生日宴会,而是把人带进一间安静至极的屋子。
这哪有半点生日会的样子,达官贵人的生日,不都是热热闹闹的?流艺澜不解的问:“大家还没来吗?”
那人不知从哪拿来个大盒子,将盒子交给她,说道:“大家到齐了,就差姑娘你了。”
“这是?”她不解的接过盒子,本以为会沉甸甸的东西,却出奇的轻巧。她打开盒子,眼前呈现折叠整齐的白色婚纱。
有一段话曾这么说过,每个女人都渴望穿上婚纱的那天。
美美的婚纱,是所有女人的向往。
女人有两种东西是天生无法拒绝的。
一是男人的爱。
二是婚纱的诱惑。
往往有许多女人被这两种糖衣炮弹骗到,后来幸福的少之又少,大多数在怨念里度过余生。
所以婚纱不仅是向往的天堂,更是女人的地狱。
“什么意思?”这件婚纱,为什么会出现在她面前?
“澜小姐不要想多,今日不是正巧碰到喜事,我家那位小少爷瞧见新娘子着实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