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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再也没有见过高富帅,也不再理会顾南笙。
她未似从前幼稚,她在找天生意义。
然而……心里有一块,始终是空落落的。
人民英雄纪念碑。
两个年轻人相遇了。
高富帅耳边是风雪声,还有她那天的哭喊。
“你好。”
男孩子的声音是轻飘飘的,很温柔,像雪花一样飘进涂菲媛心里。
仿佛他已经不一样了,同昨天,同当年,同很久很久以前,不一样了。
变化在悄然之间发生。
他们依旧是很缘分的相遇,在因缘际会里在一起。
他们是天生注定的人啊。
很多年轻人都相信这句话,虽然他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当初的那一半。
“你好。”
顾南笙的声音仿佛跨越了半个世纪。
她的鼻头冻得红彤彤的,被高富帅揽进怀里,眼泪就这么落下来,可是流进嘴里的是一股子甜味。
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秦蔺在一个有月亮的夜晚抱住她,浑身都散发着二锅头的酒香。
“我有哪里比不上他?”
当时,她是怎么样回答他的。
哦,似乎是那样一句。
“没有,可惜你不是他。”
十年,可以让柯景腾失去沈佳宜。
十年,可以让沈佳宜放下柯景腾。
当初在夜色下哭喊的那个女孩再也不会幼稚脆弱到失态了,可是她要等待的男孩子已经成熟起来,亲眼看着她进入婚礼殿堂。
那些年,我们错过的女孩。
高富帅的眼泪落下来,掉进涂菲媛的发间,化为无形。
他没想到过心痛的滋味是那么难受,折磨了他整整两年,怀里的女孩,仿佛是宿命一般存在,要来牵引他的情绪。
“别再离开我。”
所有的误会都不需要解释,当两颗心真正靠近在一起。
“只要你不推开我。”
女孩的声音很坚定。
高富帅颤抖着声线:“好……”
千禧年的钟声终于敲响。
这是属于高富帅的夜晚,他在这一年的凌晨,确定了一生的伴侣。
不错,他结婚很早。
大约,在2000年2月初领的证。
当时白薇薇和高峰仪在房间睡觉,房间的抽屉不知不觉被人打开了却不曾发觉。
高富帅从天窗翻出去,把晨练的陆振华吓了一跳。
户口本也脱手掉到了陆振华手里,“啧,偷户口本做什么?准备领证?”
高富帅吓得冷汗冒出来了,“外公,我找了个京城的女孩子,秦家的。”
涂菲媛的户口还确实被秦蔺求秦向前给迁了一把,手续别提多繁琐了。
陆振华眼皮子一跳,户口本抛上去:“去吧,去领证吧!”
人老了,心似乎一瞬间豁达,当初争名逐利,如今去懒得动弹。
儿孙高兴就好。
结婚证下来的那一刻,高富帅兴奋的要命,拉着涂菲媛就往家里跑。
进门说完后,高峰仪白薇薇夫妇也确实很热情。
白薇薇和陆振华俩人夹着涂菲媛查户口,嘘寒问暖,涂菲媛也不遮掩,直接把自己那点破事全说了一遍。
陆振华开口:“这么坦诚,怪不得……”
“呵呵,爸,你今天没吃药吧?”
白薇薇不信陆振华不介意。
陆振华幽幽道:“户口本都是我给那小子的,看来确实是忘了吃药。”
死小子,居然娶了个家里收破烂的,而且这么诚实,不会遮掩撒谎装点,智商也不够。
“秦师长还好么?”
白薇薇问候。
涂菲媛点头:“秦叔叔他很好,可是他不愿来m城。”
不愿来……
白薇薇心里清楚原因。
冤孽。
这时,从楼上的客厅传来一声咚地声音。
涂菲媛紧张兮兮地看了一眼天花板。
白薇薇攥住她的手:“别怕,没事儿。”
高富帅在上面被高峰仪暴打。
“邪完了!敢偷户口本!”
男人一脚踩在儿子背上,“出息了,翅膀硬了!”
高富帅不敢还手,只能任由自己父亲暴打。
“去把婚离了。”
这时,高峰仪一拳头挥舞过来。
“不!”
高富帅稳稳挡住。
“不,你就给我从家里滚出去!滚到可可西里去!”
高峰仪剑眉扬起。
高富帅撇唇,“去就去!”
反正婚是不会离的。
“行,骨头硬。”
高峰仪罢手。
这事儿就这么钉锤了。
还有几天要过年。
涂菲媛就留在高家,跟着高富帅的家人一起过年。
可是没过几天,家里人紧张起来了。
“联系上楚楚了没有?”
陆振华不住叹气。
“一个女孩子,一个人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干什么,还是港城,你居然让她刚回归就去!”
他不停地指责高峰仪,涂菲媛在一边看着傻眼。
高富帅的爸爸脾气真好。
“爸,很快学校那边会回复的。”
高峰仪不断安抚。
“不知道她野到哪里玩去了,她没别的,就是小说看多,当初跟你们说她偷偷看小说,你们也不管管。”
高富帅虽然是说风凉话,其实也是在担心。
这个臭丫头!
“看小说?”
陆振华摸了摸下巴,“是不是金庸古龙梁羽生。”
“哪里啊,外公,她看的是琼瑶!”
“就是那种很恶心的,一个男人先是跟妹妹搞暧昧,然后又爱上姐姐,再然后就一会儿妹妹,一会儿姐姐,换来换去,换来换去,换到断腿之后,就定性了。”
高富帅不停地在那里比划。
比划得陆振华心揪疼:“这是什么剧情,一个女孩子看多了这种书,想法都歪了!”
第675章:白富美vs矮矬穷(一)()
一时间高家陷入一种惶恐的沉默里来。
谁也不晓得,平素高傲冷艳惯了的小公主居然开始了一场危险的思想之旅。
就连高峰仪,也因为这一场对话带来的震撼,加紧了寻找女儿的步伐。
如果她是个男孩子,倒也不必那么担心,可惜偏偏是个女孩儿,又生了那么惹眼的相貌。
失策!
当初港城初初回归,竟允许她前去留学,实在是失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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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故事的小公举白富美现在到底在哪里呢?
现在,就让我们把镜头偏向地图的最南方,大公鸡的脚掌子,我们美丽的港城。
白烟楚,一个极美的大陆留学生,站在半山里一座大住宅的走廊上,向花园里远远望过去。
约莫两年前左右,她夺得了全国舞蹈大赛一等奖,从而得到来港城中文大学艺术系留学的名额。
骨子里的野性和好胜心让她义无反顾的拜别亲人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粤东佳丽大多是橄榄色肌肤,偏她生得雪白如羊脂玉,干净得没有一点瑕疵,唯有苹果肌上的粉嫩却是一年四季常挂在枝头,永不褪色的。
在这个大学,原就容貌惹眼的她,更是惹眼极了。
见过或没见过她的人,都在茶余饭后谈论她的美貌。
1999年…2000年的港城,关之琳老矣,钟楚红收山,青霞曼玉又涉世多年,满面风尘之气。
全国都是vcd和盗版光碟,这给予了港城电影产业重创打击。
追女星的热度过去了,眼前唾手可得的美人反而成了窗前的一抹白月光。
白富美,一不小心就成了校园里的白月光。
可她性子高傲冷艳,平素鲜少与人打交道,宿舍里国际标准间,三人一个宿舍,她成日除了上课和训练,几乎不会出门。
后来一度传闻她不用吃饭喝水,单靠大陆那边道教的修仙活命。
她被神化过头了,也就没人敢接近。
白富美想家,可是这个年代,港城刚回归两年不到,回一次家,比什么都麻烦。
于是乎干脆两年回一次,到了第二次就毕业了。
第一年里,她几乎没有朋友,完全没想到的孤独。
走在校园里,其他人总是像看动物园里的猩猩一样看她,她厌恶极了那种眼神,走得飞快,竟被诟病为高傲。
第二年,有一次生病发烧,只有一个室友因为她两天没有出门,悄悄进来探望,结果把她送到医院。
她叫阿beng。
港城特色的英文名字叫法,没有粤语发音,是喊不出来那种调调的。
白富美喊她阿本。
阿本在第二年,成为了白富美唯一的朋友。
可是又验证了那一句话,朋友,是用来出卖的。
阿本是港城人,家住在旺角街区。
白富美不知道那一片是红灯区,一些女人依旧在私底下做着皮肉生意。
阿本的老妈就是其中一员。
她跟着阿本去他们家做客,原本只是单纯的做客。
去之前,她裹着头巾,戴着墨镜,穿着衬衣和长裤,不细看都看不出来什么长相。
阿本对她的明星做派有点不满:“只是吃个饭而已,我妈和我哥不会太隆重,你这样,像是皇后驾临呢。”
相处时间长了,她多多少少试探出这个大陆来的女孩子家境,虽然传闻大陆很穷,但是这个女孩子家里仿佛不是一般的富有。
“阿本,我怕公交车上的人都看我。”
白富美解释,心里多少有点忐忑不安。
可是阿本哪里肯听进去,她又不是大明星,谁看她?心里就像卡着一根刺似的不舒服。
她漂亮得过分了,又真的几乎没有什么忧愁,不愁钱不愁学分g点不愁工作生计,有时候阿本真的后悔跟她当朋友,后悔那一天进入她房间送她去医院,真让她就这么病死掉多好?
阴暗的想法总是幽幽滋生出来,又强自暗压下去。
“随你吧。”
阿本和她一起走出去,可是矛盾的心理又冒出来,她既为可以站在这个女神身边荣耀,又讨厌自己成了她的陪衬。
白富美不谙世事,根本不懂阿本的心思。
她只当自己久违的出来,拥抱自由,再接触人气儿。
“阿本,你妈妈喜欢什么?你哥哥又喜欢什么?”
在百货里挑选礼物的时候,阿本对她尚且还算是只有好心思。
“我妈……我妈喜欢……喜欢耳环项链什么的,师奶不都是喜欢那些的,我哥哥就不一样了,我哥哥喜欢手表。”
白富美点头,走到专柜去一样挑选了一个,直接用白薇薇给她办的卡刷了几万港币。
这是她第一次在港城大幅度消费,虽然有钱人都喜欢到港城扫货,白富美本身也跟其他女孩子一样喜欢购物,可是到了港城还真没有过。
这是第一次,她付钱很痛快,甚至不管别人有没有做活动打折。
当然她没有买什么巨贵到夸张的东西,加起来万把港币罢了,这个年代的万把港币可是一个大陆工人一两年的薪水。
她似乎对钱没有概念。
可是分明又有。
分寸掌握得不错。
阿本心花怒放,幸福得差点飞天了。
连带着也不去计较她那些明星做派。
专柜导购小姐对她们俩毕恭毕敬,哦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