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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百两,宋汐嘴角直抽,最终还是接过银票,心思一转,灿然笑道:“正好我们在这穷山僻壤也过不下去了,听说青州富饶,想必是个安居的好地方。正所谓雇生不如雇熟,我看公子这一路走的不太平,再找别人,未必可靠,不如让我们护送公子一程?”
闻言,风宸一愣,还真的仔细考虑了。
尽管这人很奇怪,直觉告诉他,她无害他之心,且她和那男子,确实有些身手,由两人护送,要比随便找个人来,要安全可靠得多。
想到此,风宸便点了头。
宋汐大喜,“我定护你平安抵达青州。”
她坚定的语气,让风宸诧异,终究没有说什么。
风宸的加入,最高兴的莫过于宋汐,宋翎依旧面无表情。
白团终于看清了风宸的样貌,对这个美人的形象气质相当满意。他和淳儿站在一起,众人或许第一眼发现的是淳儿,其后绝对会将更多的目光停留在风宸身上。如果说淳儿是一株盛开的牡丹,第一眼惊艳,风宸就是一杯香醇的美酒,越品越有味。他清俊的容貌,高雅的气质,简直让人挪不开眼,无与伦比的贵气威严,更让人不自觉生出敬仰臣服之心,白团想,世人眼中的人中龙凤,当如是!
白团觉得,风宸虽然不爱笑,脾气却挺好,它跃上他的膝,他不生气,反倒一下下地顺着它的毛。
不轻不重的力道让白团舒服得昏昏欲睡,风宸喜静,白团有时候在他怀里睡醒了,他连姿势都没怎么变过。淳儿是小孩儿心性,喜欢唧唧喳喳,也闲不住,白团根本就睡不着。
只一点,风宸总是心事重重,在他不说话,也不笑的时候,这种感觉越发明显。野兽的直觉是敏锐的,白团能感受到从他心里溢出来的悲伤,那是一种横跨生与死的距离感。
尤其是他的眼神,悲伤得像要落雨,白团看了都挺难受,不由得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他的手背,这是它独有的安慰方式。
风宸这时候会微微勾起嘴角,难得的,清浅的笑容,摸着它的脑袋道:“小狐狸,倒是个有灵性的。”
白团这时候心里美滋滋的,你也看出来我有灵性啦!
一人一狐相处和谐,但是宋汐不这么想,她觉得白团膘肥体壮,怕压坏了宸美人的腿,遂不准它长期霸占风宸的怀抱。
白团这时候就会龇着牙抗议,说它体壮可以,哪里膘肥了,明明它是典型的吃不胖,竟敢侮辱它完美的体格,真是太过分了!
但是白团受她的欺压惯了,尤其是她撸起袖子,想要把它往死里摔的架势,把它吓得一个劲儿地往风宸怀里钻。往常它往淳美人怀里钻的时候,多半会被宋汐拎出来揍一顿死的,但是这次居然半天没动静。偷偷探出狐狸脑袋,原来是风宸护着自己,宋汐怕伤了风宸,一时没敢动手。
“一只小狐狸,这样折腾是不是狠了?”
瞧,这话说的多么温柔善良,气势上又不容置疑,白团觉得,它心目中的贵人就应该这个样子的嘛!
它以为宋汐还会再抗争一下的,没想到,她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风宸,“便这样吧!”
白团觉得很不能理解,以往在家里贯彻绝对霸权主义的女人,居然这么容易妥协。不过,它倒是乐见这种变化。风宸在的时候,宋汐几乎都不拿它当抹布使了。白团隐隐觉得,宋汐是怕风宸寂寞,拿自己给他解闷呢!它也不在意,这比充当抹布什么的,轻松多了。
反观淳儿,就有些沮丧无奈。风宸留下来,只是让他不安的开始,首先是宋汐的态度,风宸对她爱理不理,宋汐却上赶着往上贴。
淳儿当初吃了多少苦头才得以走进她的心,风宸不费吹灰之力,便赢得了她的重视,这让淳儿觉得很憋屈。
但凡伺候风宸的事情,她都亲力亲为,风宸要自己吃饭,她宁可在一旁看着,也要等他吃完了再走。睡前一定要去风宸房里坐一坐,尽管风宸从头到尾都没和她说几句话。风宸在场,她首先关注的绝对是风宸,其次才是自己。
白团的叛变对他来说,也是火上加油。原本,白团只跟自己最亲近,如今,它大半时间都呆在风宸怀里,这只没立场没骨气的墙头草,他决定,生它的气,不理它了。
还有一件事,让淳儿最难接受。家里的鸡羊养了个把月了,淳儿手把手地喂,一点点看着它们长肥变大,都养出感情了。一开始她杀鸡,他就不太乐意,看她这么坚决,便忍着没说。家里炖炖吃鸡,淳儿却食不下咽,那感觉就像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被人宰了。白团倒是吃的欢实,淳儿很不齿,都是动物,都不知道可怜一下。
这话要是让白团听见,一定会反驳:狐狸爱吃鸡,不是天生的吗?同情个毛。
直到最后一只母鸡命丧宋翎的菜刀之下,淳儿终于有了危机感,夜里主动示好,求她不要杀羊,宋汐当时没说话,隔天他割了草料回来,就见院子里血淋淋的倒挂着母羊的尸体,宋翎正在开膛破肚,肠子肝脏堆了一盆。
淳儿浑身颤抖,盛满草料的篓子落翻在地。
人说越简单的人,钻入牛角尖越难出来,淳儿郁结于心,又被这么血腥的场面一刺激,浑身的血液都往脑门上冲,一时缺氧,整个人就沉入了黑暗。
其实也不全然是被吓的,当时脑子里满是一个念头:她为了给风宸补身子,把他们俩的羊给杀了。她为了风宸,连自己的感受也不顾了……
白团早就晕了,这死女人要杀羊也不提前说一句,它出来准备晒个小太阳,看见这么血淋淋的场面,两眼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风宸在屋子里,宋汐一颗心全拴在晕倒的淳儿身上,要不是宋翎嫌它碍脚,提起它的尾巴将它甩到了石桌上,白团不知道会不会在地上风干了。
宋汐吓坏了,赶忙将人抱进屋里,又是掐人中,又是抱着哄,总算把人弄醒了。
淳儿一睁眼,就轻轻抽泣,眼泪流的很凶。
宋汐见眼泪越擦越多,索性捧着他的脸道:“有啥不痛快,跟哥说说。”
淳儿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只一个劲儿地说“羊”。
宋汐将他抱在怀里,安慰道:“不就是只死羊吗?没什么好怕的。”
其实这事儿宋汐也挺冤枉的,她想反正都要离开这里了,羊留着也没用,不如宰了,海吃一顿。她知道淳儿怕血腥场面,还特意将他支开了,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回来了。
淳儿一个劲儿摇头,心里想说不是的,话到嘴边,却什么也说不出。
见宋汐捧着他的脸,极尽温柔地解释着,从额头眉梢一直亲到嘴角,他心里又是甜蜜又是酸胀,眼泪止住,心里倒是不难受了,反而问出另一个疑问,“他到底是谁?”
宋汐看着他乌溜溜的眼睛,专注又认真,显然之前那个答案糊弄不住,加上心中有愧,便说了一句大实话,“他是我的亲人。”
淳儿直勾勾地看着她,“那我呢?”
宋汐低头,看了他半响,摸了摸他的脸,道:“你是我的情人。”
淳儿“哦。”了一声,没再说话。
过后,他找到在厨房忙活的宋翎,悄悄问道:“宋翎,你说亲人和情人哪个重要?”
宋翎愣了一下,也没细想,道:“亲人。”
他不知道淳儿问这话背后的含义,在他心里,亲情始终是排第一位的,爱人尚且要掂量,何况只是情人?
闻言,淳儿眼中的神采瞬间黯淡,一时间,心都是冷的。
第38章 你真是个好人()
后来,他单独陪风宸晒太阳,看着在厨房里和宋翎一起忙活的宋汐,小心翼翼地开口,“叶宸,你可千万不要喜欢我哥。”
以他的性子,做不来坏事,便也只能这般温柔的坚持,卑微的祈求,看着可怜,他自己却不自知。
这个少年翻来覆去,都是这几句话,要是常人,早把他当神经病不伺候了,风宸却不厌其烦地回道:“不会。”
二十年的皇家教育,又是风青岚带出来的人,让他显得极有教养风度,受人恩惠,怎好再扰乱别人的生活,让主人家安心,也是他作客人的本分。
淳儿听后却没有高兴,神色越发郁郁,“我哥好像很喜欢你,为了你,做了很多以前都不会做的事情。”
以前的宋汐,最讨厌厨房,如今竟然肯为了风宸下厨,虽说是打下手,可见其用心。
即便叶宸对宋汐爱理不理,宋汐依旧愿意拿热脸贴人冷屁股,这是有多喜欢?
那个人喜欢他?虽然确实热心得有些可疑,但他看着却不似那种感情,看着少年一副惴惴不安的模样,风宸忽然开口,“淳儿!”
这是他第一次叫他的名字,淳儿不由得瞪大眼睛看着他。
“我自幼生活在皇城,所见美人,不计其数,你是我所见之最,拥有这样美貌的你,理应自信才是。”说这句话的时候,风宸眼里闪过一丝异色,又似不解。
这样的容颜,三国之中,只怕无人出其左右,如此名不见经传,蜗居于小山村中,实在不该。
风宸对容貌向来看的很淡,此刻要他承认这人比自己美,心里倒是一点障碍也没有。
这是风宸第一次夸他,淳儿便有些呆怔。
风宸又道:“在我看来,你们很相配。”
淳儿顿时欣喜,“你觉得我们很相配吗?”
两人上街,落在他们身上的目光总是不对等,别人只说宋汐人穷粗鄙,配不上他貌美如花。他却没觉得自己哪里好,肩不能抗,手不能提,没了宋汐,都不知怎么活下去。他哥多优秀啊,打得了猎,赚得了钱,揍得了坏人,疼他宠他,拿他当宝贝。别人说她长的难看,他却怎么看怎么顺眼,尤其是她的眼睛,带着邪气看你的时候,你会脸红,会心跳。自己才配不上这么好的她,总担心她什么时候看腻了自己,会舍弃自己。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他和宋汐很相配,听来新鲜,更是欣喜。
风宸微微一笑,“她大智若愚,得遇良机,必成大器,你容颜倾城,一往情深,值得珍惜。你们恰到好处地弥补了对方的不足,实乃良配。”
他不去细究两人到底是否是亲兄弟的问题,他自己就爱上了亲姐姐,也许正是他们跨越了禁断,才让他歆羡不已,希望他们能够圆满,稍稍弥补内心的遗憾。
你看,岚岚,世上最伟大的是爱情,在爱情面前,没什么克服不了的障碍,只要你肯爱我,血缘从来都不是阻碍……
淳儿第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说的还这么好听,听得他心里美滋滋的。
“只有一点,你这样没有心机,她又似个多情之人,日后飞黄腾达,不知有多少狂蜂浪蝶围绕在身边,我不与你抢,你又怎知,别人不会与你争?你得长点心眼。”
这话却是有了提点之意,他爱情多舛,难以善终,却没有因此生出阴暗的心思,反倒羡慕淳儿爱的真,爱的纯,能与心爱之人长相厮守。
“嗯嗯!”淳儿将头点的跟小鸡啄米,看着风宸,特真诚地说了一句,“叶宸,你真是个好人。我会看好我哥,不让任何人抢走的。”
淳儿觉得很惭愧,此前,他还怕叶宸也喜欢他哥,如今,却不得不佩服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