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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这样的母亲,除非她有什么迫不得已的苦衷。
第26章 刀在他跟前一颤一颤的()
秦笙的声音低不可闻:“我知道她的名字是秦若兰,可不知道她为什么不要我。”
除了这个名字之外,她对自己的亲生母亲,所了解的信息并不比他多多少。
顾易川搂了她轻声安慰:失去你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儿,是她的损失。”
秦笙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如果有一天我找到了她,一定要亲自问一问她,当年为什么不要我。”
他在黑暗中极小心抹去她的泪,有些恨恨地说:“那样的女人,不见也罢,以后你只需要有我就可以了。”
她不依,“那怎么可以,毕竟是我妈妈,我想见她,想知道她长什么样子!”
他不想令她不开心,摸摸她的头发,说:“好好好,我帮你找她,好吗?”
听他似乎是认真的样子,她当即从他身上爬起,问:“真的吗,你真的会帮我找妈妈?”
凭她一己之力,想要在偌大的城市寻找一个人的身影,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若是有了他的帮助,情况便截然不同了。
他认识那么多人,手中的资源与人脉是她难以企及的,如果托他认识的朋友帮忙,应当可以找到线索吧?
怕她这么问下去后,一整晚都不睡了,他按下她的头,让她紧紧贴着自己,回答:“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既然答应帮你找,我就一定会帮你找到伯母。”
她高兴极了,难得主动亲他一下,甜甜地说:“谢谢。”
就一个吻,也太小气了,他在心中想:下回一定要连本带利讨回好处,只是看在她今晚实在太累了的份上,就先算了。
反正她现在在他身边,总是跑不掉的,急什么呢?
这么想着,便心满意足搂着她睡下了。
第二天他醒过来,身边并没有她。
不知怎么回事,他的心一下子慌了,急得衣服未穿便大喊:“笙笙!”
不过一会儿,她身上围着围裙,脚下趿拉一双酒店准备的棉布拖鞋过来,手中还拿着一把刀,没好气地问:“干嘛,一大早喊什么啊!”
她说话的时候,身子微微震动,挥舞着手中的刀在他跟前一颤一颤的,吓得他一把握住她小巧的手,将刀取下,朝厨房看了一眼问:“你在做饭啊?”
他们住的是家居式酒店,客房内安排了做饭的开放式厨房。
她回答:“你不要总是叫外卖吃,那些东西贵得要死,而且还不干净。”
口中说着话,手中便要拿回刀。
他不给她,说:“做什么还要用刀,不安全,弄到手的话怎么办?”
她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又白了他一眼,几乎无语了。
又不是三岁小孩子,还会玩刀伤到手吗?
他有时真的幼稚得可爱。
他不解地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问:“笑什么,是不是我的头发乱了?”
本来不是笑这个,但见他这样问,她便成心捉弄,拨弄一下他的头发,笑嘻嘻说:“你这个样子好落魄哦,哈哈。”
说完,不看他反应,一把夺回刀,“我要剁鸡肉,没这个是不行的。”
在他面前亮了亮锋利的刀锋,头也不回地回去厨房。
他在身后问:“煮的是什么啊,好香!”
她回答两个字:“保密!”
从他的方向,只能见到一个后背,可是听那语气,他知道她是开心的。
待他洗了澡出来,厨房里已经芳香四溢了。
从没有人特意一早为他做过饭,家里很早就有佣人,那时同母亲父亲住在一个屋檐下时,早饭都是家里佣人准备的,母亲从不下厨房,一是不会做,二是工作太忙没有时间。
佣人做的那些,他吃久了,便觉得永远是一个味道,久而久之,更加不愿意在家里吃饭。
后来自立门户,同宋薇同居时,公寓的厨房几乎没有用过,但凡吃饭,均是在外面解决。
宋薇极度厌恶油烟味,因为他将公寓厨房装修成开放式,她一度非常不高兴,弄得他从不敢用厨房那些东西。
而此后身边停留的那些女人,哪个不是在一早醒来之后大发娇嗔,缠着他再来一次的,哪有人同秦笙一样,肯为他披上围裙,洗手作羹汤。
她是他身边,唯一一个会做饭的女人。
锅里大功告成,她将盖子揭开,香气一下子溢满屋子。
是鸡丝面。
新鲜的鸡取下了骨架,嫩肉被细心拆下,一片一片切成丝,不知炖了多久,才煨成这么绵绸可口的样子。
一把面下在里面,添上少许葱丝姜丝,颜色好看极了,此刻再一闻,更是令人食欲大振。
他迫不及待自己盛了一碗尝,她好笑道:“顾总今天竟然自己盛饭了,真是难得啊!”
像他平日在公司,自车上下来,包都有专人拿的,饭局上更是不乏人前前后后伺候,何时需要自己动手盛饭了?
他不理她,几口扫下一大碗面后,说:“就你会损我,可也不看看,我们在一块的时候,我什么时候敢劳烦你替我盛了?”
明知他是激将法,她自然不会上当,任他白白将空了的碗伸过来,也不去接,口中说:“自己盛去!”
他也不恼,嘿嘿一笑,乖乖去重盛了一碗,不过一下功夫,很快又吃了个精光。
早上从没一次吃过这么多,他不是贪口舌之欢的人,无奈她的厨艺实在太好,他一时便很难抵御美食的诱惑了。
她只吃了一碗,这时也放下筷子,见他一脸餮足的表情,于是说:“我早上做饭很累的,你,刷碗去!”
没想到他竟听话去了。
“遵命”两个字一出口,便高高兴兴收拾完桌子,乖乖去水池边刷碗。
她在心中想: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顾易川竟然会刷碗,难得!
只是毕竟是第一回干这样的活,最后硬是碎了一只碗,在她耐心指导下,才低质量地完成了工作。
这么一点活,他竟然累得气喘吁吁,事后直感慨厨房里的事情太不简单。
她好气又好笑,本不打算理他,却见他一直捂着右手手指,便问:“怎么了?”
他无所谓地一笑,回答:“没事,不小心被碎片割了一下。”
是那只被他打碎的碗,她口中骂着笨蛋,手已经先快了心一步,将他拉到水龙头下站定,小心翼翼替他冲洗,又找了创口贴包好。
这点小伤于他而言根本不值一提,并没有感觉到疼,可是他却极享受她的贴心服务,心中甜丝丝的。
下午,他借口伤势太“重”,搂了她在房间休息,自己不出门不说,还管三管四,死都不许她一个人出去玩。
她有些不高兴,问:“为什么啊?”
他回答得干脆利落:“少出去拈花惹草,一个于大哥不够,还想招惹几个居心不良的色鬼回来?”
不是他小气,而是这几天她一出去,总有不长眼的男人将眼睛放在不该放的地方,直勾勾盯着她看,他已经不爽很久了。
虽然晚上在某项运动上找补回来一些,但还不够,他还是有些吃味。
还是将她藏在家里好,只给他一个人欣赏。
她气呼呼在他身边坐下,一个下午将电视机调来调去,什么都没有看成,也不要他看。
其实她不知道,他什么节目都懒得看,只要看她就好了。
再过一天,她强烈要求出去玩。
好不容易一起出来,总不能天天待在酒店中,那还有什么意思,不过换一个地方睡觉罢了。
这几天的觉真是睡够了,她再也不想这个了。
可她不喜欢的事情,偏偏有人喜欢得很,只恨不得天天都做那一档子事好。
他胡乱绉了个借口:“这两天天气不好,就在房里待着,我们看电影吧,好不好?”
明明晴空万里,哪里来的天气不好?
可他就是那么霸道的一个人,非要自己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又拗不过他,只能心不甘情不愿顺了他的意。
每天在房里,他最喜欢的事便是将她抱到沙发上,单手圈在怀里,同她一起看碟看书听音乐。
间或因为某个演员作家乃至某首曲子的喜好不同,而发生争执时,他们往往争得面红耳赤,可是下一秒又会很快和好。
她仍然每天为他做饭,他晚上还是一样喜欢同她做那档子事,并且十分乐在其中。
待一个一个借口被他全拿来用过之后,终于没有什么借口能再拦着她出去玩了,可这个时候,假期也快结束了。
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吃”饱之后,她便搂着他的脖子,央求:“明天就要回去了,今天去那个非常有名的景点去看看,好不好?”
非常担心他不答应,她又补充道:“情侣来海南,都是要去那里的,不去以后就会分手。”
前半句话是真的,后半句话是她自作主张加上的。
当时这么玩笑的一句话,日后竟成了真的。
后来他不止一次想过:要是那回陪了她去,她是不是就不会离开他那么多年?
她还在不住求他,知道这段时间将她禁锢在身边,确实不大厚道,他便软下了心,答应了。
应下来那一刻,他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了她,还是为了还宋薇当年的一个许诺。
情侣来到海南必去的一个景点便是海角天涯,多年之前,他曾经答应过宋薇,会等空下来那一天带她来这个地方,可是他没有做到。
不,不是他没有做到,是宋薇没有给他一个实践承诺的机会。
这样一想,他心中便坦然多了。
曾经没有为宋薇做到的承诺,他一定要对秦笙做到。
然而他最终同时失信于两个女人。
出门之前,她爱漂亮,穿了一双细跟凉鞋,他一见就皱起眉头,命她脱下:“那边路不好走,不要穿这个,否则肯定要摔。”
她赤着脚去重新找鞋,他将她抱到沙发上坐好,替她挑了一双白色低帮运动鞋,执了她的脚,为她换上。
难得他亲自服务,她高兴地亲了他一下,“谢谢。”
他起身,满意地看了她一眼,说:“这下就不用担心会摔跤。”
但他真是个乌鸦嘴,还没到景点,她就崴了一脚,疼得龇牙咧嘴。
她怨他,“都是你,还没出门就乱说话!”
他一把抱起她,辩解:“自己走路心不在焉,好意思怪我吗?”
是她一想到要来这个景点太过激动,有点没有顾及到脚下,可摔惨了,走都走不了了。
但是好不容易来海南一趟,甚至人已经到了景点口,就这样擦肩而过,实在太不甘心。
第27章 你身边的第一个女人()
顾易川只好哄她:“明年再来吧,先回去,都肿了。”
秦笙心不甘情不愿,“我真的很想去看一下。”
她总觉得:他们是情侣,要是去了,两人便圆满了。
最后他们各自妥协一步,他抱了她到高处,远远看了一眼。
请路人给他们拍了合照,他看着手机中的照片,说:“不就是一块破石头吗,有什么好看的?”
他们没有走近,远远看去,只是海面上矗立一块石头,上标“海角天涯”四个大字而已。
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