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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啥,你是休探亲假吗?”
谢鸿文一板一眼的回答,声音语调都没有变过,那正襟危坐的模模样严肃极了,“是。”
所谓尬聊,莫过于此,反正林夏薇已经被他弄得不想再说话了。
不尴不尬的呆了半小时,林夏薇估摸了一下时间,愉快的决定回家了。
“我们走吧。”
林夏薇说完,带上帽子率先出门,谢鸿文跟在后面,暗自埋怨时间为何过的这么快。
小卖部在村子中央,林夏薇要了一包软壳的金沙,谢鸿文付的钱,林夏薇想给的,抢不过他。
回到家,家里已经做好饭菜上了桌子,林景城父子和罗大辉已经就着一盘子花生米喝上了。
罗大娘随着夏翠华婆媳在做饭,因为不知道谢鸿文要来提亲,菜也没准备,不得已,夏翠华把准备在年三十吃的排骨炖上了,看着量少,还在里面加了一大把蕨菜,另一个锅里也炖上了鱼。
一桌饭吃到了天黑,几个男人孩在喝,谢鸿文被林夏英灌了不少酒,一双耳朵已经红透了,因为脸黑,看不太出来红没红。
林家父子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在灌醉别人的同时把自己也灌醉了,何桂平扶着林夏英去他们房间,林景城躺在炕上人事不知。罗大辉醉的走路三打晃,罗大娘得搀着他。
看着趴在桌子上的谢鸿文,三个女人面面相觑,半晌,罗大娘迟疑的道:“大妹子,要不让鸿文先在你家待会儿,我先把他姨父送回家再来接他?”
“不用,让薇薇跟你送去就行。”这一顿饭的功夫,夏翠华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恨不得闺女明天就和他结婚,吃饭的时候看闺女没啥表示,可把她急坏了,吃饭的时候就瞪了林夏薇好几眼。
正好机会难得,夏翠华就顺水推舟,成不成也就看这一趟了。
林夏薇:真是亲妈!
第十一章()
酒气混着洗衣粉的气味扑面而来,其中还夹杂着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味道不难闻却也不好闻。
今晚他们喝的酒是当地产的二锅头,浓烈有余醇香不足,林夏薇不喜欢喝白酒,自然也不喜欢白酒的味道。
“你还能走吗?”林夏薇问道。
谢鸿文刚刚被他大姨从桌子上叫了起来,此时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今夕何夕,听见有个女的的声音,他眉头一皱,用手揉揉太阳穴,“林夏薇?”
林夏薇把柜子上的手电筒拿在手里,“是我,走吧,我送你回家。”
酒品看人品,谢鸿文酒品不错,喝醉后倒地就睡,叫醒了也不吵不闹,夏翠华对他评价发高了。
头涨的不那么厉害了,谢鸿文也有余力去思考了,听到林夏薇的话,他反驳道:“你送我回去?天那么黑了,一会儿你怎么回来?”
夏翠华收了碗筷进屋,恰好听见这句话,道:“没事儿,这丫头没少走夜路,再说距离也不远,走快点几步路就到家了。”
谢鸿文还想说什么,林夏薇已经把手搭在了他的手臂上,林夏薇的手白皙柔软,五指纤细,和他小麦色的臂膀完全不是一个色号,对比太过强烈,晃得谢鸿文一阵眼晕,也忘了反驳。
林夏薇把他的外套递给他以后,他也沉默的穿上。
收拾妥当,林夏薇搀扶着谢鸿文走出家门,刚出院子他就打了一个晃,林夏薇赶紧拉住,“慢点慢点。”
谢鸿文嗯了一声,后面的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的。
“夏薇,明天我来接你去上班好不好?”谢鸿文问这话时眼睛紧紧的盯着林夏薇,生怕错过林夏薇脸上的每一个表情。
林夏薇仔仔细细的盯着脚下的路,闻言答了一声好,可把谢鸿文高兴坏了,都能接送下班了,难道还不是对象吗?
喝醉了酒的谢鸿文智商下线,嘿嘿嘿的傻笑了半天,才对林夏薇道:“我会对你好的。”
林夏薇侧头看了他一眼,今夜没有月光,谢鸿文的表情在黑夜里模糊不清,一双眼睛却熠熠发光。
林夏薇不禁回想起张志强,当初,她同意和张志强处对象时,张志强也做过类似承诺:我会对你好,我会让你住上大房子,我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
男人的话可信度有多高?林夏薇不清楚,她只知道,她的上辈子张志强对她从来说不上有多好。
只是她上辈子太傻,傻到不愿意承认自己抛弃家人选的人选错了,就那么和张志强互相折磨的过了20年,人生有几个二十年?若不是太过失望,她又怎会答应离婚?
林夏薇不说话,谢鸿文也不出声,黑夜里只能听见两人的脚步声,偶尔有几声犬吠传出,很快又归于平静。
“你当兵的地方离家里有多远?”林夏薇问道。
“在热河下面的一个小县城,大山深处。”部队大多驻扎在人烟罕至的地方,谢鸿文他们的部队又是国家最神秘的部队,因此驻扎的地方比一般部队还要荒凉。
热河是市区,离林夏薇家很远,到热河需要先坐两个小时的车到县城,再从县城坐四个小时的车才能到市里,离得远了点,林夏薇叹了口气。
她不想离开父母。
“你们部队的家属住哪里啊?”
“部队修建有家属院,家属院是新盖的楼房,我的分房配额早就有了,这次回部队打个报告就能分上。”谢鸿文回答问题条理清晰,就跟没醉酒一样。
“你打算当一辈子的兵吗?”
“部队是我的家,我会在那里待着,直到祖国不需要我的那一天。”谢鸿文回答得铿锵有力。
他们的正前方有手电筒的亮光照来,林夏薇看去,是罗大娘来接应他们了。
“薇薇啊,来我扶着他,你上一边谢谢。”
“嗳,好。”
把谢鸿文移交给罗大娘以后,林夏薇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觉得松快极了。
“大娘,你送鸿文哥回去吧,我家去了。”
“都快到家了,上家里坐坐再回去吧。”林夏薇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离罗家不到二百米了。
林夏薇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罗家,罗家门口的路灯着,昏黄的灯管光照耀着方寸大地,在寒冷的冬夜平白给了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不了,一会儿我妈该急了。”
罗大娘闻言也不再阻止,只让林夏薇注意安全。
林夏薇回了家,夏翠华已经收拾好了厨房,何桂平那屋的灯光还亮着,隐约有说话声传来,仔细一听,是何桂平在给林永翔讲故事。
“妈,我回来了。”
“打点水洗洗脚,早点睡。”东屋传出夏翠华的声音。
“嗳。”林夏薇从大锅里打出一盆热水出来,端到自己的房间,先洗脸,再把冻僵的脚放到热水里浸泡,温暖得让林夏薇想抖腿。
夏翠华打开门挑开她屋子的门帘,走了进来,脱了鞋盘腿坐在炕上。“说吧,对谢鸿文感觉咋样?能成不?”夏翠华固然看谢鸿文千好万好,如果女儿不喜欢,一切都白搭。
林夏薇低头去搓脚,“我问过了,他不打算退伍,部队驻扎的地方离这里又远,回来一回光坐车就得一天,我不想离你们太远。”
夏翠华恨铁不成钢,“我和你爸就在家里,你什么时候回来不行?又跑不掉,你说你,谢鸿文多好的条件啊,上头没有婆婆下面没有小姑子的,他爸和他后妈又管不了他,你嫁过去多省心啊?”
林夏薇沉默。
夏翠华再劝,“而且谢鸿文还年轻有为,我听你爸说了,27岁的没有任何背景的副营长真的很有出息了。”
林夏薇还是不说话,夏翠华急了,“薇薇啊,你跟妈说,你到底喜欢个什么样的?你想在临近找,临近适婚的小伙子哪个比得上谢鸿文?就拿前几天来咱家的那个张志强来说,长的倒是一表人才,但那弱不禁风的样子,风大点都能吹飞二里地,以后女人嫁过去得多幸苦啊?”
“别的你不看,就看你春花姨,她嫁了个下乡的知青,那知青长的多好啊,还有文化,当年多少小姑娘喜欢他?你春花姨打败了多少竞争者才和他结婚啊?后来呢?家里没关系回不了城,77年回复高考也考不上,你春花阿姨累死累活的养活他,明明才比我大5岁看着生生比我老了10岁。”
当年夏翠华也是迷恋那个下乡知青的众多少女中的一员,说起这事儿来,不胜唏嘘。
“所以啊,薇薇,不要只是看脸,女人嫁人就是第二次投胎,嫁好了后半辈子幸福一辈子,嫁不好了后半辈子劳心劳力,还不一定落得着好。”
东屋传来林景城嚷着要喝水的声音,夏翠华站起来,“薇薇,你好好想想吧,妈都听你的,我和你爸不能陪你一辈子。”
林夏薇在屋里洗着脚,泪流满面,上辈子,她去找张志强以后,她娘没少打电话跟她说这些话,她左耳进右耳出,压根没往心里去。
夏翠华没少抹眼泪,说林夏薇随了她,喜欢白净的男人。
后来林夏薇终于明白了夏翠华的话,终于懂了夏翠华的意思,也明白了‘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句谚语的含义。
但已经晚了,她在张志强身上付出了太多太多,放手不甘心,不放手她不开心。只能一直硬撑着,终于,他们离婚了,放过了彼此。
躺回炕上,盖上厚厚的棉被,林夏薇想,就这样吧,上辈子已经够叛逆的了,这辈子就当个听话的好女儿吧,最起码,不要让她爹娘再操心了。
想通以后,林夏薇心里一阵放松。
一夜无梦。
第二天天刚刚蒙蒙亮林夏薇就起床了,拉开窗帘看向外面,今天没下雪,林夏薇送了一口气,上班时间要是下雪那可真得要了老命了。
林夏薇起床下炕,去东屋用温水刷完牙洗了脸,何桂平也起来了,林夏英和林永翔还在睡。
林永翔酒量浅,少喝点没事儿,喝多了酒得在床上躺一天。
“嫂子,我哥好点没?”
“好多了,一会儿我再给他喝点酒,醒的就更快了。”何桂平刚刚说完,东厢房就响起了林永翔的哭声,她一抹手掌奔了出去。
“薇薇,快来吃早餐,吃完赶紧上班去,今天风大,多穿点。”
今天早上夏翠华给林夏薇做的早餐是鸡蛋疙瘩汤,喷香喷香的一大碗,看着就有食欲。
疙瘩汤有点烫,林夏薇吃完身上起了一层薄薄的汗,出完汗她舒服多了,身心都松快极了。
“妈,我走了啊。”林夏薇把碗放回厨房,朝在猪圈里忙活的夏翠华喊道。
“去吧,东屋柜子上有个布包你带上,拿去分同事吃点啊。”
林夏薇依言去拿了布包,里面是糖瓜粘,也没拿多少,就够吃个零嘴的。
打开院子门,一抬头就看到了谢鸿文一身军装跨着自行车等在她家门前。
第十二章()
“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进去等。”林夏薇道。
“我也刚到。”谢鸿文笑答。
今天早上天不亮他就醒了,醒的时间比在部队时还要早十分钟,好不容易在炕上等到天亮,他起来打理自己,在表弟的打趣的目光下用摩丝弄了头发,奈何他是个板寸,再怎么弄也弄不出来那个小白脸那样的效果,谢鸿文遗憾不已。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他也没顾上吃饭,骑上车就奔林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