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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新文《回到1999【军婚】》更新了,求收藏求点击·。在5。20这一天,林夏薇结束了自己20年的婚姻,一觉醒来,她回到了与前夫相亲的那一天,林夏薇发誓,重活这一世,她绝不会重蹈覆辙。ps:一、极品少,无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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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2017年5月20日,林夏薇和张志强结束了他们长达20年的婚姻。出了民政局,林夏薇只觉得天都亮了。
临近分别,张志强扭捏着开口,“夏薇,如果你过得不好,随时来找我。”
听了他的话,林夏薇讽刺一笑。
她和张志强是和平离婚,和平得不能再和平。原因很简单,她林夏薇生不出孩子,挡了张志强传宗接代的路,在得知张志强和他妈两人张罗着在外面找小姑娘生孩子后,她毅然决定离婚,她没兴趣替小三养孩子。
咚的一声,手机里传来微信声,趁着等红灯空挡,她点亮手机屏幕,通知栏提示她收到一笔5万块钱的转账。林夏薇点进去一看,转账人是张志强,林夏薇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她和张志强是高中同学,毕业后两人都没有再读书,张志强选择和他姐姐去广东闯荡。她在嫂子父亲的帮助下进了政府上班。
20岁时,张志强回家相亲结婚,对象是她。
当时她是怎么想的呢?觉得张志强长的好看,斯斯文文的,和她爹她哥不是一个类型。
相亲那天张志强穿了白色衬衣,搭配一条时髦的牛仔喇叭裤,衬衣下摆塞到裤子里,外面套着黑色皮夹克,脚上穿着黑色尖头皮鞋,头发用摩丝固定住。
当时她还是个土包子,唰的一下就被震住了,再加上两人是高中同学,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就处上了对象。
处对象以后她被张志强描述的外面的繁华世界所吸引,背着父母偷偷辞了职,坐上了去广东的火车。
当时年轻无所畏惧,张志强没有什么大志向,钱够花就行,手上有多少钱都留不住。钱不够花的时候他就打电话给他爸妈,两人在一起以后就问她拿,结果是两人一起没钱花。
次数多了,她也学乖了,偷偷摸摸的攒了私房钱,打了三年工,2001年,她用攒下的钱去学习了电脑,应聘上了服装厂的文员。
她所在的服装厂越开越大,她的职位越升越高。
2008年,借着金融危机的风波,她借贷款买下了一家只有三四十人的小工厂,自己当了老板,买了车买了房,如今在老家,她也能算是一名成功人士了。
而张志强,年轻时做了服装厂车床学徒工,后来转了证,如今一个月也7、8000的工资,这次离婚,他十分硬气,什么都没要。
也是,他有什么脸要呢?只是他娘要是知道了,估计离中风也不远了。
想到这里,林夏薇笑的越发开心了。
驱车到住的小区,上电梯回家。
这个房子是新买的,离她的公司很近,走路也就十分钟,前几天她才搬进来,两室一厅的房子坐北朝南,采光相当不错。
随便煮了点东西填饱肚子,拉上窗帘蒙头大睡。
临睡前,她在想,若是人生能重来就好了,她一定要找一个有担当有责任心的男人,一定不会让自己过得那么累。
迷糊中,她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小名这个名字陌生又熟悉,父母去世以后,除了大哥大嫂叫两声,就再也没有人叫过了。
“嘿,这臭丫头,怎么睡那么死,咋叫都不醒,一会儿张家可就来人了。”夏翠华风风火火的撩开门帘推开门,她闺女在炕上呼呼大睡。
她大步走过去,猛地掀开被子,睡梦中的林夏薇感觉浑身发冷,睁开眼,就见到她娘虎着脸站在她的面前。
林夏薇做了个梦,梦里她娘又虎着脸看她了。她高兴坏了,她爹娘去世以后很少给她托梦,她翻了个身,想继续睡,留住这个难得的美梦。
夏翠华气坏了,右手捏住林夏薇的耳朵:“死丫头快点起,把自己好好拾掇拾掇,穿上前天我给你买的大红棉袄,可别懒了,今天张家来相看呢,要是丢了我的脸看我怎么收拾你。”
台词似曾相识,耳朵上的痛感也很真实,林夏薇猛的睁开眼睛,贪婪的看着她娘。
她娘年轻了,与印象中那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不一样了。
林夏薇的眼泪刷的一下就下来了。
在她三十五岁那年冬天,父母结伴去买东西,被路过的车侧翻砸中,抬回家不到五分钟就没了气息。
她得到消息赶到家,听她大哥说,在父母断气前,心心念念的都是她,怕她老无所依,怕她无人送终。
她爹娘多疼她啊,比疼她哥还要疼,她却那么不孝,走的远远的,忙得一年都见不到一次面。
女儿许久不和她这么亲近了,夏翠华的脸也板不住了,见女儿流了泪,她只当自己掐疼她了,只是她强势惯了,道歉的话是万万说不出来的。
搂着闺女纤弱的脊背,心中感慨,当年还抱不满怀的小团子,如今也要相亲嫁人了,这么一想,夏翠华心酸的啊,就像是泡在了酸菜坛子里。
“好了啊,都二十岁的人了,还掉眼泪,一会儿你侄子得笑话你了啊。快起来,天快亮了,拾掇拾掇自己,张家人要来了。”夏翠华说着把自家闺女从怀里推出去,想起锅里还蒸着的馒头火候够了,转身就走,那步子迈的,仿佛在劈叉。
林夏薇还处于懵逼状态,使劲捏了一把大腿,疼的她眼泪流的更凶了,她捂着眼睛。
林夏薇四十岁了,她爱看书,诗歌散文。无论多忙,睡觉前她都得看上个一两章的,穿越重生,她并不陌生。
当下,她从炕上爬起来,虔诚的在床上跪下,多谢上苍,让她得以重生,自此过后,每月初一十五,她定当早晚三炷香供奉。
屋外又响起她娘的吆喝,林夏薇穿上叠放在樟木四方箱子上的衣服,那是她娘领着她上县里的百货商场买的,水红色的棉袄上面没有任何图案,也不修身,还有一条黑色的棉裤。
她想起她娘刚才说的话,她知道她重生在了和张志强相亲的这一天。
人生好不容易重来一次,打死她也不会再嫁给张志强。抿抿嘴,权衡再三,她还是穿上了这套衣服,不为别的,就为了让她娘她爹开心。
年轻时候的她肌肤吹弹可破,面色白皙红润,鹅蛋脸丹凤眼,一头秀发如鸦羽一般,又黑又顺。
梳了头发,林夏薇对着镜子里的少女微微一笑,镜子里的少女比初春的桃李花还要娇艳。
北方的冬天冷死个人,一出门,冷冽的风吹在脸上,刮得人生疼,呼出的气也成了白雾。
北方的农村院子,格局和四合院类似,只不过很多人家都只是盖了正房,东厢西厢倒座房那都是没有的,林家还算富有,在她大哥结婚之前就盖了东厢做了他们的婚房,顺道也在西厢盖了两间泥巴房用来养鸡鸭。
农村没有那么多讲究,厨房就建在正房东西屋的中间,做饭的同时就顺带着烧了炕。
厨房里,她大嫂何桂平在烧火,她娘站在大锅旁炒菜。
“妈,大嫂。”
两人同时应了一声,百忙之中,夏翠华扭头看了一眼林夏薇,满意得不得了,她和丈夫长的都只是端正,两个孩子却长的十分好看,老大像林家人,英武不凡,老小不知道像谁,光挑林夏两家好看的地方长,特别是那双眼睛,据孩子她姥姥讲,像极了孩子她姨姥姥。
“去洗把脸,然后擦擦雪花膏,平儿啊,我不是记得你有一只口红吗?让你妹子抹抹。”
“嗳。”何桂平往灶里添了把火,去了东厢,不一会儿便拿了一只口红回来。
林夏薇接过来往唇中央轻轻淡淡的抹了一点点,再去抿开,大红色的口红就不那么红了,添了些粉色,就像夏天枝头上的杜鹃,何桂平在一边都看呆了。
何桂平是县城人,和她大哥是大学同学,因是同乡,两人便慢慢的走在了一起,毕业以后一起回来建设家乡。如今都在县中学工作,她大哥教数学,大嫂教英语,放寒假了,就回了家。
“我怎么没想到这么涂呢?要是我这么涂了肯定不会被你哥骂了。”哪个女人不爱美?何桂平自然也一样,只是她不会化妆,每次涂口红都像画画一样画满唇,次次都被丈夫林夏英嘲笑成吃人的妖精。
“嫂子你皮肤白,涂红色最好看了,不过要涂淡一点。”林夏薇说的是实话,何桂平皮肤很白,虽然不是很漂亮却也小家碧玉,就是嘴唇颜色浅淡,看着就不是很健康,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会想到去买口红来遮掩。
何桂平受教的点头,笑着去灶边继续烧火,打算开学以后去上班就试试。
洗完脸以后,林夏薇撩开门帘进了东屋。东屋炕上,她两岁半的小侄子林永翔摊成蛤蟆状在呼呼大睡,秋衣掀起一个角露出圆圆滚滚的肚子。
林夏薇不禁露出微笑,将小被子给他盖上,见他皱着眉头,林夏薇轻轻的拍着他的身子。
看着看着,林夏薇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浅,她活了40岁,可以算的上是一个成功人士。
她常常说自己活的不遗憾,哪能不遗憾呢?她人生两大遗憾,一是没有好好孝顺父母,因为她的原因让两个老人在村里抬不起头。第二个就是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了。
结果二十年,她不是没有怀过孩子的,在她和张志强结婚的第二年怀上的。只不过她傻,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在和张志强去爬山的时候摔了一跤,不到两个月的孩子就这么摔没了。打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怀过孕,无数次她都再想,是不是孩子不愿意有她这么粗心的妈妈,所以再也不愿意投生到她的肚子里了。
第二章()
吱的一声,大门开了,而后想起说话声,是她哥林夏英和她爹林景城回来了。
“孩他娘,薇薇起来了没?”
林夏薇侧耳听着外面的声音。
“起了。”
“嗯,今天集上骨头便宜,我多买了几斤,一会儿冻到院子里,过两天和蕨菜一起煮着吃。”林景城道。
夏翠华应了一声。
“爸,你给我吧,我去放。”何桂平很有眼力见,这也是林家人喜欢她的原因。
“去吧。”
北方的冬天很冷,就一天然冰箱,冻肉冻剩菜根本不怕坏,不像南方,四季不分,冬天和夏天差别不大。
“平儿啊,林小翔还在睡觉呢?”林夏英的声音低沉,为人活泼,是县中学里最受学生欢迎的数学老师。
还是林夏薇记忆中的那个样子,后来林夏英之所以变得那么稳重,是在父母去世之后。
成长的代价太大,大得让人承受不起。
“还在睡呢,呼呼的,也不知道啥时候起。”何桂平咬牙切齿,两岁半的娃娃太淘气了,夜里常常三四点才睡觉,白天又起不来,她觉得带孩子比教书还累。
还好她公婆好,从孩子出生到现在,除了坐月子的时候,都是婆婆给看着,要是她也像五班于老师那样白天上课晚上看孩子,她估计离死差不远了。
“嘿,睡呗,省的起来烦人。”
“烦着你了?有种你别生啊。”
她听到她哥装模作样的重重叹气,“唉,算了,生都生下来了,也不能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