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行!我若反宋,只能投奔继周大哥,而且,还得先听听娘亲的意见。若是娘亲不同意,我就好好报答继周大哥和您的大恩大德,然后回到牛头山,建处好房子,侍奉娘亲。”高仁的心是矛盾的,但是,他三年没见母亲了,又想听听母亲的意见,便果断地打断完颜金铃之言。
而且,他还想到了自己仅有三年活命。
三年能干嘛?
三年就能推番宋室江山?
“对对对…听听大姐的意见好!其实,我也挺崇拜继周大哥的。他长得帅气,武功又高,心肠又好。”完颜金铃连忙随声附和,生怕惹高仁反感,坏了她的千秋大计。不过,她的话语里又透着智慧,略施了小计。
高仁没有吭声。
他心里暗道:你他娘的臭娘皮,你崇拜继周大哥?那你为啥不跟他去谋反?你找高某干嘛?
他心头泛醋了。
可接着,他内心又幽幽长叹:唉,我妒忌继周大哥干啥?继周大哥可是我的恩人,而且,继周大哥在武林中响名已久,又是名将之后,现在还拉起了一队人马,样样都比我强。即便天下所有美人都喜欢继周大哥,那也是应该的。
再说了,我只剩下三年命了,师叔又是长辈,我能娶她吗?她又不喜欢我。
唉
高仁心里虽然自我安慰,但是,仍然不是很舒服,毕竟完颜金铃太美了。
正常的男人,哪个不喜欢美女?
完颜金铃虽然不是与高仁面对面,但是,她在他的背后坐着,即使看不到他的神情,也能看到他背部耸起和仰头无声叹息的情景。
她心里嘿嘿冷笑,暗道:高明义,你若不谋反,我就说我喜欢杨继周,气死你,气到你谋反为止。
哼臭男人!
坟前撕拼()
细雨暖风,草长莺飞,百花争艳。
驱车走了一天的泥泞小路,高仁浑身湿漉,脏水缀身,但是,于傍晚时分,他和完颜金铃终于到了杨河集。
跨过市集外的那条河,便是牛头山了。
虽然,他今非昔比,由一根被世人嘲笑的“废柴”,脱胎换骨长成了虎汉,又怀揣十几片金叶,但是,高仁阔别三年,重回故里,既激动,又伤感,还有些凄凉的感觉。
小贩都散了,市集里亮起了灯火。
时隔三年,市集并没有多大改变,街道仍然是坑坑洼洼,到处是积水。
但是,高仁和完颜金铃都是百感交集。
三年前。
高仁在此街头说书骗钱。
完颜金铃前来围观,也是第一次看到他这根敲着烂铜锣、嚷嚷着说书骗钱、又似小混混般地与姚石青难看地撕打的“废柴”,并且准备动持高仁,威逼他交出“高家枪谱”,尔后真把他逼“死”于南山悬崖下。
算起来,完颜金铃是高仁的仇人。
三年后的今天。
高仁长成了帅气的虎汉。
完颜金铃竟然和他在一起,而且一路上斗智斗勇,还相互看了对方的“赤诚”。
世事无常,天意巧合,相依相伴前来为高宠扫墓的竟然是一对仇人。
“明义,咱俩先在小镇上住一晚吧,吃好、喝好、睡好,养足精神,换套漂亮衣服,明儿一早,再去见令尊,让他在天之灵高兴高兴。这次,你也算是衣锦还乡啊!”完颜金铃对他的语气越来越温柔,对他的称呼越来越亲切,但是,她的话却蕴含越来越重的杀机。
进入市集的刹那间,她掀开车帘,提出一个建议。
她如此称呼高仁,俏脸发热,满脸艳红,挺不好意思的。马上,她又缩回了马车里,双手扶住了双颊,芳心怦怦作响。
她心思瞬间万变,暗道:奇怪?本郡为何如此称呼他?难道,我喜欢上他了?呸,他不配!他武功再好,也只是一个小混混。哼,我只是利用他,玩耍他。我和他在一起,我就是耍猴的。
嘻嘻…
她又咬咬银牙,移开双手,握握拳,镇定下来,妙目露出了阴狠和杀机。
“好!”高仁闻言,感觉有理。
他心绪处于波动之中,也没留意完颜金铃称呼他什么,便在市集最好的“恋家客栈”停下马车,与完颜金铃走进客栈,要了两间上房。
这一晚,两人饭后都早早回房。
他们俩没有再斗气,没有再明争暗斗。
因为隔了一天一夜,两人的心思都有了改变:
高仁心思集中在为父亲扫坟上,在忆苦!
完颜金铃则在苦思瞑想如何说服高仁反宋,给宋室江山制造麻烦,以便金国趁乱而入。
虽然是回房了,但是,高仁睡不着,时候亦早,又自恃武功还成,便穿窗飞越而出。
快到父亲坟前了,不回家一趟,他心里不舒服。
于是,他沿着屋顶,飞纵点跃,在市集里抓过一根竹杆,跑到杨家河前时,双足一点,凌空翻飞,身子快要落到河面上时,他用竹杆一撑河床,身子借力飞腾,几个动作下来,便落在了牛头山下。
“我要看看发叔。他可是个大好人啊!…唉,算了,天黑了。或许,此时此刻,他在和他的寡妇儿亲热呢。明天吧,扫墓之后,我在市集里购置一套房子给他住,买卡店铺给他,助他富起来,以感谢他以前对我母子的照顾。”望着山下破烂乡村透出来的微弱灯火,高仁感慨万千,想起了十几年来一直无私照顾他母子的发叔。
他于村庄前,驻足良久,才疾步上山。
细雨已停。
天边缀着几颗星辰,似黑夜里的眼睛,闪闪烁烁,注视着尘世间每个角落。
清风徐徐,蛙鸣阵阵。
高仁迈步上山,来到“千紫坟”前,掏出“錾金为折子”,却看到父亲的坟,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以前,坟头被木花骨朵挖了一只小坑,坟旁被姚石青的家丁挖了个大坑。
但是,这一大一小的坑,都已经被填平。
新堆上的土。
坟前还立了块新碑,碑前有一只很大的铜香炉。
新碑上书:抗名英雄高千子之墓。
立碑署名者:南山白家庄白富美敬立!
“白富美来过?她怎么会来祭典我爹?”高仁透过微弱的火折子之光,环视一会,驻目于新碑上,心头甚是震骇,既有疑惑,又对白富美肃然起敬。
他喃喃自语地道:“她是来查看我的真实身份的?她是专程来祭典我爹在天之灵的?她这么快就查出了我的真实身份?唉,无论如何,都是我对不起她。或许天意如此,只能让我再活三年。”
“唰唰唰…”
就在高仁驻目于新碑,心思如潮之时,忽然,身后一阵风响。有人偷袭少爷,他娘的,难道是木花骨朵又来了?
高仁奇快反应,双足一点,身子一躬,往坟头上空一蹿,闪开了身后的偷袭。
瞬息之间,他的火折子也随风而灭了。
眼前漆黑一团,伸手不见五指。
不过,高仁在南山悬崖秘道里练就了闪闪金睛,在黑暗中仍然视物。
他又瞬间转身,目视着偷袭者,本能地把右手移至腰间,摸那条世上非常奇特的兵器玉带。
可偷袭者似乎不放过他。
在高仁转身的刹那间,那团黑影挥舞着一柄拂尘又迎面扫来,并且凌空娇叱了一声:“盗墓贼,汝窃世人敬仰的高将军遗物,纵能卖钱,又良心何安?”
声音清丽,拂尘瞬间即到。
高宠显灵3()
高仁闻声,心情十分激动,喊了一句:“姚桐,是我!别打,我是明义啊!”
他竟然声带哭腔,激动万分,泪光盈动。
他恍然若梦,时隔三年,终于见到了自己的青梅竹马。曾经的两小无猜,终生难忘。
但是,他武功上乘,本能反应,使出了一招“乌龙绞柱”,握着玉带一挥一缠,内力一扬一收又一扬,臂膊横挥。
“逆脉混元神功”应运而生,他强劲的内力,使手中玉带搭上了拂尘,缠在了尘线上。
他又横臂一甩,将凌空袭来之人横拖开来。
继而,他双足一点,身子侧蹿,左手握着火折子,点向那人胸口的“灵墟穴”。
那人也真是了得,尘丝瞬间被玉带所缠并被拖甩,玉臂发麻,虎口发疼,娇体也随之被甩动。她知道若不松开拂尘,虎口必裂,掌心必烂,自己胸口也会被敌手的“小短棍”击中,更要命的是,自己将被敌手甩出很远,不死也会摔伤。
黑夜里,她只闻风响,看不清高仁手中的“錾金火折子”,以为高仁手中所握的是小短棍。
她知高仁内劲了得,急忙松手。
但是,她凌空斜蹿,避免了穴道被点。
只是,她这柄拂尘脱手而出,被玉带缠着拖回到了高仁跟前。
高仁又泣声喊道:“姚桐,别打了,我是明义高仁高明义。我想死你了。呜呜呜”
他竟然激动地哭了。
他夺过拂尘的瞬间,按了按“錾金火折子”上的机关。
“啪”的一声,打着火了。
山风吹拂,火光摇曳,但见身前果然玉立着惶恐不安的一名俏尼姑。
她,正是姚桐。
三年过去了,姚桐已经长成了一个出水芙蓉的绝色美人。虽然,她仍然是青衣辎帽。但是,她的美,是一种纯真的美,美的一尘不染:玉立亭亭的娇体,浑身凹凸有致。
她眉若颦,眸似秋,微微的婴儿肥。
只是她明澈的眸子里,听到高仁自报家门,盈盈起了波澜,微波荡漾的双眸又很迷茫。
瞬息之间,她心思如潮,呆若木鸡地望着虎背熊腰、帅气英挺的高仁。
她暗道:怎么可能?明义不是在南山上跳崖自尽了吗?明义不是一根没用的废柴吗?他岂能死而复生?而且,他还拥有如此高超的武功?听万俟河那奸贼说了明义跳崖之事,我特地到南山峭壁上往下看,万丈深渊,明义不死?不可能!难道,现在是明义的鬼魂寻来了?哦,不对!纵然是明义的鬼魂,也不可能换了体形啊!他的鬼魂也是一根废柴啊!
她瞠目结舌地望着高仁,哪能会相信眼前的高仁便是真的高仁?
“姚桐,你看不清我吗?”高仁横臂将手中的火折子侧移,将玉带和拂尘放下,伸手理了理散乱的头发,以便让姚桐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自己的真容。
他问了一句,又跨步走向姚桐。
“啊鬼啊!高叔叔…高施主,我和娘亲…我和师父为你守灵十九年,你别害我啊砰!”岂料,姚桐看清高仁的真容,反倒吓得尖叫起来,双手掩脸,步步后退,跌倒了。
她背后是斜坡。
她步步后退是向后跌,娇体又沿着斜坡,翻滚落入了树林之中。
“姚桐桐桐,我不是我爹,我只是长得象我爹,我是高明义!咱俩从小一起玩过家家玩到大的。我是高明义啊!”高仁知她误会自己便是父亲高宠显灵了,赶紧大声喊叫,解释一番,又附身去拾玉带和拂尘。
姚桐没有回声。
“桐桐我是明义,你听到了吗?”高仁站起身来,又喊了一句,便纵身一跃,落入斜坡树林里。
但是,树林里除了有条滑糟,哪里还有姚桐美若天仙的倩影?高仁心头发怵,生怕树林有人动持姚桐,便又继续大声喊叫。当年,他就是这样在密林被韩虹所“劫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