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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感觉好点了吧,喝口热水,下次再杀几个人,就啥感觉也没了!”二蛋子将刚烧开的热水灌了一壶。然后递给李永说道。
李永也没力气客气,接过来小口小口的喝着,随着热水进到胃里,果然舒服了许多。对于刘什长的好意。李永自然也明白,再加上他在军中混了一年,兄弟之间也经常开些或好心或恶意的玩笑,他知道这是军汉们表达感情的方式,而人家能对自己开这种玩笑,说明已经完全接纳了他,不再把他当外人看,因此心中也十分高兴。
刘什长他们是斥候,一切都讲究轻装前进,遇到敌人能打就打。打不过就逃,因此自然不可能带着锅子之类的炊具,不过这根本难不倒他们,把脑袋上的头盔用雪擦洗干净,就是一个很好的锅子,架在火上将雪水烧开后,二蛋子从马上拿出几个竹筒,用横刀在里面捣了捣,倒出一堆已经冻成石头的红烧肉块。
虽然李永看着肉就恶心。但胃里实在无物可吐,而且他看了看那些肉,感觉这东西很熟悉,于是开口问道:“兄弟,这肉看着怎么那么像是罐头啊?”
“什么叫像,本来就是罐头。”二蛋子一脸馋相的说道。
“罐头不都是玻璃瓶吗,怎么变成竹筒了?”李永一脸不解的问道。
“别提了,还是因为上头的一条命令!”听到李愔的疑问,旁边正在忙活的老狗也开口说道。
“什么命令?”
这时刘什长开口回答道:“是这样的,因为玻璃瓶比较贵重,而罐头吃完后,玻璃瓶是可以回收的,因此上头命令我们,外出带的罐头吃完后,都要把瓶子带回去上交,哪怕是打碎了也要把碎片带回去,若是大部队倒也罢了,反正有专门的辎重队,瓶子啥的问题不大,可是像我们这种小队斥候,自然是要轻装上阵,带着这些玻璃罐头本来就挺累赘,吃完了却还不让扔,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想出个办法,在出来的时候,就把罐头里的食物都倒出来,放到竹筒里,这样一来不用担心打碎,二来吃完就能把竹筒扔掉,再加上现在的天气,也不用担心坏掉,因此现在军中不少人都是这么做的。”
听完刘什长他们的解释,李永点了点头,他曾经听李愔说道,罐头本来就是为了解决食物保存的问题才发明出来的,但是因为玻璃易碎,并不适合做一种单兵食物,除非是用其它材料代替玻璃。
二蛋子把红烧肉全都倒到一个头盔里,随着烈火加热,很快冒出一股诱人的香味来,李永虽然还感觉有点恶心,不过这会已经好多了,而这时其它人也拿出面饼,或在火上烤,或直接剁碎了,准备扔到热水里化成面糊喝。
李永看到这里,急忙制止了众人,站起来从自己马上拿出两块‘砖头’,二蛋子跑上去抢下一块闻了闻,发现有股食物的香味,于是张嘴就想咬一口尝尝味道,结果这一嘴下去,咬倒是咬下一小块,可是牙也被咯的生疼。
看到二蛋子的举动,李永是哈哈大笑,刚才自己吐的时候,就数这小子笑的痛快,现在终于轮到自己笑了。而旁人也都有些好奇,纷纷跑过去拿过砖头研究,可是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做的。
李永从二蛋子手中拿过砖头,用刀把狠砸了十几下,好不容易砸成几块,另外一个也被老狗有样学样砸碎了,然后分成几堆扔到铁盔里煮,不一会的功夫,就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飘出来,而铁盔里的水也变成一种黄白sè的浓汤。
“来来来,大家尝一尝,这可是登州那边新送到南路军的特种军粮,名字叫作千斤饼,一块就足够一个人吃上两天,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硬,不过拿水一泡就会发开,用热水的味道更佳!”李永这是在自吹自擂,这东西他在路上只吃过一次,感觉不好吃后,就再也没吃过。
听说这是登州给南路军的特种军粮,刘什长他们都是眼睛一亮,南西两路军已经会师,但是后勤却还是分属两地供应,其中南路军自然是由登州主要供应,而西路军却是由营州等地供应,不过相比于南路军的供应充足,西路军可就有些惨了,陆路运输本来就有很多限制,再加上营州等地也不富裕,因此能就算后方拼命的运输,可西路军的给养却还是紧巴巴的。
拿罐头来说,南路军是按人发放,每人三天可以分一瓶罐头,而西路军则是实行按军功分配,有多少军功,就可以换多少罐头,刘什长他们这些斥候还好,虽然危险,但时不时的就能立些军功,因此倒一直没缺过肉,但是有些二线部队就惨了,开战到现在也没拿到多少军功,现在都快成吃素的和尚了。
而且相比于南路军给养的丰盛,西路军的伙食也要差上许多,上次他们曾经与一路南路军的斥候相遇,结果在一起吃饭时,看到人家的伙食,主食虽然也是面饼,但至少是白面做的,而且鱼肉之类的罐头放开了吃。可自己这边却只能干啃面饼,那个羡慕就别提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刘什长他们一听这是南路军的军粮,心中都十分兴奋,想尝尝有什么不同,因此一看煮好后,立刻两人一伙抢过一个头盔就喝。
不过这千斤饼的汤味道的确有点怪,最贪嘴的二蛋子顾不上烫,先喝一大口,结果被那股怪味冲了一下,皱着眉头好半天才咽下去,刘什长他们也都差不多,幸好他们驻扎的营州离海不远,偶尔也能吃到海鲜,因此对于腥味倒也能适应。
李永没管别人,他刚才把肚子吐空了,现在已经缓过劲来,正饿的厉害,因此大口大口的喝着汤,同时又撕了几块面饼泡进去,这也是他第一次发现,原来千斤饼的汤其实也挺好喝的,不过他也只是喝汤吃面饼,对于红烧肉却是一块没尝,毕竟心理还有点yīn影,不是短时间内就能调整过来的。
其它人看李永吃的挺香,他们又试着喝了几口,适应了之后,发现的确没刚才那么难喝了,一个个也都兴奋起来,吃着面饼喝着汤,同时还与其它人拼抢着红烧肉。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所有东西都被他们吃个jīng光,然后大家一起收拾了一下,又把那些高句丽溃兵身上搜查了一遍,把所有能找到的战利品都扔到多余的马匹身上,调转马头回归张俭的大营。
李永自然也跟着他们一起去,因为刘什长告诉他,江夏王现在驻扎在安市城下,而张俭的大军则驻扎在李道宗右翼的一个小城里,因此李永可以先跟他们一起回去,然后再跟着送给养的队伍一起去安市城,毕竟安市城那里现在还是战场,小规模的接触战更是多如牛毛,李永一个人去的话,实在是太危险了。
就在李永千里迢迢去找李道宗的同时,高句丽平壤城中也在酝酿着一场yīn谋,渊盖苏文的府邸大殿中,除了渊氏三兄弟外,另外还坐着几个手握实权的武将,为了解决高句丽眼下的困局,他们刚刚经过一场激烈的争吵,最后由渊净土提议,终于想出一个理论上可行的计划,而且这个计划还与李愔有关。
不过想要完成这个计划,却需要他们行险一搏,若是这个计划成功,那么最少也能保留现在的国土,若是不成,只会引来大唐更大的怒火,到时他们这些人的下场,恐怕比任何人都要凄惨。
。。。
第五十八章 自我标榜的和平主义者()
“夫君,快转个身让我们瞧瞧!”齐王府内宅的卧室内,文心和惜君几女站在旁边,正一脸惊艳的看着全身盔甲的李愔,本来李愔就长相英俊不凡,与他那个暴君外公几乎一模一样,而穿上盔甲之后,在俊美之中又多了一种英武之气,更平添了不少魅力。
李愔看了看更衣镜中的自己,感觉也像是换了个人一般,然后在文心她们面前做了几个健美的动作,结果更让几个小女生看的眼泛星光。都说男人喜欢制服诱惑,其实女人也是一样,比如对于一身英武盔甲的李愔,文心她们就表现出异于往rì的热情,围着李愔东摸摸西看看,好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一般。
对于几女的热情与好奇,李愔表现上做出一副炫耀的表情,可是心中却是苦笑不已,他之所以穿上这身盔甲,可是闲着没事干哄文心她们开心,而是上次皇帝老爹给他下了圣旨,要他将登州的事情交给属下处理,而他则要赶到高句丽前线去,陪着李世民一起见证高句丽的覆亡。
这件事若是放在其它皇子身上,恐怕都会高兴的跳起来,能让李世民点名让他陪着上战场,这本身就是一种无比的宠爱与信任。君不见长安城中那么多的皇子,李世民却一个也没带,偏偏叫上事务繁忙的李愔,这不是宠爱是什么?
不过对于这种宠爱,李愔却宁可不要,真正的战场他虽然还没有见识过。但是他后世电影中看到的那些场景,一般都是箭支乱窜血肉横飞,再厉害的大将,一不小心就被shè上一箭,然后很可能就挂了。李愔觉得自己好不容易穿越一回,又天生是个皇子的命,应该算是挺值钱的。万一不小心在战场上挂了,那岂不是太亏了吗?
正是抱着这种想法,李愔对于战场有一种本能的……。嗯,应该算是排斥,对。就是排斥,这绝对不是恐惧,不是恐惧!李愔在心中坚定的对自己说,虽然在接到圣旨后,他一连几天都做梦死到战场上,而且每次都是以一种不同的死法,甚至每次醒来,李愔都是吓的一身大汗,不过他却坚持认定,自己只是对战争有些排斥。而不是恐惧,绝对不是恐惧,只不过从本质上来说,自己是个和平主义者而已,根本不希望看到战场上的残酷撕杀。
虽然心中一直标榜自己是和平主义者。可是现在老爹的圣旨都下了,他不去也不行,无奈之下只得早做准备,本来他想把政事交给赵复和燕北一起处理,可是燕北一听李愔随驾亲征,立刻兴奋的跳起来多高。非要跟着一起去,死活都不愿意留在登州,无奈之下,李愔只得把经验还浅的刘仁轨提上来,让他做赵复的副手,帮着处理政务。
与自称‘爱好和平’的李愔相反,文心她们对于他要上战场的事,却表现的十分兴奋,与李愔这个后世人不同,做为一个大唐女子,她们从小就被教导,自己未来的丈夫很可能要去战场,因此对战场并没有什么恐惧,特别是李愔身为皇子,就算去了战场,也只是跟在他父皇的身边,周围都有重兵护卫,更加不可能有什么危险。
也正是抱着这种想法,文心她们丝毫不担心李愔的安全,反而兴致勃勃的帮着他挑选盔甲,而且专门挑选样式美观,能体现李愔男子气概的那种,至于坚固与耐用xìng,则放在第二考虑,也正是如此,李愔今天一连换了不下十件盔甲,好不容易才算是找到一件让她们感到满意的。
“文心,这件盔甲是不是太华丽了一些,而且甲片好像也有点薄啊?”李愔拍了拍胸口的护心镜,有点不太自信的问道,这套铠甲是让高手匠人制作的明光铠,漂亮是漂亮,可李愔总感觉这铠甲有点华而不实,而且重量也比一般铠甲轻很多,听说还是用他搞出来的灌钢法,炼制出来的钢材打造的,虽然李愔知道钢甲的防护xìng能肯定要比铁甲强,但还是有些心虚,总感觉没什么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