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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吧,有机会的,不过你最好不要告诉外人我的身份,这样对你我都有好处。”
崇拜这个词定义很广泛,里边包含着崇敬,敬仰,臣服,还有少许的喜欢。不过此刻李昕涵对无双的崇拜里后者居多。师兄的嘴里把无双说的一无是处,要本事没本事,要胆识没胆识,简直就是个卑鄙小人,不过在李昕涵眼里这个男人身上无形中散发着一种魅力,是男人的真男人的魅力。
“喂!”无双在李昕涵眼前晃了晃大手,这丫头满眼的春相羞答答地盯着魁首。
女孩子都有这个特点,尤其是有几分姿色的,自是仙女下凡,对臭男人的追求向来是不屑的,但如果遇到了人中龙凤立马便会紧追不放死死地咬住真命天子决不允许别的女人入主。无双是魁首,是摸金派当仁不让的钻石王老五,她怎么会与他失之交臂?
“我师兄他们都说我是大美女,嘿嘿大美女从来都对江湖恩怨不感兴趣,所以我会替你保密的。”李昕涵自恋地搔首弄姿起来。
“好了,别闹了,随便那两件当纪念吧,咱们还要赶路。”
“还要赶路去哪里?为什么不多拿几件?这都是价值连城的明器呀!”李昕涵不解。
“你傻呀?这些都是西域的明器,根本不符合咱们国人古董的审美,能卖是能卖,但是卖不出太好的价钱。”
“哦,人家不懂嘛。”这丫头嗲起来,听的男人骨头都酥了。自打见到真正的魁星踢斗术知道无双的身份以后,仿佛一瞬间就变了个人,以前那个女汉子摇身一变幻化成了嗲声嗲气的小淑女。
“神经病,好好说话,我怕得糖尿病!”
“哎?周无双,你看,这家伙金缕玉衣里边好像有个小册子。”李昕涵手快,抢先一步把那小册子抽了出来。
她翻开看了看,然后交给了无双,因为上边的文字她不认识。
又是满文,奇怪了,达尔罕人信仰***教,而且是蒙古族人,怎么会使用满文?无双翻开小册子仔细阅读,这小册子上的文字应该不是汗王所写,从他尸身保存程度看,他生前应该是个习武之人,习武之人落笔绝对没有如此秀美。
上边很多满文无双也无法辨认,他的满文一知半解,都是自己后天自学成才没法跟纳兰鸿比。不过把这小册子的一些关键词语连在一起还是不难揣度出这书信主人的用意。
大概意思是,这人感谢达尔罕汗王的庇护才能让他逃过鞑靼人的追赶(鞑靼人是明末清初汉人对满人的称呼),他知道因为此事会给达尔罕人带来战端,所以这才会把修罗刹的神能赐予汗王,此举虽然不能改变达尔罕人战败的结果,但却能保住汗国的根基。
“哦?有这种法术嘛?这不就是遁地大法?”无双自言自语。
信后半部分提到了一个地名,西域修罗峰。信的主人希望有朝一日汗王重新苏醒后可以去修罗峰接受万能神的洗礼让他重塑肉身统治巴干吉林,创造一个新的达尔罕汗国。
无双点了根烟,这些支离破碎的线索拼凑在一起信息量实在太小了,留下的疑团太多。比如,当时满人几万大军攻进达尔罕王宫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满清大军去了哪里?他到底是怎么做到让整个王宫陷入沙漠之下的?还有,这个修罗峰到底在哪?
落款上的名字让无双眼前一亮,李清云!又是他,又是那个老人精,他到底活了多大岁数呀?怎么好像在清初的时候就已经有他了?而且他还来到了达尔罕国,难道就是他把修罗刹带到了这里?可他的尸体呢?他没有与整个王宫一起沉入沙漠嘛?
“这上边说什么?”李昕涵问。
“上边说,咱们还得继续走,去寻找一个叫修罗峰的地方。”
“去哪找?”
“去哪也跟你没关系,你的工作结束了,一会儿收拾收拾跟你二师兄回去吧。”如果无双猜测不错,修罗峰就是传说中封印修罗刹的那座西域圣山,带着李昕涵实在太危险了。
“我不,我才不要回去呢,从今开始你去哪我就去哪!”
“你这丫头怎么学赖皮了?我是个大男人,带着你干嘛?以后别碰倒斗这个买卖,你不适合,小姑娘家的好好上个学毕业了找个男人嫁了算了。”这话原本是无双要对自己小姨子说的,如今却用到了李昕涵身上,话说回来,李昕涵的性格确实适合做个本分的女人。
“我”
无双捂住了他的嘴,把她拽到了金棺后躲了起来,王宫大殿的那行台阶下传来了零零碎碎的脚步声,有人来了,而且人数不下二十。
“师兄至于嘛?不就是一个无双嘛?咱们带这么多人来干嘛?那些恐怖分子说了钱就得为咱们办事。”是李嘉洛的声音。
“别指望他们,凡事只能靠自己,咱们可以花五百万雇佣他们,无双也一样可以花一千万让他们背叛!这群家伙都是亡命之徒,只要能赚钱,可不管谁是主子!”ds是个老江湖,西域沙漠中的这几伙势力他太熟悉了。
无双转过头狠狠地瞪了一眼李昕涵。
“不是我,不是我,你相信我,真的不是我把他们引来的。我现在就出去给师兄解释你是好人。”李昕涵纯真的眸子告诉无双她没有说谎,这女孩根本没有这个心思。
“我得走了。”无双压低了身子关了手电,潜伏在大殿的阴暗中向着空气流通的方向跑去,李昕涵屁颠屁颠的又跟了上去。
第212章 外蒙马匪()
“你跟着我干嘛呀?你是李斗天的徒弟!”
“不,你去哪我跟到哪,除非你教我魁星踢斗!”
“你这丫头能不能有点节操?你别逼我啊!再逼我我脱衣服了!”无双从腰间抽下了自己的裤腰带。
李昕涵赶忙转过了头,低声骂着他这个臭流氓。当她再转过头来时,已经不见了无双的踪影。
古墓中永远都有很多世人无法解释的诡异,无双一个小时后终于走出了达尔罕地下王宫,在这宏大的王宫中出了汗王金棺外一具尸体都再没见到过。
天边已经微微泛明,他打开卫星定位系统对照着自己的坐标。他已经偏离死亡沙口四十公里了,如今没有沙滩摩托,靠着一双脚丫子走,只怕走到中午也无法跟阿尔斯兰汇合。
“阿尔斯兰,你能听到吗?”无双呼唤着对讲机的另一端。
“主人,你在哪里?”
“你没事就好,你打开车里的卫星追踪系统赶紧来接我,老子累死了,真是走不动了,如果半个小时你还不到,估计就只能看到我的尸体咯。”无双瘫倒在软软的沙土上闭起眼睛打着盹。
阿尔斯兰这孩子很机警,知道自己现在是在与沙漠毒蝎ds抢时间,如果慢了主人的性命堪忧,这一路上,车子后边掀起了浓重的沙土,以每小时将近200迈的速度第一时间冲了过来。
“主人,水!”阿尔斯兰把矿泉水递给了主子。无双咕咚咕咚灌了一个水饱,虽然现在已经进入秋季,但白天坐在大沙漠里身体内水分流失还是很快。
“昕涵姐姐?”
“别管她了,应该跟她师兄汇合了,咱们走吧。”
无双上了车,二人开着车疾驰在沙漠中,趁着ds没出来前逃走了。必须要暂时调整一下,回道***小镇还得再打听一下关于修罗峰的消息。
当越野车开进小镇以后,原本勤奋的***信徒们并没有起床经营自己的小买卖,镇子里家家闭门关户,那些昨天的早餐饭馆也不见有客人光顾,仿佛一夜间小镇里的驴友们全部离开了。
小镇的一角浓烟滚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个行色匆匆裹着头巾的妇人抱着孩子快步从车前经过,阿尔斯兰叫住了她,简单用维语沟通了几句。无双不懂维语,但看阿尔斯兰惊讶的表情也知道,这小镇天命之前发生了什么动荡。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他问。
“主人,昨晚咱们走后镇里来了一群暴徒,他们骑着马扛着枪洗劫了小镇,很多无辜的女孩也被他们抓走了。”阿尔斯兰说。
“什么?这是法治社会嘛?镇里不是有派出所嘛?”无双惊讶的问,在他心里,这种场景都是未解放前东北的胡子们才会常做的事,因为那是东北地方力量甚至没有当时占山为王的贼寇强势,他们不敢攻山。可这里如今是天朝的国境啊!怎么可能出这么大的事现在还不见有军警过来管?
“主人,你不懂,这里的形势很复杂,汉人警察只有十多个,有枪的就更少了。而且这个小镇处于的地理位置也很特别,左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右侧是内蒙古,北方是大沙漠,南边是戈壁滩,这些恶魔骑着马,机动性很强。”
“是谁干的?”
“不清楚,这里太复杂了,有东,突势力,偶尔也会有外蒙的马帮,现在又多了南脉摸金。主人,您应该赶紧离开,这里太危险了。”
“越来越有意思了,呵呵我喜欢!”这里不是自己的地盘,原本安宁的塞北小镇,因为他的到来惹来了祸端,他不能走,越是这样就越说明这几日巴干吉林沙漠中这个秘密将要重现人间了。
东,突,外蒙马匪,这些都是最凶悍的恶魔,他们杀人不眨眼,四处烧杀抢夺。怎么可能突然之间全都把魔爪伸向***小镇?他们是一起的嘛?还是都是ds的弄来的雇佣军?看样子,昨晚这群马匪并没有参加ds的行动,也许至少他们不是自己的敌人。
他必须分析好现在的形式,因为在他心里,未来的战略部署已经形成了,这里就是他准备调兵遣将大展身手与李斗天决一死战的地区。
小旅馆的门被砸烂了,老板是个中年女人,她坐在地上看着凌乱的旅馆哭泣着,也许这场浩劫会让她几年的生意付之东流。
阿尔斯兰拍了拍她的肩膀,把她扶了起来,阿尔斯兰住在这里好几个月,这个妇人没少照顾他,平时她与女儿做什么饭菜都会给少年送去。阿尔斯兰是缺少亲情关爱的孩子,已经把她们看成了自己的亲人。
“哎!也许是因为我!我懂了!”
一个小旅馆,又不是银行,母女二人辛苦经营了大半辈子也没攒下什么钱,绝不可能招来外蒙马匪的洗劫。他们是在找人,就是因为无双的到来,才打破了小镇的宁静。
“艾米乃被那群恶魔抓走了!愿长生天保佑她!”阿尔斯兰虔诚地祷告着。
无双圆凳双眼怒喝:“什么?妈的!这群畜生!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可不能被糟蹋了!他们往哪跑了?”
“他们往北走了,应该是想躲过沙漠巡警的追捕,然后回到外蒙卖了这些少女。”
无双二话不说打开车门跳了上去拧动了钥匙门。
“主人!您不能去!他们有枪!危险!”
无双向来我行我素,哪里管得了阿尔斯兰的劝阻,一脚油门又冲回来巴干吉林沙漠。在小镇出口位置转了好几圈,终于寻到了马匪们几个小时前留下的马蹄印,他们应该是顺着巴干吉林沙漠右侧的沙漠与戈壁滩的边缘地带向北跑去了。
他这个人性格很怪,的确不是个花心男人,甚至对感情的专一已经达到了几乎变态的程度,但却经常也因为一些小小的举动引来彩蝶翩翩,总会给人一种到处留情的花花公子印象。如果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