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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你说过不会逼我。”陆晓岚自言自语地说,声音小得几乎只有自己才能听到。
秦朗把头藏在陆晓岚的颈窝里,灼热的气息让她的皮肤感到酥麻痕痒。“我不想等,每等一天,我就觉得浪费了一天的时间去爱你。小岚,找一个爱你多一点的男人,才会幸福。”
………找一个爱你多一点的男人,才会幸福。
曾几何时,幸福两个字离陆晓岚很近。不久前的她,觉得秦海什么也不做,就这么静静在坐在沙发上搂着自己抽烟,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她曾经天真地认为,只要秦海还爱他,让她留在自己的身边,就是最大的幸福。
可是,有些幸福的有效期,比烟花还要短暂。
冷漠的一句腻了,把所有曾经以为的幸福都摧毁,一点不剩。
“我还没准备好开始新的恋情。”陆晓岚最终还是推开了秦朗,爱上一个人需要一秒钟的时间,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她不清楚自己需要花多长的时间,才能把秦海忘记。可是,绝对不是现在。
尴尬从秦朗的眼中一闪而过,他松开了缠着陆晓岚的双手,苦笑说,“我愿意等。”
“等待的人,会很累。”陆晓岚挽了挽随风飘散的发丝,目光落在漆黑的江水当中。她以前总是重复地等待,结果等来的却不是秦海的情深守候。
秦朗顺着陆晓岚的目光望过去,发现她正望着远处的万家灯火发呆。“小岚,我不怕累,只怕没有机会。”
陆晓岚总会让秦朗感到心痛,这一个多月以来,她虽然恢复了表面上的平静,笑容也日益增多,可是那份淡淡的忧郁怎么也逃不过他的双眼。
“还有最后几个,你要放吗?”秦朗瞄了一眼纸箱,发现里面还有几个漏网之鱼。
“你放吧,我看着。”陆晓岚抬头望向夜空,嘴角浮起了笑意。烟花很美,即使绽放的时间很短,也无法阻止人们对它的喜爱。
“喂…这里不能放烟花!”远处传来叫骂声,陆晓岚回头一看,发现巡警正打着手电筒闻声赶过来。
第114章 情深眷恋()
陆晓岚扯着秦朗的衣角,催促说,“还是别放,巡警都来了。”
秦朗并没有理会,加快速度把烟花排放在草地上,然后逐一点燃。烟花的星火在漆黑的草地上尤为明显,很快射向天空,然后再次绽放艳丽的色彩。
“快跑!”秦朗抓住陆晓岚的手,拼命地往大路的方向跑去。也许是做贼心虚,陆晓岚拔腿就跑,不顾身后巡警的高声吆喝,在黑暗中不断地向前狂奔。
沿着江边不知跑了多久,两人都感到累了,才最终才路边的小公园里停下来,扶着树干不断喘气。
“你…你读书的时候田径队的吗?怎么跑…跑这么快…”秦朗微微抬头,刚好对上陆晓岚涨得通红的脸颊,结果两人相视而笑。
陆晓岚笑得前仰后倾的,“你怎么知道?除了游泳,长跑也是我的我长项。高中校运会跑五千米,一不小心就拿了个冠军。”
“真强悍,我差点跑不过你了。”秦朗挨着树干在小石凳上坐下来,心情有种从未有过的放松。他已经记不起,自己有多久没这般淋漓畅快地奔跑和大笑。工作和家庭的压力让他几乎透不过气起来,唯有在陆晓岚面前,他才能卸下所有面具,轻松地坐回自己。
也因为这样,他才会爱上陆晓岚,爱上这个时刻让自己感到轻松的女子。
即使是从前的江美仪,也未曾有过这种感觉。他们的恋爱像所有人眼中那样,金童玉女,天作之合。他风度翩翩,而她侧贤惠温婉。
同样心情的,还有坐在身旁的陆晓岚。她偷偷看了秦朗一眼,发现对方深情的目光正落在自己的身上,除了爱意,还有宠溺。
秦朗就是秦朗,十足的实干派,说话和做事永远都直接而明朗的。他从来不会把心底的说话藏起,对陆晓岚的爱意从来都是炽热而果断。
他低头从口袋里摸了好一会儿,才掏出一条精致的粉色水晶手链,拉过陆晓岚的左手帮她戴上。“春天很快就会到来,穿短袖衣服的时候,可以遮挡一下。”
“这是事实,我从没打算掩盖。”冰凉的水晶与她手腕的皮肤轻轻摩挲,可是秦朗掌心的温度很快把她冰冷的手捂暖。“我不习惯带首饰。”
说罢,陆晓岚就要把手链扯下来,却被秦朗阻止了。“别摘,听说粉色的水晶有助爱情。”
“大叔,你真迷信。”陆晓岚故作生气地说,“你肯定被卖水晶的美女坑了吧。”
秦朗发出了爽朗的笑声,“不好意思,卖水晶的店员是男的。”
“那他一定很娘炮。”
秦朗的脸上闪过一丝痛心,“我宁愿相信这个美好的祝愿是真实的,虽然你不介意,可是疤痕只会让你记着那晚发生的事情。”
陆晓岚停止了挣扎,把左手的手腕露出来,发现这串水晶手链被秦朗缠了几圈,刚好把难看的伤疤掩盖。其实他说得没错,每次洗澡的时候,只要不经意看到手腕上的伤口,她的脑海中总会浮起秦海那张冷漠的脸孔。
“小岚,你有想过继续读书吗?”望着夜空中皎洁的明月,秦朗坦诚自己的心声。其实他有私心,觉得挽留陆晓岚的方法有很多种,可是让她完成自己未完的心愿,是最直接的方法。
对于秦朗,除了感激,更多的是知己般的默契。秦海的离开,让陆晓岚对自己不得志的人生多了几分惆怅,却少了几分犹豫不决。
过去三年偏执的追求,让她错失了原本最美好的青春和时光。此刻的她,不再为复仇而说,而是为了自己、为了小雨和邹阿姨而活。
“曾经考虑过,可是太迟了。”对于曾经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陆晓岚每次想起的时候,都会感到心痛不已。如果当年邹宇没有被害死,她就不会经历后来的变故和潜伏,像大多数同年女子一样,过着平淡而安稳的生活。
秦朗侧头打量陆晓岚微红的脸颊,伸手摸了摸她的发顶,语气充满了宠溺,“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帮你。学费你不用担心,我可以帮你垫付。作为朋友,只希望你能为日后的生活作打算,难道你甘心一辈子卖西服吗?”
从前的陆晓岚,从未想过自己还有机会重回到校园继续学业,可是有这么一个人,在迷茫的时候给你指明方向。
沉默了很久,陆晓岚才回应说,“我会好好考虑。“
如果彻底地忘记很难做到,那么她确实需要些什么,去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例如,从接受一些从前无法接受的事情开始。
第115章 重返校园()
寒冬已过,海市很快迎来了阳春三月。春暖花开,生机勃勃。
陆晓岚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以后,最终还是接受了秦朗的提议,重新回到大学继续学业。秦朗的人脉很广,不到一周就把她的学位和宿舍安排好,成为海市大学护理专业大三级的插班生。
在她的坚持下,西服店的工作并没有辞掉,只是将全职改为兼职,为自己赚取日常生活费。对于秦朗的照顾和关心,陆晓岚心存感激。可是感动之余,却并没有超越友情以外的感情。
她需要时间去疗养那颗千疮百孔的心,所以秦朗也不忍心给她任何压力。
在离开出租屋的前一天,陆晓岚在收拾为数不多的衣服时,发现背包的暗格里放着一个小小的绒布袋。她把布袋放置在掌心,小心翼翼地打开,心情像打翻了五味瓶。
浅金色的十字架图案,小巧而精致。链子掉色严重,可是陆晓岚曾经把它当作全世界最珍贵的宝物。睹物思人,她的心情如潮水般泛滥,抽痛的感觉疯狂地袭来,让她感到窒息难受。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即使紧握在手,也仿似不曾拥有。
思索许久,陆晓岚决定离开出租屋到附近的邮局,把十字架项链寄出。当在快递单写下秦海两个刺眼的大字时,她的鼻子一酸,有种想要落泪的感觉。
这是秦海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也是唯一的。项链还给他以后,两人从此不会再有关系。
为何当她想到与秦海一刀两断时,心脏会那么难受,就像血液都停止了流动,浑身僵硬,思考不得?
当她把项链放在盒子里的时候,双手都在颤抖。她不清楚是因为愤怒,还是不舍。但不属于她的东西,不应该留下。
例如项链,又或者秦海的心。
生活平静如水,所有的伤心往事多被陆晓岚锁在心中的黑匠子中,看似平静,却在意料不及的时候发生了变化。
大学单纯平静的生活,让陆晓岚的性格沉稳了不少。可是她为了避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很少与宿舍以外的同学接触,因而得了一个冷美人的称号。
秦朗偶尔会在学校的后门等她,接陆晓岚吃饭逛街什么的。因为她的高冷,这件小事很快就在同学中传开了,成为了众人口中攀上已婚大叔的小情。人。
人言可畏,可是陆晓岚并不在意其他人的看法,她只希望平静地度过剩下来的时间,成功拿下毕业证改变自己的命运。
一个叫陈伟的男孩,以高调的姿态走进了陆晓岚平静的大学生活。
如今的大学已经不是几年前单纯的象牙塔,像陈伟这种高调的富二代,总喜欢开跑车穿梭在校园里,收获不少贪慕虚荣女孩子的尖叫声。
大概这种无聊的富二代,对陆晓岚这种身份神秘的高冷女人很感兴趣,借着上公开课的方便,总是与她客套闲聊。
可是陆晓岚很讨厌这种虚有其表的男人,除了有个暴发户的老爹,别的什么也不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坚决地表明立场,刻意避开对方。
然而对于陈伟来说,陆晓岚越是避开,那种疯狂的占有。欲就会越旺盛。
这天晚饭时分,宿舍的赵小英扯住了准备去图书馆的陆晓岚,笑嘻嘻地提议说,“小岚,今天是系里的学生会主席生日,你也去凑热闹吧。”
“不好意思,我等会儿要上图书馆,你们去吧。”陆晓岚礼貌地拒绝了赵小英的提议,那些所谓的生日晚会,不过是一大帮同学去酒吧喝喝酒什么的,她并没有时间和心情去掺和。
大概预料到陆晓岚会拒绝,赵小英没有丝毫尴尬,亲昵地挽住她的手臂说,“去吧,我们就坐在角落里吃吃水果,唱唱歌什么的,早点回来就是了。你老是这样独来独往,不跟其他同学搞好关系,下个月的课题研究会很吃亏的。”
陆晓岚本无心去迎合这种活动,可是经不起赵小英的再三劝说和撕磨,最后勉强答应过去客套,九点前回宿舍看书。
也许是错觉,当陆晓岚答应赵小英的那刻,对方明显地松了一口气。
生日Party订在沿江路一间新开的酒吧,当赵小英带着陆晓岚到达酒吧门口的时候,她有种想要逃跑的冲动。
兜兜转转大半个海市,陆晓岚最终回到了秦海的地盘。沿江路的酒吧琳琅满目,可是幕后的老板就两个,秦海和他的兄弟詹成刚。眼前这间装修豪华的酒吧,估计就是他们的地盘。
“小英,我突然想起有重要的事没做,要不你进去吧,我先走了。”陆晓岚甩开了赵小英的手,没踏入酒吧的门口就要往外走。
赵小英急了,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