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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会儿让厨房重新做了晚饭,然后送到你的房间吧。”秦朗担忧地看着秦兴平的背影,心情很难受。
秦兴平头也不回,心灰意冷地说,“不吃了,没胃口。”
“他平时也是这样的吗?”陆晓岚终于忍不住走到秦朗的身边,小声询问道。
“不。”秦朗直言不讳地说,“是从去年他的病情开始恶化开始。”
第102章 情非得已()
陆晓岚思考片刻,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她仔细打量秦朗严肃的兰荣,提议说,“让我试试吧。”
不知道是否出于本能的信任,秦朗松了一口气,点头算是默认。“谢谢你,小岚。”
在厨房忙碌了一会儿,陆晓岚总算把一碗色香味俱全的水饺给弄好了。做饭对于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题,因为她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到酒店的厨房做了一个月的杂工。
秦兴平的房间在一楼靠近花园的地方,秦朗说自从他的腿变得不太灵活后,才从二楼的主卧室搬下来的,平时没事就在房间里看看书,喝喝茶。
陆晓岚捧着汤碗敲了敲门,心情有点紧张。虽然见过秦兴平一次,可是她总觉得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很有压迫感。
“进来。”声音低沉,伴随几声咳嗽。
推门而进,陆晓岚发现房间的装修很讲究,是那种很传统的中国风格局,入门口的地方可以看到一张几案,上面摆满了书籍。房间分为外室和内室,外室是秦兴平的书房,墙上挂满了字画,看上去价格不菲。
“你今天很闲吗?怎么有兴致来打扰我看书?”秦兴平误以为是秦朗,头也不回地责备说。
陆晓岚把汤碗搁放在桌面上,礼貌地打招呼,“秦叔叔,是我来打搅你了。”
“小岚?”秦兴平摘下了老花眼镜眉头轻锁,似乎满怀心事。“来了?”
“嗯。”低头的时候,陆晓岚的目光不经意地掠过桌面上的相架,心中未免有点惊讶。她一眼就认出了相片中的秦海,因为眼前的相架与他书房里的一摸一样。
“听阿朗说你的胃口不好,我特意包了饺子。”陆晓岚把吃惊的表情收回,很快恢复了礼貌的笑脸。
看得出来,秦兴平对相片很珍惜。他用桌面上的绒布小心地包裹起来,然后弯身放回书桌右边的抽屉里。他苍老的脸容透出几分倦意,盯着桌面上热腾腾的饺子良久,才伸手捧过碗筷,慢吞吞地吃起来。
陆晓岚微微松了一口气,就这么站在一旁看着秦兴平吃饺子。他的眉目与秦海有七分相似,不说话的时候都会让人感到局促,彷佛猜不透他的喜怒。
“不错。”秦兴平搁下碗筷,抬头望着陆晓岚略微紧张的神色,嘴角才浮起了一抹浅笑。
在陆晓岚的心中,秦兴平并非难以伺候,而是他过于孤单,脾气才会变得如此暴躁。
吃过饺子,秦兴平突然兴致大发,让陆晓岚帮忙把书桌收拾干净,然后拿出宣纸和毛笔说要练字。虽然他已经年过花甲,可是字迹却苍劲有力,完全不像旧病缠身的老人。
他写字的时候很专注,目光炯炯有神,下笔斟酌良久。每写好一张纸,他就会停顿很久,仔细凝望纸中的字,若有所思。
整整八张,上面都写着同一个词,“情深不寿”
陆晓岚站在一旁帮忙磨墨,看得片刻失了神。站在她面前的是秦海的亲生爸爸,不知道是否有一天,他会亲自把自己带到秦兴平的面前,正式介绍说,“爸,她叫陆晓岚,我的女朋友。”
想到这里,她又觉得可笑。虽然她不清楚秦海为什么会如此记恨自己的父亲,可是以他的态度,不要说介绍,就连见面都是难题。
“你包的饺子,有种熟悉的味道。”秦兴平突然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让陆晓岚百思不得其解。
转念一想,陆晓岚心里在暗笑。其实饺子是秦海喜欢的,经过多次的挑剔和改进以后,才真正做出他喜欢的味道。
肉馅不能放香菇和葱,用蛋清搅拌调味,饺子皮必需薄。
“谢谢。”被秦兴平称赞,陆晓岚感到耳根微红,有点不好意思。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陆晓岚感到双腿站得麻木,秦兴平始终保持弯身执笔的姿势,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接下来写的字都是一些诗句,陆晓岚的文学修养不高,倒也没有看出诗句的出处。
过了很久,门外传来清脆的敲门声,估计是秦朗。
“进来。”秦兴平终于把毛笔放下,扶着桌子慢悠悠地坐回椅子上,神色疲惫。
秦朗看到陆晓岚一脸平静地站在书桌旁,随手拿起刚写好的一张宣纸,小声念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人何哉?爸,你的字写得越来越好。”
脸容疲惫的秦兴平挥了挥手,意会地看着秦朗说,“让小岚陪我练字,就这么迫不及待进来要人吗?”
气氛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秦朗不好意思地看了陆晓岚一眼,笑容布满了俊朗的脸容。“她还没吃晚饭。”
秦兴平畅快地大笑起来,一扫脸上的阴郁。“怎么不早说,你们都先去吃饭吧。”
“小岚做的饺子对你胃口吗?”秦朗随手翻看秦兴平写的字帖,目光柔和。
秦兴平冷笑了几声,语气更像是嘲笑,“比你做的强多了。”
“我太忙了,有空给你做我拿手的牛排。”
“牛排?我是中国人,不吃西餐。”
他们就这样闲聊起来,气氛和睦。陆晓岚其实挺羡慕眼前的俩父子,父慈子孝,秦兴平也没有传闻那么挑剔、暴躁。如果秦海也在,能融入这种家庭氛围,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孤独是否也能消失?
晚饭过后,秦朗再次询问陆晓岚的决定。她并非性格犹豫的人,眼下被秦海从家里赶出来,身上的现金不多。暂时在秦宅住下来,或许可以解决燃眉之急。
陆晓岚爽快地答应了秦朗的提议,这让他的心情大好。他的眼光很准,从秦兴平刚才的态度看来,他很喜欢陆晓岚的性格。
于是,陆晓岚仓促之下决定在秦宅住下来,心里琢磨着过了这段时间再作打算。然而待了几天,她很快适应了这种平静的养老生活。
白天的大部分时间,她会陪秦兴平到花园里晒晒太阳,给他读报纸。他的胃口不好,她会变换花样给他做吃的。
大概,这也是一种爱屋及乌的表现。
虽然陆晓岚对自己与秦海之间的事情感到迷茫,可是爱情的种子一旦在她的心中发芽,并非一次争吵就会断绝关系。
思念是种会呼吸的痛,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陆晓岚独自站在阳台上,手握脖子上的那条十字架项链,心情会变得压抑难受。
她的爱是如此卑微,如同冬日阳光下的尘埃,风一吹便散开。
很快就到了元旦前夕,天气突然转暖,明媚的阳光照洒在花园枯萎的树枝上。
秦朗没有吃早餐就离开了,脸上带着一种隐约的伤感。陆晓岚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有点说不出的郁闷,总感觉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
秦兴平坐在花园里晒太阳,精神较之前好了很多,看着门口的方向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今天是美仪的生忌。”
关于江美仪的事,陆晓岚也略知一二。她是秦朗的未婚妻,也是江家的幼女,在三年前一场车祸中过身了。
“三年前的今天,所有人都在家里等美仪回来庆祝生日。可是直到晚上,等来的是她车祸身亡的噩耗。”秦兴平靠在椅子上,自言自语地说。陆晓岚帮他把毛毯盖好,心情变得恍惚,不知道该如何去劝慰。
大概很久没有人,像陆晓岚这般有耐性地听他说话。秦兴平陷入了沉思,过了半响才继续说下去。“当所有人赶到医院,才发现阿海满身是血站在手术室的门外。”
“是他的过失?”陆晓岚双手紧握,心跳起伏不断。
“他不肯说为什么会与美欣在一起,因为那天不但是美欣的生日晚宴,也是他和阿朗的订婚宴。那个时候,阿海已经连续两个月没有回家,一直住在外面,与那些猪朋狗友待在一起。”
秦兴平顿了顿,似乎意识到自己今天的话有点多,突然收住了话题,“都过去了,我看得出阿朗是真心喜欢你。”
微风拂来,甚是惬意。陆晓岚挽了挽耳边散落的碎发,尴尬一笑说,“我和秦朗只是朋友,他事业有成,年轻有为,我实在不敢高攀。”
“虽然我的婚姻也是父母安排的联婚,自己倒也没有什么门第观念。阿海与我老死不相往来,现在只剩下阿朗一个儿子,只希望他能幸福。”秦兴平作为长辈,谈及这个话题总是一副正经的模样,逗得陆晓岚咯咯地笑起来。
“不,只是我已经有了喜欢的男人,没想过与秦朗往那个方面发展。”陆晓岚掩嘴浅笑,心里却泛起酸意。
秦兴平愣了愣,然后放声大笑,“哈哈…原来是我家阿朗自作多情…”
陆晓岚苦笑,却没有说话,暗自腹诽,“哪有当爹的这样嘲笑自家儿子?”
在花园坐了不到一小时,秦兴平独自回到房间看书,留下陆晓岚一个人在思考人生。
这段时间陆晓岚想得很清楚,心底选择相信秦海有不为人知的苦衷。除了等待,她已经想不到更好的方法去挽留这段感情。说她没有骨气也好,犯贱也罢。每次想到离开,她的心就会变得彷徨不安,仿佛只是想想,都是一种背叛。
在这段感情中,陆晓岚倾注了太多的真心,她无法因为一句“腻了”而被打败,甚至落荒而逃。记得信乐团有首歌叫《死了都要爱》,陆晓岚觉得自己就是这样的人,一旦认定了,爱秦海会粉身碎骨,也义无反顾。
飞蛾扑火,是一个多么悲伤的故事,可是现实中有太多的女人,明知道是一条不归路,终究还是动了情。
违背了作为卧底的誓言,陆晓岚曾经恨过自己,却发现离开比伤害更痛。每次想到自己的身边不再有秦海这个人,即使每天过得踏踏实实,又有什么意义呢?
新年的前一天,天气暖和,冬日的清晨万里无云,让在花园里晒太阳的秦兴平心情大好。或许是太孤单了,他这段时间总喜欢拉着陆晓岚拉家常,唠唠叨叨地说一些自己年轻时候的事,还有秦朗和秦海年少时的趣事。
从秦兴平的口中,陆晓岚对秦海又有了新的认识。虽然他高中以后就辍学,可是小时候很聪明,最大的优点就是孝顺妈妈。
说起秦海的妈妈,秦兴平的样子显得很难过。他抬头望天,温柔的眼神却很无助。他似乎很想向陆晓岚倾诉那段充斥伤痛的忘年恋,却因为愧疚而无从说起。
“小岚,如果问我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事,就是辜负了阿海的妈妈。人很容易因为世俗而放弃自己的坚持,所以才背着遗憾终生。”秦兴平坐在花园的藤椅上,双眼微红,背影苍凉。
如果选择放手,秦海最终会成为陆晓岚此生的遗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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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永久墓园。
在以往三年里,每次当秦朗来到江美仪的墓碑前,心情都变得无比沉重。那张定格在黑白照上的笑脸,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
原来深刻的爱情,终究会随着年月的逝去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