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是有的人背起了动物的幼崽、有的背着的可能只是一堆橡子、甚至只是一块好看的石头。
将他们所能找到的自认为最贵重的东西背在身上,去献给祖先,献给那个部族。
沿河而上的路上,前些天大军过去的脚印和痕迹还留着,蜿蜒着通向太阳落山的方向,他们跟着被踩伏的草痕走着。
当野民的村落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时候,他们以为这就是那个部族。
一排整齐的木屋,很矮,里面是挖空的地面。可在他们眼中,这已经超脱了自然。
他们用最尊敬的语气和话语,朝几个正在砍树的人问好,致以他们的感谢。
然而那几个砍树的人却告诉他们,真正要感谢的人还在远处,那里有座城邑。
“城邑是什么?”
带着这样的疑惑,他们继续向前。
平静的河面上,几个人站在一张树皮上,就那么飘在河上,洒下了一种绳索,片刻后鱼鳞的闪光就刺痛了他们的眼睛。
这些人跪在地上,以为看到了神迹,只需要挥挥手就能有鱼吃。或许,城邑就在水上飘着?
可是河上的人告诉他们,这里还不是城邑,还要继续沿河向上走。
那些人原本忐忑的心情如今只剩下震惊,甚至有些虔诚,想象着城邑到底是什么模样……
很快,几个骑乘着角鹿的骑手围住了他们。
那些人没有害怕,在冬天的时候他们见过这种动物,此时看到只感觉到有些熟悉。
骑手手中亮闪闪的青灰色的武器让他们有些不安,颤抖着说清楚了来意,骑手们检查了他们的身上只有几柄石器后,这才在前面带路。
转过了河湾后,骑手指着远处道:“那就是我们的城邑了。”
后面的人用手遮住阳光,看着远处的一抹黑色的城墙和围绕的小河,仿佛一头几百步大的野兽卧在那里,一道道青白色的烟柱升起,时不时传来一阵哞哞的叫声。
“城邑是一头蹲伏的野兽?你们住在野兽的肚子里?”
骑手笑了笑,没有说话,带着这些人绕过了麦田。
一股奇异的花香在空气中飘荡着,那些人觉得这是那个名叫城邑的野兽的味道,很好闻,不臊不臭,甜香的有些醉人。
不远处,一群人正在地里用石锄刨地。
他们穿着破烂的兽皮,有的人身上还拴着绳子,几个人持着一种如同动物尾巴一样的东西在后面跟着。
一个人干的慢了些,被后面的人狠狠抽在了身上,发出了一声惨叫,加快了速度。
那些人认出了挨打的那个,就是在自己东边的部族,暗暗庆幸自己的部族没有卷入那场大战,否则今天挨打的可能就是自己。
越过这片还在开垦的土地,人也逐渐多了起来。
不再是那种灰着脸慢腾腾刨地的人,而是一群欢快地唱着歌谣的人,他们也在干活,可是并没有跟在后面抽打。
有的穿着麻布的衣衫,有的仍然裹着兽皮,脸庞却都很干净。干的不快不慢,累了就歇一会,或是闲聊几句,间或唱上几嗓子。
有的人扛着捕获的野兽往城邑里走,有的人捧着换来的陶罐往下游去。
一群本该见了人就跑的羊,安静地在旁边吃草。还有一群猪也在用嘴拱着地面,发出哼哼的叫声,并不怕人,似乎想吃的时候伸手就能抓住。
这一切都颠覆了他们的认知,直到看到城墙垛台上竖起的那面旗帜,这才恍然——既是在先祖的庇护之下,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两道木桥横在城墙外的壕沟上,一道进,一道出,井然有序。
骑手回身道:“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告诉健一声。”
“健?那是谁?”
骑手露出了一种莫名的神情,很自豪地说道:“带领我们打败了陨星部族的人,我们的战争首领。”
一个人终于问出了他一直想知道的问题。
“你们……死了多少人呢?”
骑手想了一下,从正在脱毛的角鹿身上抓下一把毛,数出了几十根递过去道:“死了这么多。”
那个曾经抓过沙粒的人愣在了那里,看着那一团很少的鹿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片刻后,一声声雷鸣般的声响从城邑中传出,这些人抬头看了看天,却发现没有乌云。
刚才那名骑手匆匆跑出来,说道:“你们可以进去了。”
一行人咽了口唾沫,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心情,踏在了桥板上,走进了困扰了他们一路的……城邑。
第六十一章 规矩和尺素()
井然有序的一切让第一次踏入城邑的人眼花缭乱,人多却并不繁乱,走在路的两侧。骑手说这就是规矩。
城邑是方的,用矩尺量出的。中心的广场是圆的,用人拉直拴在中心的绳子绕了一圈画出的。骑手说这也是规矩。
这些人觉得规矩是好的,虽然他们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完全不知道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不过很快他们就看到了规矩的另一面。
不远处有五个成年的男人正在哭泣,一把胡子的成年男子在哭,让这些人觉得有些可怕。
五个人束起的头发上插着一对兔子耳朵,一个人的胳膊上还包着布,渗出了血,显然受过伤。
五个人边哭边往城外走。兔子耳朵很难看,没有男人愿意当胆小的兔子,可是那五个人却没有把兔子耳朵摘下。
这群人看了一阵,问眼前的骑手:“这几个人不是你们的族人吗?”
那个骑手叹了口气,指着胳膊上有伤的人道:“那是我弟弟,一个妈的弟弟。”
“他们为什么哭?”
“他们上次打仗的时候逃走了,要带上兔子耳朵,直到他们重新证明了自己不是胆小的兔子为止。以后再也不能住在城邑里了,要迁出城邑去当圉奴,看管羊群,什么时候羊群和族人一样多,他们才能回来。”
几个人觉得浑身有些冷,打不过逃走,这很正常,怎么就要被逼着迁走?
“他……他可是你弟弟,你不担心吗?”
“他是我弟弟。可我还有哥哥、姐姐、妹妹和妈妈,如果打仗都跑了,我的姐妹妈妈会被杀。”
“你和健不是一族的吗?”
“是,我妈妈和他妈妈是姐妹。”
“那你弟弟为什么不求求他?”
“这是规矩,求谁也没用。”
“到底什么是规矩?”这群人有些疑惑。
骑手一时语塞,他知道打仗不逃是规矩,知道不准把木柴堆在城邑里的路上是规矩……可是,规矩本身是什么?他并不知道。
看到不远处的榆钱儿,他喊道:“榆钱儿,过来。”
“干什么?”
“什么是规矩?”
榆钱儿心说幸好你今天问我,哥哥昨天才告诉我,要是你早问几天我可不知道。
不过既然知道了,当然要摆出一副早就知道的神情,从屋子里拿出了矩尺和规尺。
在地上用矩尺画了一个棱角分明的长方形,用规尺画了一个如同太阳一样的圆形。
“这就是规矩。你想画出圆,就得用规尺;想画出方,就得用矩尺。空着手可画不出来。”
那些人看着地面上近乎完美的几何形状,拿起一根树枝尝试着不用规尺去画,可是画的歪歪扭扭,根本不成样子。
榆钱儿回忆了一下陈健前几天说的话,有学有样地说道:“城是方的,是矩;广场是圆的,是规。所以城邑内的人都要如方似圆,都要守规矩。”
“不守规矩会怎么样?”
榆钱儿指了指那几个正哭着往外走的男人道:“就是那样。想在城邑内,就守规矩;不想守规矩,就在城邑外,没人管的。”
几个人学会了一个新词,而这个新词也让他们做出了不一样的选择。
城邑的美好和规矩的约束,在内心的天平上各有轻重。有喜欢的,自然也有讨厌的。
…………
圆形的广场上,陈健和几个首领接待了前来感谢的这群人,带着他们共同祭祀了祖先。
即便部族的食物并不充足,陈健还是用最好的食物招待了他们。
枫糖鹿奶和榛子杏仁做的糕点、所剩不多的酒、生鱼片……
临走的时候,作为回礼送给他们一些陶罐,数量不少,正常换是换不到这么多的。
有几个部族想要迁来,陈健说的很清楚,迁来就必须先当野民,族人会教他们盖屋种麦,但要缴粮服役;不迁的话一切自由,他也不会让他们上贡什么东西,只是每年祭祖的时候必须前来。
此外,如果他们部族食物不多的话,可以来这里刨地,他会供给吃的,按刨地的数量在秋天给他们一些粮食、陶罐、枫糖、盐之类的东西。
一切任他们自由选择,现在就算有部族想要直接迁来,他也不会同意。
春天的种子还没有着落,想要种植也要等到秋天,来了反而是麻烦,族里还有一大堆的事要处理,忙得不可开交,完全没心思琢磨这几个部族的事。
打完仗回来的这七八天,陈健就没闲着过。
回来后先花了一天的时间埋葬了战死族人的骨灰,举行了一个仪式,顺便处理了一下那几个临阵脱逃的士兵,杀鸡儆猴。
随后就要分赃,男女奴隶按照出兵的数量分开,其余部族暂时管不过来,全都交到他手里,等收完麦才接收回去。
一下子多出了几百人,吃饭是个问题。就算是奴隶,也不可能只干活不吃饭。
好在春天到了,人口不算多,大自然的馈赠不至于让族人饿死。
教会了族人挤奶,母羊和母鹿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可以一直挤到秋天,只要不间断就行,间断的话几天之内它们就不再产奶。
蕨根、树叶、榆树钱、青蛙、鱼、刚刚苏醒的蛇……凡是能抓到的吃的全都能吃,好的给族人,不好的煮在一起给奴隶。
陈健带着所有的族人花了一天的时间,在草河南岸的枫树林中挖了几千个树洞,插进去陶片,下面放着各种各样的陶罐。
春天是取枫糖和桦树糖的时节,为春天发芽准备的养分现在都聚集在树心内化为糖分。
暂时不考虑可持续发展之类的问题,树洞挖的极多,一棵树撑不两年就会死掉,不过一次性取的糖浆也足够多。
大部分族人都在熬煮枫糖,少部分人点燃了铜炉,一些手脚灵活的女人蹲在屋子里捏蜡模,陈健告诉他们要在十天内完成。
距离冬麦收割还有两个月的时间,收割完冬麦要么空着地等到秋天再种;要么就得种上菽豆这些三四个月就能成熟的植物。直接种麦在冬天到来之前是没法收获的。
那些新开垦的地和烧荒出的地是可以种春麦、粟、高粱之类的作物,可是没有种子。
两年三熟的气候下,最大化的利用土地应该是:第一年秋种麦、第二年收了麦种豆、收了豆之后种麦就晚了,冬天休耕,第三年的春天种粟,第三年的秋天继续种麦循环。
但现在部族只有豌豆和小麦,撑不起两年三熟,所以陈健希望和那个飞蛾部族展开一次贸易,换回来一些种子。
那个部族的食物很充足,从自己用女奴交易的时候就看了出来,对方没有丝毫的犹豫,可见粮食足够,否则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