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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是。如你所说,他们的船可以去地球的另一边,咱们的船还没有去过。”
陈健心说,何止是去地球的另一边,还在地球的另一边占领了一个许多的土地,而占领这些土地的仅仅是一个贸易公司。
“对了,你的荷兰话说的怎么样了?”
兰琪笑着用荷兰语和陈健说了几句,陈健道:“这样也好。他们的执政或者说王或者说议会不在这里。我带一些人去和他们商谈,你带着剩下的人去阿姆斯特丹。”
“有什么要注意的?”
“嗯……有些话,不要乱说。这里的人会为了信的神,互相争吵甚至杀戮。咱们的理念太过吓人,至少现在不能说。去看看造船厂、钻石加工作坊、风车……”
兰琪点点头,笑道:“他们的风车和咱们的完全不一样。咱们的是竖着的,他们的是立着的。”
说到风车,陈健忍不住笑了起来,盯着兰琪看了好久,看的兰琪有些恙怒,歪过了头。
陈健脑海中回想的,是那个很久前在风车的吱呀声中和他对唱的女子。很久了,但看到了异样的风车仍旧如此清晰。
“你在笑什么?”
“没什么,一些过去的事。”
“好笑吗?”
“不好笑。但是笑有时候未必是有趣。”
没头没脑的说了几句,收回了心思。
十余天后,几辆马车来到了陈健所在的港口,应该就是荷兰官方的一批人。
为首的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个子很高,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
“尊敬的共和国总督,联省共和国向您和您的国家致以问候。我是莫里斯执政的法律顾问格劳修斯。”
陈健也同样致以问候,听着这个名字在脑子里音译成自己熟悉的语言,觉得有些耳熟。
反应了半天,恍然大悟明白过来这个人是谁。
不得不说,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是个天才,在十七世纪这个天才满地的时代,依旧算得上是天才。
十一岁进入莱顿大学,十四岁大学毕业,十九岁在法国拿到法学博士的学位,二十五当上了荷兰的大检察长。
如果只是这样的履历,还不足以让陈健熟悉这个名字。但是另一个身份,作为《国际法》和《海洋法》等理念提出者,却让这个此时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青史留名。
虽然在实践的时候碰壁极多——荷兰的船被英国人抢走,他靠着嘴皮子准备用自然法理之类的东西说动英国人把船还回来,结果可想而知。
有些东西,理想是好的,但是实践起来难度太大。
这算是陈健见到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历史留名的人物,虽然有些东西暂时不太可能有用,可还是必不可少的。
既然国际问题一定要有个法律规范,陈健还是希望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弄出一些理念。此时实行不太可能,但是十几年后的大混乱之后的合约,必然要构成一个全新的体系,那是一个涉足的机会。
为了达成一些目的,在之前递交的文书上,陈健的说法和在星期五港的说辞完全不同。
递交荷兰官方的文书上,不再是一个仿佛那不勒斯大小连马都没见过的国家,而是一个人口三千万的庞大共和国。
消息传到海牙的时候,海牙的荷兰高层当时正在进行另一项讨论。
虽然还在和西班牙打仗,但是荷兰的内部也不安稳。
加尔文宗本身就是个极端集权的教派,在日内瓦的时候烧死了一批又一批的异教徒。而尼德兰暂时开放的宗教自由氛围,让内部的矛盾日趋激化。
正统的加尔文派认为,上帝救不救谁那是早已注定的,否则岂不是人能干预上帝的旨意?你遵守教义、做个好人、勤劳节俭等等美德,是你被救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所以吊丝永远只能是吊丝,你连当个精英都当不成,证明肯定没选中你,你肯定下地狱。
另一位神学教授则怒斥这特么扯淡,认为人有自由意志,并且人的自由意志可以被上帝知道,可以由你的信心得到回应。
被视为异端的这一派训练自己的修士,并在一些地方有很多的支持者,包括一些公务人员和官员中,也有数百人是异端。
这种互相敌视的气氛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肢体冲突,明着只是宗教冲突,暗地里莫里斯家族掌握着军权,而大议长支持另一方。
大敌当前,还是希望双方保持克制,从而将这松散的联省共和国维持下去。
具体怎么办,总要争出一个结果。有人希望继续分权,各个省组建国民护卫队来维持秩序。这是一些掌握军权和长老会们所不允许的,双方的矛盾虽然还未公开,却大敌当前的时候仍旧争吵。
好在共和国船队抵达的消息,让这种争吵暂时搁置下来,完全转移了这些人的注意力。
一个人口三千多万、雄踞在西班牙殖民地北方的、拥有常备军和舰队的强大共和国。
之前经过那个船长运来的第一批货物、陈健故意让船长们看过的炮击和齐射演练,都有足够的理由让荷兰人相信陈健所言不虚。
不论从利益还是军事的角度,这都是一个让荷兰必须重视的国家。
海牙准备了各种欢迎的仪式,作为一个神秘异域国度的首次来访,不能出任何的问题。
一批军队从城外调集到城内以便维持秩序,防止任何可能的意外发生。
这种事不得不防。
英国那边刚刚出了一起准备埋三吨炸药把国王和议会都炸死换个天主教国王的事,荷兰的前一任执政也是被刺客近距离刺杀的,这时候是比较盛行十步之内人可敌国这种事的年代,尤其是宗教信仰混乱的变革年代的一群疯子。
海牙已经在为陈健的到访做准备,陈健提前提出的要求也被允许:陈健会带领三百人的军队前往,而剩余的人可以在遵守联省共和国法律的前提下在阿姆斯特丹自由活动。
同时也求助于荷兰官方,如果看到了那两艘失散的船只,请引导他们进入港口。
这几个条件并不苛刻,合情合理,没什么可以拒绝的理由。
第三十章 双重标准()
商定好这些事宜后,陈健把随身携带的黄金和银币委托荷兰人,找商人兑换成了荷兰盾。
这时候阿姆斯特丹银行还未成立,兑换业务只能去找信誉不错的犹太商人。
林曦去拜访阿姆斯特丹的几个有些名望的博物学家,其余的学宫农学科的人则去看看陈健说的荷斯坦牛,或是参观荷兰的农田,观察芜菁、胡萝卜、弗兰德斯马之类的东西。
剩余的一些工匠则是去参观阿姆斯特丹的建筑、艺术和造船厂。
几个天文学家则试图寻找在阿姆斯特丹的数学家,讨论一些问题。
陈健也提供了一笔钱,主要是看看书商那里是否有利提克斯和学生算出的三角函数表,这是一本很重要的书籍,花了两代数学家无数的心血靠着笔算出的每隔十分的正弦、正切、正割和三余,可以互为参照与国内的那本对照修正。
兰琪尝试着与格劳修斯做一些交流,因为穿着议事会授予的因为救助天花而获得的长袍,加之荷兰之前的两任西班牙总督都是女的,格劳修斯倒是没有产生偏见。
陈健在一旁煽风点火,不多时就从教皇子午线的问题,说到了格拉修斯脑海里已经逐渐成型的法律问题。毕竟他就是法学出身,不到二十的法学博士,这种交流格劳修斯也是喜欢的。
国际法本身就是奇怪的东西,如果按照当年教皇划定的子午线,荷兰的种种行为,完全就是海盗。太平洋是属于葡萄牙的,荷兰人涉足,以此时的“国际法”而言自然是非法入侵。
这本身就又涉及到启蒙哲学,与共和国一些叛乱的思想有些相近的地方,讨论中不自觉地就深入到一些根本的“强盗逻辑”之上,双方之间的观点也从一开始的互相认同到彼此斥责。
“美丽的女士、总督先生。不管你们是否信仰上帝,但至少有一点我们的想法是共通的。人是一种具备美德的动物,但对于真理和智慧的追求,是人类所独特的才能。这种对真理或是理性的追求,正确的理性与自然配适的,应该是适用于所有人。”
“这种对所有人适配的东西,不能说在尼德兰适用,在西班牙就是错误的,甚至于在你们的共和国也一样适用。”
“即便我们假设那不可能的事——就是你们认为上帝不存在,或上帝不关心世人之事,有些东西仍旧保持其客观的有效性。上帝不会让二乘以二不等于四,也同样不会让本质为恶的事物变为本质为善的。”
“基于此,这种自然的法是高于意志的、人定的法。而在海洋上航行、贸易,这是基于人的自然权利。我想,不论是你们的共和国,还是我们尼德兰,亦或是西班牙,都应该尊重这种自然的、航洋贸易与航行的权利。”
兰琪深受陈健的蛊惑,对于一些东西心中难免有些年轻人所特有的抗争与嘲弄,在理解了格劳修斯的说法之后,笑问道:“格劳修斯先生,您说的人的自然权利,可据我所知你们并不禁止奴隶贸易,并且对于将战俘罚作奴隶也是支持的。这种根据是怎么从自然法中推断出来的呢?”
“女士,人既然可以出卖劳动,当然也可以出卖自由。况且,奴隶与战俘奴隶并非来源于自然法,而是来源于国家的主权所行使的国际法。当人们选择与君主建立契约并凝合为国家,那么国家的主权是高于一切的,当然也高于自然法。奴隶、战俘、航行自由这一切,都是基于国家主权的概念而言的。”
兰琪笑着反问道:“我对您所说的自由航行和贸易的观点表示支持,但是您所说的自由航行与贸易的法,是人定法?还是自然法?这种法,是以谁基础来实行的呢?”
“当然是人定法,这是神的意志所决定的。而实行的各方,是超越自然法的国家的主权。所以你之前的疑问并不难解释,战俘与奴隶,这是基于人定的国际法,而非自然法。”
兰琪摇头道:“可是你刚刚说完,航行自由是自然法。也就是说,你所认为自然法组成了主权,而主权之间构成了国际法,国际法是人定法也是你所谓的意志的法,对吗?”
“是的。”
“可是,你所谓的航行自由、贸易之类的国际法,却源于自然法。等到奴隶贸易的时候,立刻又变为了人定法。这里面并不能逻辑自洽。在我们看来,您所追求的一切,不过是对自身利益的辩护,完全超脱了逻辑的范围。”
面对这样的指责,格劳修斯有些恼怒,但在女士面前依旧保持了克制。
兰琪却直言不讳地说道:“格劳修斯先生,对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垄断,您站在荷兰利益的角度上看,以自然法至高,且高于人定法这个观点,来证明自由航行和贸易是合理的。但是,对于荷兰参与的奴隶贸易,您又用人定法来为之辩护,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自然法就没有意义了呢?”
“其次,既然你所说的主权是高于自然法之上的。那么,就算航行与贸易是源于自然法,那么对于一个主权的国家而言,它本身是高于自然法的,是不是可以有权拒绝这种贸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