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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怕。
后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连带着大地都在微微震颤,这五个人或许是部族中最早看到骑兵奔腾冲锋情景的人。
军阵中,陈健也注意到了后面忽然冲过来的马群,等到斥候回报之后,他也愣住了,完全没想到自己的族人竟然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不但杀人了,而且杀得很漂亮。
这纯属是个偶然事件,其实他是盼着能和对方交易的,用盐和陶罐换马,只赚不赔,也不可能将对方养大。
再说真要交换的话,将来果子成熟酿了酒,里面掺上醋酸铅,完全可以在换马的同时让那个部族绝种。醋酸铅很甜,可以除掉果酒中的酸味,顺便还能绝育外加损害智力,五七年之后自己带着人走过去骑马回来就行,都不用打仗。
现在打仗真的不明智,能够避免就尽量避免。
然而现在一切都变了。
看着不远处几个正全力朝着奔跑的族人,他停下脚步喊道:“转身!去接他们!”
五个人听着身后的马蹄声,仿佛连心也随着大地震颤起来,不断有人回头张望,伍长喊道:“别回头!能跑多快跑多快,跑到军阵里就好了!”
他抢过一个明显撑不住的族人手中的马腿,抗在自己身上,全力地冲刺着最后的一段距离,他是剑盾兵,每天练得就是负重冲刺,这时候发挥出了极限。
终于,在追兵还有七八十步的时候,他们跑到了军阵之前,密集的阵型立刻打开了一个小缺口,将他们放了进去。
五个人累的瘫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息着,完全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骑马的人看着那刺猬一样的军阵,只好勒住了马匹,排成一列,这是他们认为弓箭射不到的地方。
首领骑在马上,又哭又喊地嚎叫了几句,站在马背上脱了自己的兽皮,比划着自己的下身,指着跑到队伍中的那个几个人大声叫喊。
陈健看着地上那颗人头,大致看明白了,下面这颗头,怕是对面首领的儿子,也只能这么解释,至于另一种同性恋的可能,对面那部族的文明程度估计还不足以有这么高雅纯粹的真爱。
对面的首领叫骂了一番,却也无可奈何,自己这点人根本打不过这群人,纵然那是自己的儿子,但是如果带着族人打了败仗,那么自己就会被族人推下去。
儿子的头颅就在对面一个人的身上挂着,可他现在却无能为力,叫骂了许久,终于跳下了战马,指着自己的战马,指了指队伍中的那个拴着自己儿子头颅的人,做了个交换的手势。
这匹纯白色的马匹极为雄壮,即便最恼怒的时候他也舍不得打,而如今打不过,也只好求换回儿子的尸体和那个凶手。
自己部族的习俗中,是不能没有脑袋的,因为脑袋可以容纳万物之灵,只有打开天灵盖让万物之灵消散死后才能安息,看下的头颅灵魂会和污秽融为一体,无法享受死后的宁静和神灵的庇护。
杀死儿子的人,他也一定要换回来!
陈健瞥了一眼那匹雄壮的白马,拍了拍那个伍长的肩膀以示鼓励,笑道:“那迟早是咱们的,我为什么要用部族的勇士去换咱们自己的东西?狼皮,告诉他们。”
狼皮哈哈笑着,将弓拉到耳后,刷的一箭射出,这么远的距离当然射不中,却可以表明自己部族的态度。
听不懂不要紧,看懂这是一支可以杀人的羽箭就行。
“换给你们个****,拿回去舔吧。”
他大声地辱骂着,指着对面的首领,将左手环成一个圈,右手的食指不断地插动着。
对面的首领拾起那支羽箭,不再说话,用力刺破了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涂在了箭杆上,用力折断,只留下了箭头。
这是部族的习惯,意味着再也无法和解,只有让战争之灵来决定胜负。
陈健没有做太多的动作,而是命令道:“弓手向前!小队交替前进!”
队伍中的弓手立刻从缝隙中站到了队伍前面,拉开了弓箭,对面开始后退,陈健则吹动了骨笛,整支队伍发出整齐一致的呼喊声,朝着对面移动过去。
首领最后看了一眼儿子的头颅,带着族人退走了,手中紧紧握着那支代表着不死不休的仇恨的箭头。
看着对方已经退走,伍长走到了陈健身边,将头颅递过去,很自然地问道:“部族能奖励我什么?”
陈健指着远处那匹纯白色的骏马,说道:“那是你的了。去打他们的时候,记得看好你的坐骑,别让它跑了。”
伍长呵呵笑道:“我以为只能换个羊角梳呢。那是什么东西?真好看。”
陈健想了一下,说道:“就叫马吧。”
伍长看着远处在草海中飞奔的影子,有些艳羡地幻想着将来自己骑着那匹白马走在女人面前时的情景。
“似乎,比羊角梳更好。”
他将那颗头颅搞搞举起,自豪而又带着炫耀地说道:“以后,叫我白马。”
第八十章 羁绊()
白马是幸运的,在部族还没有马的岁月中,他先有有了这样一个名字。日后族人看到马的时候,总会想起这个故事和这个故事里的人。
他的幸运之处还在于处在这样一个时代,否则的话,一个轻启边衅的罪名是少不了的,甚至拿去当替罪羊都有可能,至少在某个时代的文人眼中,这是大罪,是要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史书中也会留下这样一笔以警示后人。
唐玄宗、韩仛胄、辛弃疾、林则徐,这些人基本上都背着这么一个很有意思的罪名,要么是评价不高,要么是把头割下来送给异族赔礼道歉,要么就是贬官。
好在这个时代首领的权利源于族人的支持,所以纵然陈健想要无耻地学赵构杀岳飞议和,也没那机会。
至于后世的统治者能不能干出这样的事,他就不知道了,不过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想必后世这种事还是会有的。
考虑到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陈健之前计划的种种都要推翻重来,世上充满了偶然,不可能按照他所预料的那样完美的发展。
几天后,陈健第二次行使了城邑首领的权利,征发四百名野民,在山口处建了一座防御性的土城。
土城在山之南水之北,而且又因为正好在山口,往北就是阴森的树林,往南是烧荒后的平整土地,因此取名为阳关。
土城中常年驻扎十二个小队共计六十名战兵,两个月轮换一次,第一拨驻兵由白马统领,同时还在城邑大肆宣扬白马的事,压榨这件事所能产生的任何一点利益。
城中还有几十名战兵随时待命,这样一来割麦的人手就有些捉襟见肘。
割麦是重体力劳动,正常人一天也就割一亩地,要在夏雨来临之前割完,还要在割完的土地上种植菽豆,时间很紧。
陈健叫人传信给那几个曾经来朝贡的住在山中的部族,让他们出人来帮助收割,代价是麦种和教会他们的种植,同时给予他们野民的身份,允许他们在迁到靠近城邑的地方。
如果不以野民的身份加入城邑,那么是不允许种植的。
陈健说的很清楚,要么接受,要么就继续过采集的生活,每年他都会派人去查看,任何在城邑允许的范围之内偷学种植的,通通烧毁。
那些首领们在得到消息后,立刻做出了决定,宁可去当野民承担徭役,也不愿意过这种采集的生活了。
原本陈健是准备慢慢消化他们的,因为白马造成的变故,也只好用这种半强迫的手段,可能会引起一些不满,却也是唯一能够解决人手不足的办法。
一场夏雨之后,榆钱儿也带着船队从下游回来了,船上装满了麻袋和菽豆,各个部族的人开始返回自己的部族,所有人都在为最后的收货开始了忙碌。
太阳晒了两天,陈健带着族人祭祀了祖先和天地,祈求收获顺利,明年仍然是一个丰收年。
他从祭堂中恭谨地取出了那柄用来祭祀的镰刀,自己先割了一把麦子,搓成麦粒后盛在陶罐中煮熟,作为这次祭祀的主祭品。
这次祭祀的祭品也随着族人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悄然变迁着,十三种祭品中,麦子菽豆挤走了块茎蕨根,并且可能永远不会有翻盘的机会了。
祭祀之后,将人分开,他带着使用铁铜镰刀的族人收割那些开垦出的土地,剩余的人则收割那些烧荒后漫天撒籽的土地。
站在麦田之前,看着金黄色的麦穗,陈健弯下腰,给族人做了个示范,将麦子贴近根部割断,抓了一下把横放在地上作为绳索,用来捆扎后续的麦秆。
挥汗如雨的劳作不需要鼓动,这是为了自己的生活。
男人们负责割麦,女人们用打造好的铜铡刀来将麦穗斩断,装进麻袋中,或是用牛车,或是用船,源源不断地送到城邑外的场院里。
木制的连枷转动敲打着麦穗,将麦粒分出,摊成一片金黄。
赤着脚的孩子在上面挪动着,将还有些潮湿的麦粒趟成凹凸的形状,仿佛一条条山谷河流,方便阳光快一点将麦子晒干。
偶尔有人蹲下来,抓起一把满是阳光味道的麦粒,放在鼻子下细细地嗅着那股清香,脸上带着笑容。
陈健估算了一下麦子的产量,今年风调雨顺,也或许是新开地肥沃加上那些鸟粪石的原因,产量出乎了他的意料。
开垦出的一亩地,亩产竟然达到了一百五十斤,而那些烧荒的土地亩产也在八十斤。
但开垦后的合理种植一亩地只需要二十斤的种子,那些烧荒地则需要三十多斤的种子,效率完全不同。
当同样一千步的麦子摆在族人面前的时候,陈健已经不需要多说什么开垦土地的好处,族人们准备利用一切空余的时间,将那些烧荒后的土地开垦出来。
收割开始的第四天,山崖顶上的风车终于开始了正式的工作,磨盘和木齿组合成的原始机械用绳索吊装了上去,升起了风帆。
金色的麦粒被碾碎成白色的粉末,被女人用草笤帚扫进了布袋,两个腿有伤的男人负责摇动筛子,将麸皮和麦粉分离。
装好的麦粉顺着绳索送到下面,陈健教女人和面,几口大陶盆里装满了水,已经烧的滚开。
擀面杖将醒好的面团碾成一张大面饼,用刀切成宽大的面条。两锅煮沸的浇头卤子发出了诱人的香味。韭菜鸟蛋葱叶野菜、羊肉羊杂,汤浓汁厚。
夜幕下,城邑中所有的人都聚到了广场上,每人捧着一只陶碗,蹲在地上呼噜着面条,咀嚼着味道。
这是陈健在这个世界上吃到的第一种熟悉的主食,四碗之后,终于吃不下去,打了个饱嗝。
一群人和他一样,半躺在地上,相视一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看着陶盆中翻腾的白色汤水。
终于有人想起了陈健曾经说过的话,这些野草一样的植物会让陶、网都黯然失色,这才有资格做部族的姓氏。
于是整个城邑十四个部族中唯一没有姓的部族有了姓,当初陈健举着野麦告诉族人这将改变一切的时候,族人们半信半疑。如今这些堆放整齐的麻袋和麦穗将最后一点疑惑打的粉碎,用它来做姓,最好不过。
当初为了今后发音方便反切注音,陈健称麦子为“稷”,因为这是一个声母音,今后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