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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朝廷会把留在这里的屯垦军军官家眷、私奴以及各种财产运到这里,以安军心。
其他补偿,会在远征军取得更大胜利后再行分配。
“这种事是自愿的,小晴、去病,你们两个把这个命令通知各自手下,让他们自己这个月之前做好决定,河面彻底冰封之后就启程回国。”
“还有,留在这里的人,也要把国内家眷的姓名、人数上报,好让后勤部门安排行程。”
第216章 佟忠坚()
王国31年10月26
镇远城木屋区。
不,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木屋区了,这里现在被称为第6街区,是龙朔帝国远征军屯垦兵驻扎地之一。
屯垦军第一联队下属第一中队小队长佟忠坚大马金刀的坐在一个小马扎上,双手摸索着整理发髻。
他买不起镜子,因此干脆用打磨极好的横刀刀身代替,好不容易才把发髻盘好,再用一个“懒收网”仔细缠紧。
这是现在佟忠坚每天起床首先要做的大事,即使他做的并不熟练,但从来没有丝毫马虎。
蓄发束冠,对普通汉人来说,不过是日常梳洗中的一种,甚至在蒸汽机越来越多的现在,很多工人处于安全的考虑,都申请不再蓄发。
但对佟忠坚这种刚刚升级成平民的夷人来说,蓄发是一种身份的标志,证明他已经是龙朔这个世间最强帝国的国民了。
片刻之后,佟忠坚满意的把横刀收回刀鞘。紧紧身上的棉衣,拿出狗皮帽子带好,推开门走了出去。
这间木屋是专门分配给已经升级为甲长的佟忠坚居住的。虽然面积不大,但已经比自己以前在安西镇8甲的草棚子强太多了。
今天的佟忠坚身穿一件三成新的灰色屯垦军棉衣,这是远征开始前欧扬从顺丰行买来又分给他的,当时没有买铁板附件,因此只能当棉袄穿,算不上夹铁棉甲,不过对刚刚升成平民的佟忠坚来说,已经是难得的“大件家什”了。
经过在森林里几千里的长途跋涉,再加上连续不断的战斗,这件当时崭新的棉衣现在已经增添了十几个层层叠叠的补丁,男人缝补的手艺从来与女子没法比,何况他还是个粗手粗脚的夷人,自己缝补衣服的结果就是,这件大棉衣现在看着还没他在8甲穿的那件填满茅草,用各种皮子和纺织物拼凑的“衣服”来的整齐
“真希望婆娘能早点带着娃们过来”佟忠坚有些伤感的把一撮棉花塞回棉衣裂缝中他开始想家了。
按说,以前在老家不是指安西镇8甲,而是更早的辽东部落,男人们出门“做买卖”(对他们来说,这个词包括了贸易、打猎和抢劫等多重含义),一年半载不回家实属常事,从来没人说是出去之后还有想家的。
可如今,佟忠坚的生活已经相对非常“富裕”,作为平民,他不仅有保留更多战利品的权利,甚至还有一点微薄的军饷!
开始建设镇远要塞以后,他们屯垦兵只出击过一次,剩下的时间都用来监督新奴隶修筑防御工事上,于是原本就富足的日子又增添了安逸的感觉。
富足加安逸,这种生活,佟忠坚人生中还是第一尝到。
所以,这个时候想家,大概也是人之常情吧。
门外面,佟忠坚的私奴他给起名叫佟二,正低头哈腰的等在那里。
当初欧扬给他的两个奴隶已经因为干活偷懒被佟忠坚杀了一个,幸存的这个则随着主人地位提升而得到了稍微平稳一点的生活。
佟忠坚现在的工作主要是监工,这个私奴佟二因此得到了分配7、8个新奴隶日常工作、食物的肥差。
现在他每天都能吃饱,而且没什么特别大的体力消耗,看起来,已经离死亡线很远了。
“主子”见到佟忠坚,佟二点头哈腰的凑了上来,手里还递过一根刀柄粗细的木棍。
佟忠坚接过木棍,随便挥舞几下嗯,还不错,很顺手。
他言简意赅的命令道:“走!”
佟二不会说汉语,不过毕竟跟了远征军几个月时间,简单的命令和对话还是没问题的。
得到指示,这个狐假虎威的家伙高高举起手中的另一根棍子,扑向一群跪在地上的新奴隶,张牙舞爪,状若疯犬。
“快起来!去干活!你们这些懒死鬼!”
可是,他的棍子不敢真正打在这些新奴隶身上不管是不是新来的,双方的身份本质上没有差距。
新奴隶们唯唯诺诺的站起来,或扛起锄头、铁锨,或推着加装了辐条的小车(已经下雪了,此时这种小雪橇车比独轮车好用),缓缓向城外走去。
佟忠坚笑呵呵的看着这帮人,拎着棍子走在队伍最后面。
他与以心软着名的欧扬(虽然欧扬自认为已经变得非常心狠手辣)完全不同,升成平民以后,斩杀奴隶对他来说就是家常便饭。
以前8甲的老兄弟倒是没什么,对这种新来的奴隶,佟忠坚绝对不会留情。任何跟不上队伍、体力不支倒下或者仅仅是干活时稍微偷懒被他发现,唯一的下场只有枭首一刀!
这些新奴隶其实是顺丰行的资产,如果是在以前,佟忠坚无故杀了是要给赔偿的。但现在毕竟是在战争中,顺丰行的奴隶用在修建城防工事上,算是被国家征用,死掉的奴隶可以回国跟朝廷要赔偿(这是顺丰行这种企业的特权,欧扬作为正牌军官享受不到这种待遇),因此也就懒得管佟忠坚这样随便杀人,甚至有时候,顺丰行的私兵还会暗示战友们尽可能多杀一些瘦弱的。
佟忠坚不需要暗示,他只要知道杀了这些人不需要支付赔偿就可以了。
通向东门外的大路上,不断有屯垦兵押送的新奴隶汇聚在一起出城,屯垦兵之间大多互相认识,不断有打招呼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偶尔还会有斥责某个新奴隶偷懒和鞭打的声音。
这时,又一伙屯垦兵驱赶一群衣衫褴褛的奴隶加入这个出城的队伍中。
佟忠坚看了看,他认识这伙人中领头的瘦弱汉子,这人名叫苟文,是岭西路另一个军镇增援上来的屯垦兵,一个正经八百的汉人。
按说,以汉人身份参加远征,都到了镇远这地方了,再怎么也不至于还是普通庶民屯兵。
但是,这家伙还真就什么功劳都没有!他在内地的时候是个标准的二流子,一天夜里灌了几两浊酒,壮起怂胆试图非礼一个下夜班的工厂女工,结果居然反被那娘们揍趴下了羊肉没吃到不说,后果非常严重贬为庶民,发配边疆。
还在岭西的时候,这小子就是标准的笑话在那里,最让人鄙视的发配犯就是这种欺负女人的二流子,更关键的是,居然连女人都打不过
佟忠坚可能是少有的,不会歧视苟文的平民(佟忠坚从来不敢歧视任何汉人,哪怕是这种垃圾)。
因此两人的关系居然还很不错。
第217章 我要当选锋()
“老佟!”
“老文!”
佟忠坚和苟文互相打着招呼,其他汉民屯垦兵只会骂后者为“老狗”或“瘟狗”,佟忠坚改用老文来称呼,居然也让他产生出一丝朋友的感觉。
苟文驱赶着大群新奴隶汇入佟忠坚的队伍中,两人今天的工作地点紧挨在一起,正好一同出城去。
跟佟忠坚、苟文混在一起的还有几个狄夷屯垦兵,其中包括原来8甲的几个老兄弟。
以前与佟忠坚关系最好的乌克善凑上来,谄笑着说道:“佟哥,您这几天这么忙,兄弟之间都生分了。不如找机会聚一下?昨天我在外面打到一只狼,拿狼皮换一壶酒,今天晚上请咱们8甲的老兄弟一起烤狼肉吃吧?”
“狼?”佟忠坚想了想,这些天外面扔了好几千累死的新奴隶,大森林野兽都被喂得膘肥体壮。
如今城里的汉人嫌恶心,根本不吃狼、熊等食肉的猎物,但狄夷屯垦兵们都觉得无所谓,相反还觉得这些猎物油水更足、更好吃。
“好啊。”佟忠坚很想学着汉人的样子不吃食肉动物,但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食欲,挣扎了半天才最终答应下来。
这几天部队的伙食中,肉类来源主要是当初缴获的肉干和库存的罐头,兽人圈养的牲口需要留作不时之需,还得尽可能先供应野战军。
屯垦兵想吃鲜肉,只能去外面打猎,问题是由于食肉动物聚集,食草动物几乎都被吓跑了,学汉人的做派不吃狼、熊等动物的肉,那就基本只能啃肉干了。
见到对方答应下来,乌克善总算松了口气。
自从这个老兄弟成了平民,一直坚持伪装成汉人,处处学着汉人的打扮、做派,为此甚至还跟苟文这种垃圾套交情,生怕别人看出他是个夷人。
如果是在平时,乌克善根本不会找他,免得被佟忠坚那得意洋洋的模样闪瞎眼。
不过今天不一样,有事求人的时候,被人炫耀一把也实属正常。
“佟哥,你听说了吗?大人要在兄弟们中间挑一批精锐组成选锋营!”
这件事早就传开了,根本不算秘密。
“当然听说了,这可是好机会!兄弟你射箭准,到时候好好表现,一定能入选。”
“嗨,射箭准管什么用。”乌克善苦笑着摇摇头。
“怎么说?”佟忠坚还真有点好奇,他刚才说的可不是恭维话,以乌克善射箭的绝活,不可能选不上吧?
“小弟我可是听说了,组建选锋的目的是给野战军当肉盾,要说远远打放,我射箭再准还能准的过火枪?所以,这次挑选锋,首要看白兵能力,射箭可有可无。”
佟忠坚看着这个面露愁色的老兄弟,单论白刃战能力,他在老8甲倒也算前五,后来因为塔库赖的加入,实力排名下降了一位,等墨尔根盈哥等人到来,乌克善在8甲都只能算中游水平,更别说去跟别的中队竞争。
这样算起来,主要用以给野战军当肉盾的部队,还真不一定要这位“岭西第一神射手”。
“兄弟你想说什么,尽管开口,咱们是同甘共苦的老朋友,能帮的我一定帮忙!”
对这些同村老邻居,佟忠坚还是很有耐心的。毕竟,他当上平民之后,大家都已经改口叫他“佟哥”或者“大哥”了。
而且,佟忠坚还有一点小心思他如今已经生了甲长,昨天已经明确拒绝回国,那么以后归自己管辖的屯垦村,八成以上会被安排在这大森林西侧,镇远城周围。
在这种远离“俺们龙朔”威慑的地方立足,只靠不知哪里来的奴隶肯定不行,必须找几个有本事的老兄弟帮衬一下。
特别是乌克善、巴图这样的勇士,如果以后住进自己的村子里,大家一起努力,多出去行猎,说不定很快能挣出公民身份来。
因此,佟忠坚真的很愿意帮乌克善一把,只要他能做得到。
“是这样的,佟哥”乌克善尽可能压低声音,对佟忠坚说道:“咱们大人也不回去,这次挑精锐选锋,大人的意见就相当于最终决定”
欧扬当然不会回国。他在这边,功劳滚滚而来,且还有左水晶跟在身边,等后方的托娅母女明年随运输队过来,他就实在没有任何回8甲的理由了。
今后某一天,如果要回国,也肯定是挣够功劳钱财,直接回齐省老家。
“咱们大人是个念旧的人,佟哥你救过大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