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人脸色一变,不敢多说。连忙躬身道:“是!”
“杨帆!”
高冠博带的男子停下象牙箸,脸上露出忿恨之色:“若非是你,吾家大兄岂会轻易落败!这一次,你既然来了长安,我就叫你来得走不得!”
他的眼睛慢慢抬起,森然道:“你去安排吧,我想尽快听到他的死讯!”
那人没再说话。只是深深一揖,悄然退了出去。
高冠公子打发了那人离开,便专心吃起东西来。
他吃东西时很仔细,细嚼慢咽。就像在写一篇字,非常的耐心专注,而且在进食的过程中绝不说话。
旁边的小侍女涮好鲜肉,蘸好酱料。再递到他的面前,平常人这么吃饭大概会感到很不耐烦。但是这位公子好象早已经习惯了这样进食,再加上他用餐的速度实在不快,所以侍女涮肉、蘸酱料的过程也很从容。
这时,又有人被引进了大厅,于是,公子又放下筷子,他没有一边说话一边吃东西的习惯。
这是一位客人,严格来说,又不是客人,而是一位生意人。
这位生意人贩卖的商品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人!
他是一个奴隶贩子,长安城里最大的奴隶贩子,龙飞。
龙飞的身材不算魁伟,甚至有些羸弱,脸上始终挂着一种很卑微的笑容,可是谁都知道他的凶狠。能在长安成为数一数二的奴隶贩子,没有一点真本事,如果镇得住手下那班阴狠狡诈之途?
但是现在他脸上谦和卑微的表情却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因为他眼前坐着的这位公子姓卢,家在范阳。这是一位真正的世家子弟,拥有庞大力量的人,龙飞在这位贵介公子面前,连给人家舔脚趾的资格都没有。
龙飞未语先笑,谦卑地向卢公子弯下腰去。
龙飞的奴隶来源很丰富,不管是西域草原上的马匪,还是东海、南海的海盗,都与他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突厥吐蕃的战俘、波斯的破落贵族、高丽新罗的少女、南方的傣人和昆化奴,能够源源不绝地流入他的手中。
龙飞经手的奴隶从来都没有唐人,因为贩卖国内的平民是违法的,风险太大,得不偿失。这些异族奴隶又极受豪门世家的欢迎,所以龙飞是一个合法的奴隶商人,因之也就成了豪门世家最受欢迎的一位商人,所以他才能在卢公子面前拥有一席之地。
但是龙飞自打站在那儿,就再也不肯挪动一步,似乎生怕踩脏了人家的厅堂。他打起精神,向这位高冠博带的卢公子卖力地吹嘘起来,面前这个貌不惊人的男子可是范阳卢氏的嫡房子嗣,是他最大的买家之一。
“卢公子,这一次小人手里有新运来的高丽、新罗少女三百人,娇艳美丽、性情温柔,而且个个能歌善舞,做贴身侍女、姬妾或者乐舞伎都是上上之选。此外,还有昆仑奴五百人,个个温驯耐劳,其中有九人水性奇佳。
去年公子一时大意,不是在入水寻珠的游戏中输给崔公子了么,呵呵,只要公子从这九人中任选一人,相信其他几位公子就再也没人能胜得了公子您了。”
入水寻珠是贵介公子玩的一种游戏,他们将价值千金的明珠随手抛进河水,然后让水性好的奴仆入水寻珠,谁的奴仆最先捞的上来,谁就算赢了,如果捞得慢或者干脆就找不到的。那自然就是输了。
方才说起三百名新罗奴、高丽婢,卢公子还有些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一听他手中有水性奇佳的昆仑奴,卢公子便来了兴致:“好!这九个人,我都要了!”
龙飞一怔,说道:“公子,入水寻珠……有一两个水性奇佳的人就行了,何必……”
卢公子瞪了他一眼,说道:“万一叫崔放他们几个人把其他水性好的昆仑奴买走。如何就能保证我赢?这几个水性好的,我都要了!如此才万无一失!”
卢公子坐直了身子,将那片涮鹿肉挟起来,细嚼慢咽了一番,抿了口酒。等到食物完全咽下,才又说道:“我的祖母大人寿辰将至,你从新罗、高丽女中挑选一百名最好的来,我要送去伺候祖母。”
龙飞连声道:“是是是。公子要不要亲自看一下?”
卢公子摆摆手,道:“不用了,又不是头一回和你打交道,你的眼光我信得过。除了那九个水性好的。你再选五十名年轻力壮的昆仑奴来。”
“是是是!”
“明天!”卢公子兴致勃勃地道:“把那九个昆仑奴带去曲江,我要亲自看看他们的本事。”
如今已是深秋,早起的时候,草叶上会有一层白霜。山上的枫叶已经变成深红,曲江的水也开始变凉了,昆仑奴来自南方,并不适应寒冷的江水。但是他想在这个季节看看那些昆仑奴的水性,那些人就只能跳到江里去。在江底淤泥里寻找他投下的一颗明珠,搏他一乐。
“如果他们的水性果然奇佳,我一定要把小崔他们找来,大家再比一场!”卢公子在大腿上拍了一下,兴冲冲地:“上一次把我极钟爱的一位波斯公主都输给了他,这一次,我要把他最钟爱的侍妾赢过来,报这‘一箭’之仇!”
龙飞满脸堆笑地恭维:“公子一定能得偿所愿!”
卢公子哈哈大笑起来,在他眼里,杀死一个朝廷五品大员,似乎远不及一次投珠入水的游戏来的重要。
※※※※※※※※※※※※※※※※※※※※※※※※※※
杨帆在公孙府住了下来。
公孙不凡是个很爽朗、很好客的胖老头儿,短暂的相处下来,杨帆就发觉公孙兰芷姑娘那种让她老爹深恶痛绝的男子性格,其实恰恰就是遗传自这位公孙老先生本人,可是同样的这种性格出现在男人身上就让人舒服多了,所以他和公孙老头儿相处的很愉快。
裴大娘出身裴字世家,虽然一身剑技惊人,但是在常人看来,她就是一位雍容高贵的妇人。居移气,养移体,这位裴大娘已经多年不在外面走动了,看起来就更像一位和善慈祥的老妇人。
如今裴大娘崇信佛教,最常做的事就是在自家的佛堂里敲木鱼儿,所以杨帆也只见过她一面,就再也没有机会看见她了。
在公孙府的日子平淡而温馨。清晨,杨帆陪着小蛮在花园中散步,这时候公孙姑娘正在林中练剑;杨帆陪着小蛮和阿奴一起用早餐的时候,这时公孙姑娘还在练剑;等到太阳高升,杨帆准备出门去拜望长安府令柳徇天的时候,公孙姑娘依旧在练剑。
杨帆为之动容了,一个人如果能如此专注于一件事情,就算他天资一般,成就也绝对不俗。何况公孙姑娘看来绝不是一个蠢笨的人,她的师傅更非平庸之辈。听小蛮说,阿奴与公孙姑娘屡战屡败,如今看她练剑如此刻苦,真要动起手来,只怕自己也未必是她对手呢。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杨帆要做的事情太多,他修行武功的时间,远远不及这位公孙姑娘。
杨帆本来还想找时间和这位公孙姑娘较量一下剑技,她毕竟是小蛮的师姐,不好闹得太僵,籍由比武投其所好,或可缓和彼此的关系,如今见了公孙姑娘习剑时的痴狂劲儿,这个念头早已不翼而飞了。
他可不愿意跟一个女剑痴较量武功,老婆和准老婆都在旁边看着呢,赢了胜之不武,输了……很丢人的!()
第五百七十二章 来去匆匆()
孙宇轩和胡元礼、马桥知道杨帆与家人团聚的时间有限,所以都没有来打扰他。
这三个人因为喜好不同,也没有聚在一起,而是各依所好,游长安城。
胡元礼去了长安学府,那里有几本珍藏的孤本,他闻名久矣,正好趁这个机会去誊录下来;孙宇轩拉着他的菲儿妹妹兴致勃勃地游山玩水去了,虽然菲儿姑娘明显对逛坊市更感兴趣,可她需要在情郎面前装斯文,而孙宇轩也没发现菲儿其实是个购物狂。
马桥则是逛完了南市逛北市,买了一大堆估计老娘和媳妇会喜欢的东西,当然他也少不了为即将出生的孩子准备一些东西,虽然还不知孩子是男是女,不过婴儿用的东西本来就差不多,诸如虎皮衣、虎头帽,还有拨浪鼓一类的小玩意儿。
长安原是大唐国都,如今的大周陪都,不是一个寻常小地方,身为长安令,在朝廷中自然有他的后台和关系,所以柳徇天是很清楚杨帆在洛阳的声望地位的,他知道这位年轻的刑部郎中,现在是朝里对抗御史台的一个先锋人物。
尽管杨帆一向的表现很低调,除了在跟御史台斗的时候,总给人一种游手好闲的感觉,也没未显露过什么强大的力量和背景,倒像是舍得一身剐的一个愣头青,但是柳徇天却不这么看。
御史台如今虽大不如前,可是他们乍一出手,照样扳倒了政事堂的三位相公。苏味道、崔元综和张锡哪一个不是为官多年,哪一个没有自己的人脉和关系,上面又有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李相公为他们撑腰,还不是说倒就倒了?
御史台虽然看着已岌岌可危,可是一趟南方之行。还不是照样搅得天翻地覆、朝野震惊?就是这样一个可怕的地方,杨帆偏偏挑明了跟他们作对,居然一直毫发无伤,他背后会没有一股庞大的力量支持?
柳徇天如果相信这是杨帆的运气,他也就做不到今天这样的位置了。所以,他对杨帆非常客气,马上置办酒宴,盛情款待。这顿酒一直喝到午后未时才宣告结束。盛情难却,陪酒的官吏又多。哪怕一人只陪一杯,杨帆离开时也醺醺欲醉了。
从柳徇天府上离开之后,杨帆信马游缰,原来只是想散散酒兴,同时观赏一下长安风景。谁知不知不觉间便到了永康坊,等他发现之后,那马已经到了太平公主府前,不知是不是它来过的原因,竟然又找到了这个地方。
杨帆哑然失笑,翻身下马,正犹豫着要不要此时登门拜访。公主府的府门突然大开,一群鲜衣怒马的随从护拥着一辆厌翟车出来。翟羽为蔽,白铜饰犊,青通帷幔。朱裹油幢,这是公主出行的正式仪仗。
杨帆微露讶色,既见公主出行,他便有意离去。不料太平公主的车驾帷幔未卷,已经看到倚马而立的郎君了。太平公主脸上顿时露出欢喜神色,一声吩咐,便有一个侍立在车旁的青衣婢女款款走来,向杨帆福了一礼,柔声道:“殿下请郎中上前相见!”
杨帆微一踌躇,便大大方方地走过去,太平公主本来坐在座位中间,这时往旁边挪了挪,向他莞尔一笑。杨帆会意,登上车子之后,追随过来的青衣小婢便顺手放下了帘子,牛车缓缓前行。
“算你有良心,这么快就来看我。”
太平嫣然一笑,把螓首轻轻贴在杨帆的肩膀上,抱住他的手臂,满足地叹了口气。
“今日拜访长安府令,蒙他盛宴款待,酒后信马游缰,不知不觉就到了这儿……”
杨帆顺口答了一句,把她滑腻香软的小手放在自己掌心轻轻摩挲着,问道:“你出门一向喜欢轻车简从,尤喜身着男装,只为图个轻便爽快,今日却盛装隆重,全副仪仗,这是要去哪里?”
太平公主抬起头来,笑道:“我是受人之邀前去赴宴的,那些人家都是讲究规矩法度的,我若太随便了,在他们而言便是一种轻慢,实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