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他几人纷纷点头道:“说的也是,如此这般还能逃出来,已是天神保佑了!”
高舍鸡一句句向杨帆翻译着,杨帆听到这一句时,目中突地泛起奇异的光芒,他用低沉而冷肃的声音问道:“你没听错?他真是这么说的?”
高舍鸡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用力点了点头。
杨帆反复品味着叶安方才所说的话,目中隐隐泛起一抹冰雪般的寒意。
沈沐的耳目送来的那封密报。他是除了沈沐之外唯一一个了解全部内容的人,那封密信里对两个突厥奸细逃走的过程有非常详尽的描述。
当时帐中有两个人看管着这两个受讯的奸细,门口另有两名执戟武士守卫,但是在叶安口中,却只有帐中的两个人。以叶安方才所叙诸多有所夸耀的内容来看,如果当时帐中真有四名侍卫,他为了显示自己的英勇。断然不会往少里说。
那么帐口被人从背后割喉的两名执戟武士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娄师德军中有突厥斥候的内应么?叶安固然可以夸耀自己当初刺杀百骑如何英勇,逃出军营被追杀时如何辛苦,但他怎也不致于把被内应营救这样的重要事实编得面目全非吧。
草原牧人之间最重信誉和真诚。欺骗是一件很严重的事,适当的夸大和完全的捏造那可截然不同。再者,叶安说当时只是打昏了两个侍卫。因为怕把血溅上军服并未杀人,可帐中那两人被发现时分明身首异处,这到底是谁干的?
当时是白天,又是大雪寒冬季节,两名负责看守人犯的侍卫居然会困倦到打瞌睡?又不是炎炎夏日,至于这么渴睡么?杨帆曾在金吾卫待过,又做过宫中的禁卫,他的兄弟马桥如今还是一位郎将的亲兵,他可是最清楚,能被一位大将军选拔为亲兵侍卫的人军纪是如何的森严。
此前。杨帆从未怀疑过丘神绩,丘神绩虽然嗜杀、残暴,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可他毕竟是大唐的将军,他会为了达到一己私欲。做出这等人神共愤的事情来?然而此刻……
“这个人很重要!要把他弄到手!一定要活的!”
杨帆低着头,用细不可闻的声音对高舍鸡道。
高舍鸡有些意外地看了看他,见他一脸严肃,便扭头对张义说了几句,张义才不想费脑筋去想为什么,反正他出发前沈沐已经吩咐过。凡事一概听命于杨帆,杨帆既然这么说,那就这么做好了,于是他很痛快地点了点头。
叶安还在继续说着,说到他与典赐换了军服逃出军营,复被发现,让官兵一通追杀的过程,少不得又添油加醋,大讲他如何英勇。最后说到他的堂兄典赐死于路上,又放声大哭起来,众人连忙解劝。
叶安伤心地道:“典赐最喜欢咱们部落的万俟清源姑娘,他还打算这次回来当了官,就去她家里下聘娶她为妻呢,想不到却死在茫茫大雪之中……”
旁边一个族人劝道:“人死不能复生,你就不要伤心啦,要说清源姑娘啊,典赐就是活着回来也见不到她喽,她已经嫁人啦。”
“啊?”叶安抹抹眼泪,问道:“她已经嫁人了?嫁给了什么人呐?”
那个族人道:“她嫁了差不多快一年啦,嫁的就是这薛延陀部落的一个富人,就住在这座城里,叫铁弗荣致,是个死老头子。唉!可惜啦,咱们部落的一朵花呀,可惜了,那牝马一般结实的屁股,那奶牛一般的大胸脯儿……”
叶安开心地道:“这样啊,那我一会儿得买些礼物去看看她。”
几个族人顿时露出暖昧的表情。
杨帆等人耐心守在一旁,直到这些人喝罢酒纷纷散去,那些族人都往城外走,回营地去了。因为叶安要去寻访他们的部落之花,便单独走向反方向,他在小商贩那里买了些很花哨的首饰头面,哼着歌儿,摇摇晃晃地走去。
杨帆等人马上尾随其后,叶安一路打听着,找到了那位铁弗荣致的家。荣致是一个已经脱离了游牧改从商贾的突厥人,在这城里算是小有资产,他花了一大笔钱从叶安所在的部落把这位艳名远播的万俟姑娘娶回了家,结果旦旦而伐,本来就老弱的身子,不到半年就一命呜呼了。
他的四位妻子瓜分了他的家产,万俟清源得到了一处酒铺子,依旧还用原来的伙计打理着,每天都有进项,倒也过得悠闲。
薛延陀部落本来就大,人口众多,再加上周围驻扎的各个部落的战士时不时的就到城里来逛逛,所以街巷各处更是熙熙攘攘。杨帆等人无法下手,只好远远地辍着那叶安走下去,看着他走进一处酒铺子。
酒铺子前店后宅,伙计在前边店铺里打理生意,老板娘万俟清源就住在后面的宅院里,作为本地比较富有的人家,她家的房基和半人多高以下的墙壁都是用石头垒的。上面则是混了草的泥坯夯成,比起寻常人家要规整、气派,也整洁一些。
此时。万俟清源正在后门儿温情款款地送她的情夫离开,万俟在她的部落时就风流成性,嫁了荣致之后只安份地做了小半年的新娘子。荣致一死,她就故态复萌了,反正现在也没人管她,更是变本加厉,因此情夫众多。
她要送走的这人叫赫连小飞,是薛延陀部落的一个小掌兵官,在他的照顾之下,万俟清源虽以妇人之身管着一家酒铺子,倒也没有哪个男人敢欺负他。
赫连小飞显然是刚刚得到了满足,不止笑容轻浮。连脚下的步伐都有些轻浮,他轻浮地在万俊清源丰挺的胸脯子上捏了一把,嘿嘿笑道:“那我这就回去了,今晚再来找你。”
万俊清源和大多数草原女子一样壮实高大,不过容颜五官并不因为她宽大的骨架而显得难看。相反却是很俊俏的,尤其是她那丰硕的胸脯、肥圆的臀部,更是颇让这些体魄强壮的草原男儿迷恋。
听了赫连小飞的话,万俟清源吃吃一笑,娇嗔道:“你呀,方才还没折腾够么?”
赫连小飞道:“嘿嘿。很快就要出兵啦,这一去最快也得几个月才回来,当然得先把你喂饱了才成。”
两人正调笑着,前院忽然传来伙计的叫声,万俟清源忙道:“好啦,我不送你了,店里有事情呢,晚上人家等你。”
杨帆他们牵着马一路跟到酒铺子外面,在不远处停下,杨帆道:“这城里四处走动的人太多了,如果等他出来,还是不好下手,只能潜进去拿人。”
他思索了一下,对张义道:“张兄,能弄辆车来吗?这个人很重要,必须要活的,一会儿把他弄走时可不能露了行迹。”
张义笑道:“这有何难,只要有钱,在这儿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这事交给我好了。”
杨帆道:“好,你去弄辆车来,停在后院门口!”
张义答应一声,领着两个人匆匆离开了,杨帆又对高舍鸡和熊开山道:“等车子驶来,咱们三个就潜进去,如果能不惊动这店里的人最好,如果被什么人察觉……”
杨帆刚说到这儿,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好象正有什么人窥伺着他似的,杨帆猛地一回头,只见街上行人来往,一辆满载货物的勒勒车正在“吱扭吱扭”地缓慢行走着,不远处两个喝醉了酒的武士站在路边争吵着,街边小贩高声吆喝着生意,一个削瘦的突厥武士牵着头骆驼正慢悠悠地躲闪着人群,没有任何异状。
杨帆皱了皱眉,虽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行迹,但是方才那种突如其来的心悸感始终挥之不去,他转过头来,对高舍鸡和熊开山道:“算了,外面要有人接应才好。你们两个进去,我在外面守着,能不露行迹最好,如果万一露了行迹,你们就……”
杨帆并掌如刀,轻轻向下一斩,高舍鸡和熊开山会意,他们点点头,把马匹交给杨帆,悄悄散开了去。
杨帆牵着马,下意识地又回头瞧了瞧,还是没有看出什么异状,不禁暗暗自嘲:“太师傅说,江湖越老,胆子越小,我这算是老江湖了么,怎么突然疑神疑鬼的。”
天爱奴很镇定地牵着那匹骆驼,迈着悠闲的步子走去,直到拐过一条巷角,离开杨帆的视线,暗暗绷紧的肩背才松驰下来。
她轻轻吁了一口气,抚了抚唇上漂亮的钩曲胡,心道:“这家伙在草原上只做了一个月的马贼,怎么就变得比狼还警觉了,我只看了他两眼,就险些让他察觉!”()
第二百四十七章 祸水东引()
一支骑兵队伍旗幡飘扬的赶向薛延陀部落,同那些常见的驱赶着牛羊、衣甲不一、兵器不一的部落战士不同,这支只有不到三千人的兵马着装非常整齐,皮甲和武器也都整齐划一,虽然在这辽阔的草原上赶路,他们也不可避免地要携带他们的食粮:牛羊,但是这一切都有专人驱赶在他们的队伍后面,他们有专门的辅兵。
这是阿史那沐丝的队伍,他正在赶向薛延陀的途中,还有不到一天的路程了,如果走快一些,说不定今天就能赶到。
阿史那沐丝很兴奋,因为他的伯父骨咄禄病重,在这个关键时刻他的父亲默啜势必不能离开左右,所以需要委派一个人替他统兵出征。在默啜众多的儿子当中,是他争取到了这个机会,他将会同穆阿哈部首领穆恩大叶护、阿史德部落首领朱图大叶护一同统治南征大军。
阿史那沐丝是“特勤”,官职低于“叶护”和“设”,但他是代表他的父亲默啜大叶护。阿史那沐丝很清楚,在父亲的儿子里面,他并不是最出色的一个,这次他之所以能够得到这个好机会,是因为穆阿哈部落的大叶护穆恩即将成为他的岳父。
阿史那沐丝凭借他英俊的外表,讨得了穆阿哈部落的小公主穆赫月的欢心,穆恩大叶护有许多儿子,却只有这一个女儿,因此爱若掌上明珠。默啜相信。派这个儿子去,三大势力集团能够更好地合作。穆恩是不会亏待了他这唯一的女婿的。
阿史那沐丝意气飞扬地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相信。这是父亲对他的一次考验,伯父病重,突厥大权都掌握在父亲手中,这汗位十有**是要由父亲来继承的,如果他能打好这一仗,那么将来的突厥大汗将是……
“哈哈哈。涂魔……”
阿史那沐丝扭头同自己的副将涂魔说话,他刚刚扭过头去,异变陡生,前方荒原两侧的皑皑白雪下。突地翻起了无数尘土,就像许多土拨鼠同时从雪地下面冒出来。
那是一顶顶藤盖,藤盖上面压着一层白雪,不掀开时与雪原浑然一色,根本发现不了。这时藤盖掀开,无数的射手半身藏在坑下,利矢如雨一般向他们倾泻过来。首射的一名神射手几乎跃起的同时就发出了一矢,瞄也不瞄,神乎其神地射向阿史那沐丝的咽喉。
阿史那沐丝扭头说话的动作救了他,那一箭本来直取他的咽喉。他这一扭身说话,狼牙箭刺破他的咽喉飞过去,带起一道飞扬于半空的血迹,阿史那沐丝大叫一声,手掩咽喉跌下马去。
这一来,后续几箭接连射过他原来的位置,贯入其后数名骑士的身体,那位倒霉的涂魔连一声都没吭,就连中三箭。其中一箭贯入他的右眼,从后脑冒出了箭头,这一箭力道之猛当真惊人。
这里的地形平坦开阔,正是弓箭最容易发挥威力的地方,这里是突厥腹心之地,而阿史那沐丝是从北方的汗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