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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们听了阿森的笑声,都陷入了沉思。这些外来人需要土人来劳作,对待投降的土人并不苛刻;但是巫师不同,他们是土人中的异类,在部落里有着特殊的地位和号召力,他们的一切特权都是来源于土人的信仰,若是土人都被这些“大员人”统治了,谁还来孝敬巫师呢?
“阿森,明日我们就攻打他们,把他们抓住全部杀死,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厉害,让他们退出我们的家园。”
并不是所有的巫师都像年老巫师那样谨慎,一旦想到自己以后不能再随意享用部落中的财富、女人,这些神棍就暴躁了,为了自己的美好生活必须抗争到底。
旭日东升,天空没有一丝云彩,一看就是个厮杀的好天气。
北方营地地处一片小平原,本是开垦种田的好地方,可惜今日必然要被鲜血染红,来年的稻米必然有个好收成!
“金三,你的人做预备队,到时候别给我尿裤子!”
“校尉大人,您这是对我们的羞辱,我们现在就可以出去拼个你死我活,也不愿意做这耻辱的预备队。”
金武信连眼珠子都红了,紧紧的捏着自己的斩马刀,就差一碗壮行酒了。
“金桑,在王爷的军中,都是靠实力和鲜血来证明自己,而不是大话和空话。”
金武信恨恨的看着对自己说话的井上秀夫,没有反驳,只是把刀柄攥的更紧。
据说对方以前只是个普通战兵,凭借一条烂命博到了一个机会,然后成为了修士,一步登天。
金武信扭头看着同样脸色通红的高丽战兵,大声吼道:“别人能做到的,你们也能做到,若是谁吓尿了裤子……就自己了断吧!”
肥沃的原野上,土人战士排成了不规则的阵型,随军的巫师开始给他们分发药水,每人一碗,量大管饱。
“祖先的力量使你们忘记了疼痛,不惧死亡,胜利就在前方,去拿回你们的荣耀吧勇士们!”
巫师的语言仿佛是魔法,让所有的土人两眼绽红、鼻孔放大、满嘴流涎。
“嗷嗷嗷!”
土人没有战鼓,没有号角,只有一副大嗓门。大家纷纷嚎叫着,排成密集队形冲过了田野,杀向大员军营地。
看着土人手中的石头刀斧、木制枪矛,吴明义一阵憋屈,这次要是被这些人给收拾了,那可就好看了,估计比自己当初扫厕所都丢人。
“床弩…射!弓箭手准备!”
吴明义手下除了高丽营,其余的旅中骨干都是和兽人玩过命的,接敌之后丝毫不乱。
“啾啾”的弩箭破空声就如勾魂的魔音,带走一条条活生生的性命,土人成片的倒下,又被后面更多的土人践踏。
土人是没有登城梯的,简易的梯子就是两根木头绑着十几根横树枝。而大员军营地也没有五丈高的城墙,只有不足两丈的木头寨墙。
一切都是乌兰乌德城头绞杀战的翻版,只不过这次大员军成了守城一方,而土人却变成攻城一方罢了。
土人的弓箭手很多,寨墙上不断有人中箭,秦沫还没有奢侈到把所有人都换上全身铁甲,只是在每个队里装备了十副,作为突击手使用。
金武信终于知道为什么吴明义要让自己安抚好自己的部下了,他看到了一生中从没见过的景象。
前排的土人被绝望的推上寨墙,然后被砍死、扔下寨墙,后面懵懂不知的土人还在不断的被挤过来。
金武信也是曾经和扶桑海宼拼杀过的,可和现在的血腥场面相比,那简直就是在过家家。
“金三,拉一个队过来替换,刀子钝了需要磨一下。”
吴明义的大吼声把金武信惊醒过来,赶紧挑了最精锐的一个队,把一个扶桑队换了下来。
寨墙上泥泞不堪,都是鲜血残肢,不时有人摔倒被染成血人,金武信胸口一阵翻涌,终于吐了出来。
“呕……!”
第134章 缴获()
第一百三十七章缴获
金武信艰难的从寨墙上走了下来,身后跟着他的高丽旅,个个面色发白,摇摇晃晃。
作为新的不能再新的菜鸟旅,战事完成之后被老兵欺负一下实在是太正常了,打扫寨墙的工作当仁不让的落到了他们的头上。
先把散落在城头的残肢捡起来烧掉,再用刺鼻的石灰水冲洗寨墙上的过道,最后才是清水一遍遍的洗刷。
等做完了这一切,高丽旅已经是人人吐了几轮,肚子里空空如也。
金武信一边走一边对着旅中的厨子们说道:“今晚做点米汤,不要再熬鱼汤肉汤了,看着就恶心。”
“旅帅大人,我们的配给里有泡菜,是前几天刚到的,我尝过了,是我们高丽人做的地道泡菜,晚上吃米饭泡菜吧!”
“唔!好主意!”
金三的心情终于好了一点,虽然军械配给方面主力旅和他们高丽旅有所不同,但生活用品却是从不有缺。
他手下的年轻人来到大员军之后,感觉自己都成了土财主,精米干饭顿顿吃饱不说,鱼肉也是经常吃到的,比在高丽山区挨饿强多了。
距离高丽旅的营地还有老远,金武信就看到校尉吴明义站在了营门口。
金武信快步走上前去,低头请罪:“校尉大人,属下今天丢了您的脸面,还请大人责罚!”
“金三啊!脸面不脸面的不值钱,只要你把土人杀回去了,我管你吐了还是尿了。”
今天高丽旅上了寨墙之后,顿时被血腥的场面吓坏了,新兵的本质显露无疑。
危急之际,“将门”出身的金武信带头冲了上去,凭借着身上厚重的盔甲和家传武艺,给身后的高丽人做出了榜样。
见血之后,兔子也会露出獠牙,疯狂了的高丽新兵忘记了阵型,忘记了兵种配合,只是如莽汉一样亡命死斗。
“金三,做的不错,再来几次战事你们就不是新兵旅了,这些酒给你的人每人分一点,去去死气。”
吴明义指了指身后的两担烈酒,转身走远,浑没注意到金三眼中的泪水。
“属下必然死战,决不有负大人!”
吴明义现在心里全是另外一件事,自然没注意到金武信的激动。他回到了自己的军帐,几个旅帅已经在等他。
“都坐吧,说说今天都有什么发现?有没有合适的机会狙击对方巫师和首领。”
吴明义考虑了很久,觉得土人巫师的攻击方式应该是只对人的头脑精神起作用,那么强大的床弩和军中上百支米尼枪,是不是可以找到机会把对方巫师狙杀。而金武信的旅里还没有配备床弩和步枪,根本不需要问他。
三个旅帅都摇了摇头不说话,让吴明义更加烦躁莫名。
“明日不必隐藏了,只要把他们杀怕了,自然会解围。”吴明义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了,只有以力破局。
第二天的清晨,土人就像第一次约会的男女,无比准时的对着寨墙撞上来,继续用自己的血肉和石头武器对抗大员军的坚甲利刃,也许堆上十条性命会换走大员军的一个伤亡。
“步枪兵。。。。射!”
随着各旅旅帅的号令,昨日没有投入步枪兵终于开火,爆豆般的声音响彻了整个寨墙,土人被打到了一大片,攻势为之一滞。
吴明义手下的主力旅配发了一百只一型步枪,这可是超配,他爹在其中出了不少力,其余的两个扶桑旅只有三十支,现在作为远程火力点射土人中的强壮者,大大减轻了城头上的压力。
土人巫师的药水药效很足,一直到正午时分土人的攻势才暂缓下来,营地外面躺倒了无数的尸体,已经快有寨墙的一半高,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两天土人就不需要梯子了。
当然,若是再过十天半月,估计土人啥也不用就可以攻下大员军营地,乌兰乌德的一场瘟疫让大员军所有人都心有余悸。
“这些该死的土人,为什么不来把他们的尸体弄走?是要故意制造瘟疫吗?”
“我问过营里的土人向导了,他们部落之间的战争从没有超过五天的时候,也许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尸瘟这种东西。”
“抽签吧!抽中的旅去把城外的尸体堆起来烧掉,弓弩手、步枪手掩护他们。”
吴明义不敢冒险,若是过几天土人围而不攻,自己又破不掉对方巫师的诡异“神术”,真要有了瘟疫可不是好玩的。
金武信毫无悬念的抽到了最短的那根签,只好带着悲催的高丽手下出城收拾尸体。
很快那些高丽战兵就不再沮丧了,因为竟然有个家伙在尸体上摸到了一个金子做的手镯。虽然手镯的工艺简直就是一坨狗屎般粗糙,可粗糙的外表给了它粗糙的重量,让那个幸运的家伙差点乐疯。
火油烧起的烟柱有十几丈高,烤肉的香气传遍了整个战场,让大员军的肠胃都开始了抽搐,这个味道真是太让人怀念了,和燃烧的兽人尸体一个味道。
唯一没有呕吐感的就是高丽营的战士了,营地外躺着数千尸体,这些勇士身上总会有那么点家当,要么是金银做的手镯、项圈,要么就是宝石做的耳环、手链。发了财的高丽人漠视了那让人作呕的烧尸味道,表现的比老兵的心智还要坚定。
“金桑,你在高丽就是这么处理缴获的吗?”
一个令金武信十分讨厌的声音再次响起,但这次金武信没有恨他,而是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大员军有军律,缴获归公后由主将“酌情”处理,至于这个“酌情”是多少,还真没个准数。
“把东西都拿出来,不要藏私害了自己身边的兄弟,快点拿出来,吃了几顿饱饭就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了吗?”
金武信对着几个队正和火长大声呼喝,很快就把缴获收了上来,毕竟他们在高丽的时候根本没资格拿缴获的,到了大员后良好的生存环境让他们忘乎所以了而已。
看着满满一小筐的财物,别说其他的旅帅和金三,就连吴明义都有些眼红了,这些土人连衣服都没有,却这么有钱,说出去谁信啊!而北方的兽人,浑身上下除了骚味还真摸不出根金毛来,真是比不得。
“金三啊!只要守规矩,大员还是很体谅将士的,你们旅按规矩可以留三成,其余的上缴。”吴明义的话让有些失望的高丽人顿时高兴了起来。
“启禀校尉大人,我们旅留两成就好,这些尸首都是袍泽们共同杀死的,属下怎能独占?”
其他三个旅帅脸上登时好看了许多,暗道这个金三虽然胖了一些,但还是很识时务的。
看着筐里的金银宝石,几个旅帅都开始在心里算计,“外面的土人没有十万也有六七万,现在才死了六七千,若是全死了。。。。。。。乖乖。。。。要多少缴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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